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组织程序、持续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办会质量效率、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制定xx局机关会议管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xx局机关会议管理主要包括省厅级(含xx局、总队)会议、全局性工作会议和xx局专项工作会议。
第三条xx局机关会议由办公室统筹、相关科(室)具体承办。
第二章会议组织
第四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部xx局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六项措施等文件精神,坚持从紧控制、务实高效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时间,严禁超规格、超预算办会,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凡是能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协调解决的问题,一律不召开会议;凡是能够合并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单独召开会议部署。
第五条省厅级会议组织要求:
(一)xx部、xx局、省xx总队召开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承办科(室)。
(二)涉及多个会议套开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共同负责并明确责任人做好沟通对接。
(三)市委市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局召开的、需要xx局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办公室报xx局主官指定参加领导、人员范围和承办科(室)。
(四)应急管理部、xx局、应急管理厅、省xx总队、应急管理局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需xx局召开续会的,续会会务组织、材料起草等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五)xx局本级会议承办业务科(室)要提前2个工作日逐级审批召开会议,审批同意后向办公室和信息通信科进行报备,并做好会务组织、材料起草等工作。
第六条全局性工作会议组织要求:
(一)全局性工作会议主要指xx局党委(扩大)会议、全员岗位大练兵动员部署会、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等以xx局名义召开的、对xx局全局性工作进行部署的会议。
(二)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确定承办科(室)。涉及多个会议套开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共同负责,做好沟通对接。
(三)需要xx局主要领导参加的,由承办科(室)提前请示,根据领导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做好会务及会议材料准备工作。
第七条xx局专项工作会议组织要求:
(一)xx局专项工作会议主要指xx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xx局党委会、xx局行政办公会、xx局视频调度会等会议。
(二)xx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由xx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通知和会务工作。中心组学习会参会人员为xx局党委委员,根据需要可吸收机关科(室)负责人列席。
(三)xx局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委会由xx局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由党委副书记负责召集),党委秘书负责通知和会务工作。党委会参会人员为xx局党委委员。议题提交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相关大队级单位主要领导在审议该议题时可列席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列席会议范围。
(四)xx局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由xx局长召集并主持(xx局长不在时,由政治委员召集),办公室负责会务。参会范围一般为xx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各战线重点工作完成及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汇报,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汇报工作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汇报材料会前报xx局分管领导审核,并于开会前2日由各战线内勤人员将汇报材料以及参会人员名单报办公室汇总。
(五)xx局视频调度会。收听收看上级视频调度会和召开对下视频调度,由指挥中心和业务科(室)共同负责会务,根据会议要求确定参会范围。领导发言材料、讲话材料一般由承办科(室)负责起草,或由主官指定办公室起草。
第八条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上级和xx局本级会议后,由承办科(室)整理领导讲话、形成会议纪要或会议精神传达提纲,通过视频调度会、部(科)务会、下发文件通知、刊发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及时传达,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各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见效。
第三章会务保障
第九条会务保障工作实行主办责任制,有关科(室)做好配合。
(一)会议通信保障。由信息通信科负责,保障会议声音图像、画面布局、视频巡察、会标名牌、会前调试等工作。
(二)会议用品保障。由办公室提供会议保障用品,承办科(室)根据会议需要摆放纸巾、手巾板、矿泉水、茶水、笔本等物品,并指定专人倒水。会场所需物品按需申请,杜绝铺张浪费。
(三)会议用车保障。由承办科(室)协调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安排。
(四)新闻宣传保障。由新闻宣传科负责照相、摄像、对外宣传报道;由承办科(室)负责会议信息的编写和发布。
第四章会议纪律
第十条按要求参加xx局会议活动是机关指战员、消防文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请假报备。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程序的,视为无故缺席。
第十一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报请xx局分管领导批准,填写请假单,由各战线内勤汇总后,同会议人员名单(含能参会和不能参会人员)一并报承办科(室)和xx局纪检督察科备案,并由承办科(室)呈报xx局主要领导审阅。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进入会场按规定签到,未参加会议的不得找人代签。会议承办科(室)负责组织签到或进行会前点名。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应按会议规定着装,保持坐姿端正、精神振奋,认真听会、做好笔记。严禁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进入会场第一时间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震动模式,涉密会议严禁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进入会场,严禁在会场接打电话、玩手机或将手机置于桌面。
第十四条xx局纪检督察科和承办科(室)共同负责会场秩序管理,建立会风会纪纠察制度,成立纠察队,负责会议秩序监督和纠正。xx局纪检督察科安排专人在中控室进行全程监督,并做好会风会纪现场记录,对违反会风会纪人员,xx局纪委按纪律条令和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如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严禁以会议名义进行宴请、走访、赠送土特产等违规活动,会议期间一律禁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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