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局机关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xx局工作要求,参照市级政府部门办公室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xx局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工作关系,使办公室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文书管理、请示报告管理、会议管理、督查督办管理等。
第二章印章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保管xx局印章,包括xx局行政章、xx局主官签名章。
第二条xx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第三条xx局印章使用一律由使用人经战线分管领导-xx局主官签字许可后,印章管理人方可用印。
第四条xx局所有需要加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出具任何带有公章的证明,应履行用印审批手续,并统一编号登记,以便查询、存档。
第五条xx局不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以及空白执法类文书等,如需集中执法时空白批量用印的,应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用印签字具体用印事项和用印份数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需用印的合同类等文本,每次用印均需登记用印审批表,不得以主要领导在合同上签字作为用印依据,不得以同一事项为由不再次履行用印手续。
第三章文书管理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级根据自己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红头文件),本制度中,文件特指xx局内外部正式发文文件,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签批、报请等未正式行文的文字资料。
第一条文件规范包括:
一是文件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确保公文处理程序严肃、正确。
二是xx局内部和对外文件的正式制发统一由办公室制发。
三是针对外部收文,除密级文件外(含机要),外部纸质文件统一由办公室收发、流转、存档,具体流程为收文-登记-呈报主要领导签批-转交相关战线内勤;相关战线内勤登记-报战线分管领导签阅落实意见-转具体科室落实-登记后报办公室存档。外部电子文件统一由办公室收发、流转、存档,具体流程为收文-登记-呈报主要领导阅示-流转战线领导阅办-具体科室落实。
四是针对内部发文,大队级上行文由办公室根据大队主送战线流转所属战线内勤,由内勤呈报战线分管领导逐级落实。xx局级行文按照具体科室承报-战线分管领导签批具体意见-主要领导审定阅批-办公室核准发文。其中草稿格式应尽量保持美观大方,页边距及文字保持对称、字体大小应保持一致,避免措辞混乱、错字频出等问题。
五是对密级文件(含机要),除上级明确邮寄到具体科室外,其余密级文件由办公室按密级处理程序流转办理。
六是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并履行借阅手续,对借阅密级文件的,要经战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按照密级文件借阅规定执行。
第二条文书规范包括:
一是机关内部各类一般性报批材料、请示报告均应严格执行此规范(各战线重大、涉及重要任务的文书资料可即时报告xx局主要领导)。其中,文书材料格式应尽量保持美观大方,页边距及文字保持对称、字体大小应保持一致,避免措辞混乱、错字频出等问题。
二是xx局内部文书材料由具体科室负责起草-科室负责人签批具体呈报意见-战线分管领导签批具体拟办意见-报送办公室待签。办公室根据文书材料的轻重缓急,择机集中报送主要领导审批。
三是基层单位涉及的各类文书材料(包含票据)统一归口为对应科室负责呈报主要领导审批,不得未经审批私自到xx局签批各类文书材料(包含票据)。
第四章请示报告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xx局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管理,特对内容作以下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二条办公室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或超越本科室职权范围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科室负责人向战线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如遇特殊情况,急办事项且无法向直接上级领导请示报告时,可以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
第四条各基层单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到xx局汇报工作,需要汇报工作的,由办公室统筹主要领导日程后,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汇报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应对xx局主要领导交办工作进行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定期向主要领导及战线分管领导报告。
第五章会议管理
本章内容适用于xx局组织召开的,上级交办的及外出参加的会议,包括年度工作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周工作例会、各类工作例会、各类专业会议等。
第一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xx局行政业务工作,根据xx局主要领导时间和工作情况确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xx局长或政委召集和主持,其他xx局领导参加,有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列席。流程为,办公室通知会议-召开会议-办公室编写纪要-xx局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印发并归档。
第二条机关周工作例会。听取各战线汇报周工作情况和计划,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一般定于每周一召开,各战线需提请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需在此次会议一并研究。无特殊情况,本周内不再召开其它会议。
第三条专题会议。各战线按照上级或xx局主要领导要求研究、协调和处理重要事务召开专项会议的,由承办科室根据需求设定会议议程、确定参会领导和领导讲话等会议资料,统一报办公室统筹主要领导时间,待确定具体日期后,承办科室下发会议通知并相关人员参会。
第四条外出参加会议。会议通知文件经xx局主要领导签阅后,由相关战线具体办理(流程参照第三章第一条)。参加会议人员在会议结束后,应将相关会议材料,交由办公室存档,并按参加会议的级别分层汇报会议主要情况,即参会为科室负责人的需向战线分管领导汇报,参会为战线分管领导的需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六章督查督办管理
本管理内容适用于总队、地方党委政府和xx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上级及本级领导重要批示、下级的重要请示事项和其他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第一条立项。办公室提出拟办建议,报请xx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立项编号。
第二条交办。办公室以《督查事项通知书》等方式下发任务通知。
第三条承办。承办科室和基层单位接到督办事项后,应明确具体承办人员,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按要求和时限抓好落实,经本科室负责人确认后反馈。
第四条督查。督查事项下达后,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书面督查、网络督查或电话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特事特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
第五条催办。对未按时限报送督查事项落实情况的,办公室以电话形式对承办部门进行催办;对承办科室无正当理由未按照时限落实的,由办公室报经xx局领导同意,对承办科室进行通报。
第六条归档。办公室将落实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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