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县纪委监委机关办公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工作中反对拖拉疲沓和敷衍塞责。
二、严格遵守工作秩序,工作时间要保持机关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互串办公室聊天,不得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对来本委联系工作或反映情况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属职责范围并能及时办理的事,要及时办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积极办理;不属职责范围的,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要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对工作电话或其他电话要做到传呼及时,文明用语。不得用办公电话聊天交友等。
四、注意维护和保持纪委监委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所有工作人员要注意仪表整洁,待人接物、言谈举止要大方、得体,在工作中和对外交往中遵守有关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努力做到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清正廉洁。
五、本委全体人员要加强团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工作中注意加强联系和沟通,要互尊互谅,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反对互相推诿扯皮;要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坚持民主集中,反对各行其是。
X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办公室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纪委监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是县纪委监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格程序、灵活机动的原则,做到准确、迅速、保密,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 工作准则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创先争优的理念,全力做好"三个服务",即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第五条 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县委绝对一致。
第六条 顾全大局,同舟共济,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第七条 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尽职尽责,无私奉献。
第八条 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平衡八方,融为一体。
第九条 程序规范,量化管理,工作高效,质量保证。
第十条 遵守纪律,规范行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第一十一条 仪表端庄,穿戴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
第一十二条 服务积极,周到细致,接待热情,耐心坦诚。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一十三条 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第一十四条 严禁讨价还价,推诿扯皮。领导交办的事情不能找任何理由推脱,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办的事要说明理由。
第一十五条 严禁擅自离岗、无故串岗、断岗。
第一十六条 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手机及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一十七条 严禁违反规定,优亲厚友,搞钱权交易,为个人谋取私利。
第一十八条 严禁到联系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第一十九条 严禁关闭通讯,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确保随叫随到。
第二十条 杜绝发生冷、横、推等现象,严格执行问责制。
第四章 文明办公
第二十一条 办公室要勤于打扫,办公用品和书报资料摆放整齐美观,办公环境整洁。
第二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得喧哗吵闹,保持办公室肃静。
第二十三条 接人待物、接听电话要语言文明,语调和蔼亲切。
第二十四条 用水后必须关闭水龙头,避免水流外溢发生安全事故。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关好门窗,锁好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室时关闭房门。
第五章 细致办会
第二十五条 县纪委监委主要会议有县纪委全会、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监委办公会、干部职工会。
(一)县纪委全会会务工作规范
1.会前缜密筹备
(1)周密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应明确会议名称、主要任务、会议程序、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会议日程、会务工作机构及工作任务分工等。
(2)准确制发会议通知。根据会议方案,起草会议通知并办理呈批手续。会议通知应及时、准确发出;一般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报到方式及时限、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报到、保密、着装要求等事项。收集参会人员名单,及时汇总并报纪委监委领导。
(3)精心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含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稿、主持词、背景资料、发言交流材料等)应紧扣会议主题、内容齐全、印制规范、发送及时(领导同志讲话稿、主持词和背景资料应提前送达)。
(4)科学编印会议指南。会议指南应内容详尽、发放及时。一般包括会议须知、日程安排、分组及食宿安排、会务工作机构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必要时应同时制作会议证件(含出席证、工作证、通行证等)。
(5)合理布置会场。根据开会人数和内容等要求综合选定会场。会场应依据会议主题布置,布景、装饰协调美观。会标大方醒目,会徽庄重端正,席位安排清晰整齐,灯光、温度适宜,音频、视频效果良好。会前全面检查会场,确认一切就绪。
2.会中精心运作
(1)有序组织会议报到。会议报到应流程顺畅、严谨有序,并根据报到情况落实参会人员,及时报告纪委监委领导。
(2)精心做好会场服务工作。及时引导参会人员入场,密切关注会场动态,积极维护会风会纪,妥善处置突发情况,灵活高效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事项。
(3)准确做好会议记录。按要求做好会议文字及音像记录。会议记录应客观真实、准确完备。
(4)全面落实后勤保障。会议涉及的车辆安排、食宿、摄影摄像、会议参观、会议用品备置等工作,应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3.会后深化服务
(1)深入落实会议精神。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应抓紧督办,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2)及时安排宣传报道。按规定衔接好会议宣传报道有关事宜。
(3)系统整理会议资料。会后及时清理会场,整理各种会议资料,整理归档、移交清楚。
(4)妥善处理其他事宜。做好与会人员返程、会议经费结算、会务工作总结等工作。
(二)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监委办公会会务工作规范
1.会前准备
(1)及时收集议题。各纪检监察组、各室将拟上常委会的议题呈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后,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办公室根据议题,整理出拟上会的议题列表呈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阅。
(2)通知会议。办公室根据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提出的会议时间通知会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内容、汇报人、出席列席人员,出席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向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告。
(3)准备上会材料。县纪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监委办公会的汇报稿要求准确、精炼、简洁,其他内容作为附件。议题汇报人为各纪检监察组、各室负责同志、派驻纪委书记等涉及议题的经办同志。各议题(人事、案件议题除外)会议材料,由经办部门按统一格式和要求印制、发放。人事、案件议题材料由经办部门在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
2.会中服务
(1)办公室全程做好会议记录,案管室做好案件议题的会议记录,干部监督室做好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
(2)做好候会衔接等会务工作。
(3)完成纪委监委领导临时交办工作事项。
3.会后工作
(1)做好会议纪要、讨论文件、通知的立卷归档工作。
(1)办公室协助干部监督室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会议决定事项落实。
(2)干部室主任、案管室主任负责及时向未到会纪委监委领导通报人事、案件等重要事项讨论结果.
(三)干部职工会、"周五大讲堂"学习会会务工作规范
1.会前准备
(1)整理会议议程。结合日常工作中收集的领导交办上会材料和征求各纪检监察组、各室上会议题,整理会议议程呈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
(2)通知会议。办公室根据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提出的会议时间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并整理因故不能参会人员名单,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3)准备上会材料。办公室牵头,相关室协助印制上会材料,提倡节约办会,尽量精简会议资料,发放材料范围原则上只印发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纪检监察组、各室负责人。可将不涉密的学习文件上传纪委监委学习、工作微信群等平台共同学习。
(4)办公室牵头,相关室协助做好会场清扫、座牌摆放、会标设置、音响调节、准备茶水、签到册等各项会前工作。
2.会中服务
(1)办公室、教研室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图片收集工作,完成纪委监委领导临时交办工作事项。
3.会后工作
(1)干部监督室牵头,办公室协助落实好会议安排部署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
(2)教研室牵头,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新闻报道、简报编发等宣传工作。
(3)办公室做好会议纪要、会议议程、发放资料、签到册和会议图片等立卷归档工作。
第六章 高效办文
第二十六条 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和答复等7个程序。
1.签收。凡发送县纪委监委的各种文件、资料等,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根据性质分发给有关领导、相关室。
2.登记。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来文机关分级分类进行登记编号。县纪委领导和其他人员外出开会带来的会议文件和资料应及时交办公室工作人员登记、保存。
3.初审。办公室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
(1)文件登记后,根据公文性质由办公室贴上文件处理笺并填写拟办意见送分管领导或领导班子成员阅处。
(2)文件阅毕后,阅文人应在"来文处理笺"上签署阅批意见、姓名和日期,对办公室呈送的阅批文件,阅文人原则上应当天阅批。
(3)紧急公文应随到随办,并视紧急程度,分别加盖"特急"、"急件"印记;会议通知加盖"会议通知"印记,特殊情况可视紧急程度电话及时报告,不能延误。文件的承办,原则上按分工归口办理或按领导的批示办理,并在文件处理签上注明办理结果。
5.传阅。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拟办意见,传阅和分发领导、相关室和有关人员。领导有交办指示的,工作人员应及时送承办人员阅知,并按时送回。文件传阅过程中,不得横传,以避免和防止漏传、误传或文件丢失。需借用文件的,须经分管领导签署同意并办理手续。上级下发的文件、电报的传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属密级文件的,由办公室指定的专人负责。文件传阅原则:阅知性文件,一般情况下,从主要领导开始,依次往下传;阅办性文件,一般情况下,从下往上传,即先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再送分管领导,然后按分管领导要求办理。要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横传、积压、漏传或遗失。文件传阅中,若遇到领导外出时,应在传阅单上注明,不要使文件搁浅,影响文件传阅速度和效率。领导外出回来时应及时补传。文件传阅一般不得超过一天,急件随到随阅。领导阅毕,相关人员或相关室应及时将文件退回办公室。如领导对传阅文件有批示,办公室要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及时转相关室办理。
6.催办。凡呈送领导传阅、审批、审核后的公文和会议议定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各承办室要按相关要求负责做好催办工作,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取电话和书面两种形式。对相关室久拖不办、上门催办无回音的,将相关情况报干部监督管理室按相关规章制度相应扣减干部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分值,对纪委监委工作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答复。办理室应及时将公文办理结果答复相关单位,来文办结后,由接收、分办股室转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七条 发文处理。
发文处理包括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等7个程序。
1.起草。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二是凡以县纪委名义行文的公文,除领导亲自拟稿或指定的专人拟稿外,公文涉及相关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相关室负责起草;三是坚持"归口办理"和"文责自负"原则,实行公文纠错通报退文制度和文稿错漏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五是公文格式要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要求。
2.审核。审核重点:一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二是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三是涉及相关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是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五是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审核程序:县纪委各承办室或负责人进行文稿把关审核,审核无误后送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再报送办公室复核后按程序送审。
3.签发。文稿在送审签发前,由承办室在"公文发文签"规定栏目内,填满行文机关、文件性质、文件标题、拟稿人、审稿人、分发单位、打字、校对等内容。如文件涉及几个室,需有关室会同办理的,要在领导签发前送有关室会签。以县纪委名义行文的文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书记或副书记签发;以县纪委监委名义联合行文的文件,先送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再送县纪委主要领导签发。文稿签发后即成定稿,未经签发人同意,不得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