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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制度汇编33万字(第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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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深化对反腐倡廉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医院职能科室和各支部,都要充分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认真学习新时期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关于反腐倡廉的规定、要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纪党规,从理论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深刻认识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进一步搞好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落实医院制定的《禁止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若干规定》狠刹利用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严把接待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发现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制度,加强对医院车辆使用管理,做到车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各级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廉洁勤政,全心全意为医院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到不谋私、不徇私情,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禁止各种商业贿赂,在经济和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取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各种酬金,不得接受和索取礼品。

三、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采取跟踪病人调查,鼓励群众举报等办法检举揭发。对顶风而上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严禁科室或个人私收经费,一旦发现按贪污论处。严禁挥霍浪费,损公济私,化公为私,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坚决制止公费旅游、挪用公款和私自借用公款。不准组织或参加无实质内容的所谓"研讨"、"参观"等活动,对参加学术会、订货会等要认证审查,严格把关,

四、进一步健全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强化党的监督,重点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中心学习组,加强教育,警钟长鸣。定期开启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坚持院务公开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制度和财务、审计等制度,把好关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坚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使各级干部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中。

五、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度。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之树立良好的"公仆"形象。纪检人员要采取召开调度会、听汇报、座谈走访、明察暗访、跟踪调查等方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纪检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医院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五、关于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领导,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经院党总支、院务会研究,现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是医院重要工作之一,事关改革与发展大局,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分工负责,团结协作。

二、医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实行院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按分管工作实行"双责"负责制。医院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开展,各科室都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工作的开展。

三、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分解,人人有责。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奖惩。院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确保全院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的同步进行和扎实有效。

四、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与奖惩。

根据上级要求,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院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选先、奖金分配、晋升晋职、职称聘任等挂钩。对在廉政建设暨反腐纠风工作中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评优选先资格。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高职低聘、取消职称职务聘任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等惩处,并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六、民主集中制制度

一、院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的民主集中制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任何成员和个人无权改变集体决定。

二、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讨论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树立全局观念。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团结。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明确中心工作,联系群众,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坚持调查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重大问题凡事先没有经过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系会议讨论通过,任何成员和个人不能代替党、政领导班子讲话和发表文章。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和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代表党、政领导班子。

六、院党政领导成员必须坚决执行集体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系会议内部提出讨论。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政领导班子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行为。

七、各成员在执行决议中,具体执行情况要及时汇报,以便党总支掌握情况及时指导各委员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处理。

七、党务公开制度

为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原则

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依法依纪原则、真实公正原则、注重实效原则、积极稳妥原则。

二、党务公开的方式和主要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进行。

1、固定公开内容:组织设置和党员分布情况;领导班子分工、主要职责和办公电话;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2、定期公开内容:组织活动开展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和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措施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职称晋升和岗位评聘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

3、随时公开内容:主要公开党组织出台的有关文件,关于医院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决定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招投标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重大财务开支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设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三、党务公开时间及要求

1、固定公开内容,年初进行;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随时公开内容可即时进行公开。

2、党务公开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总支委员会审核批准。

3、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方式,不应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程序

1、公开形式:党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要形式,有些党务内容还可以采取其它辅助形式公开,但不得代替公开栏。公开栏应设置在便于党员群众观看的醒目地方。党务公开栏可与院务公开栏共同使用。

2、公开程序: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和内容由院党总支、党支部或党员群众提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党总支负责人或党办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八、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一)重大决策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

2、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年度工作计划

4、重大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5、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

6、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7、人员奖惩

8、重要基建工程项目及规划

9、奖金分配方案及其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医院中层干部、护士长的任免。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上的投资、工程等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

2、设备采购每台(件)5万元以上等;

3、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或批量购置5000元以上的大宗商品物资采购。

4、房屋、汽车等固定资产(价值5000元以上)租赁、处置等。

5、对外投资、贷款、担保;

6、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它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医院年初经费预算和年度决算;

2、突发事件万元以上资金使用。

二、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过程坚持的根本原则。

2、实事求是原则: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依法决策原则: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医院规章规定是医院重大问题决策的根本依据,医院的任何决策,均不得违反。

4、责任追究原则:实行责任追究是保证医院对重大问题决策正确的重要举措。

5、分工负责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是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推诿扯皮,强化决策责任意识的必然要求。

6、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三、决策规程

(一)集体决策的民主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会议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论证。

依照《工会法》及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应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在办公会议讨论之后,要提交职代会审议或通过。

重大业务技术事项,在讨论决策之后,要提交医院相关专家委员会审议。

其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有关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提交讨论决策。

(二)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会议形式有党总支委员会、院长办公会、院务委员会和职代会等形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党务工作;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行政和业务等方面的有关问题、部署相关工作;院务委员会研究解决医院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职代会讨论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有关问题。

(三)参与议事人员范围:依据会议内容及有关规定,召开相应会议。党总支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为党总支委员,院长办公会议、院务委员会参加人员为院领导班子,院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可根据需要分别请相关职能科、临床及医技药科室主任或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

3、决策会议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决议或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重要问题有较大分歧时,暂缓做出决定,等酝酿成熟后再议;

4、重大事项决策的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1、决策事项实施:医院党总支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按《医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及时组织实施,党办或院办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或院长汇报落实情况。

2、反馈:事项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党办、院办或主要领导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五、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1、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

2、医院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应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3、职代会成员和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有权向各级党组织和上级部门反映意见。

4、凡属下列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

5、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廉政纠风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职工廉政纠风工作意识,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制定有关廉政纠风教育工作制度如下:

一、把廉政纠风教育工作纳入医院工作整体部署,与医院其他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

二、坚持和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党的"四项基本"以及党和国家廉政纠风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廉政纠风教育要坚持集中教育与自学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进行法制教育课、举办先进典型报告会和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廉政纠风教育电教片或观看廉政纠风教育展览等。进一步增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深化廉政纠风工作的教育效果。

四、加强对单位新任干部的廉政纠风教育工作。单位新任干部必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上岗前,必须进行廉政纠风教育和培训,筑牢廉政纠风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纠风教育。在普遍教育的基础上,要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重点教育。采取重点谈话、重点培训、正反典型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他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履行廉政纠风责任制,带头学习各级廉政纠风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带头参加法制警示教育讲座,带头定期讲廉政纠风教育课,真正把廉政纠风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三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医院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它为医疗服务和医院经营管理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把握医疗卫生服务方向的思想保证,是关系到医院改革发展的大事。

2、搞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关系到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医院建设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

3、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医院发展中的地位、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1、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讲诚信、讲责任、讲奉献的职工队伍,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2、加强干部职工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4、通过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培育医院文化,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为医院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

1、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要以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医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工作。

3、医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总支办公室。

4、各科室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把抓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特点,抓好职工、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四、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

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是培养"四有"新人、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医院良好群体形象的重要途径。

1、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平安、和谐医院"、"文明科室"、"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志愿者服务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评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医院的文明服务水平。

2、开展"双创、双争"活动。在党组织、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创建文明服务科室、争做优质服务标兵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3、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增强团队精神,为医院改革发展凝心聚力。

二、关于实行精神文明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医院改革发展大局,党政工团必须齐抓共管,做到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团结协作,分工负责。

二、医院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活动的开展,各科室都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工作的开展。

三、各科室要切实加强责任心,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医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落实,做到层层分解,人人有责。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考评、有奖惩,确保全院各项工作的同步发展。

四、院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定期召开调度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通报批评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五、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与奖惩。

院领导小组根据我院《精神文明及医德医风建设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科室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晋升晋级、职称聘任、奖金分配、先进评比挂钩。对在工作中发生问题的科室或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取消评先资格,对有违纪行为的不得晋升晋级,并取消职称、职务聘任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直至开除。

三、关于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增强全体医务人员争先创优、加快发展意识、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医院社会形象,推动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省级文明单位标准为依据,以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文明和谐医患关系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及单位整体形象为目的,努力推进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医院在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和康复事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泰安及全市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文明单位建设标准(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活动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地区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干部群众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有效地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单位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和整体形象。

3、业务工作领先,社会效益显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执法行政、办事公道、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生产经营性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拓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文明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同级或同行业先进水平。服务经营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

4、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重视智力投资,加强对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移风易俗工作成效显著。模范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圆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目标,优生、优育、优教成绩显著。落实卫生防疫制度,卫生防疫和群众保健工作先进。注重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员工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风貌健康向上。

5、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公开办事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治安状况、公共秩序、工作纪律良好,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治安案件发案率和事故率低于省规定指标,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无邪教活动,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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