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调研报告-70篇(第11/88页)
(一)优化多元共治治理体系
第一,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政府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明确自己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可以说,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府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虽然在多元共治治理体系下,政府、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均要发挥相应作用,但是必须强调的是,政府这一维度至关重要,必须发挥引领作用,担当作为,针对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要严格依据党纪政纪,追究问责。第二,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在现有的治理体系之下,从政府"放管服"改革视角看,市场主体更多时候是作为服务对象出现的。为了更好地获得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的各项服务,市场主体具备良好的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也是必要的。一方面,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教育帮助市场主体合规运作;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也要积极主动学法用法, 严禁违法违规,争做践行法治的模范主体。第三,培育充实社会组织力量,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在目前的治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起到连接政府和市场主体的纽带作用。当前,要在法治框架下采取相应措施,指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快速成长。一方面,提高社会组织数量,扩大其影响面和受益面;
另一方面,加大对社会组织骨干力量的培养,提高其工作能力,更好地支撑社会组织高效运作。
(二)提升治理队伍建设水平
有专家指出:"发挥地市一级在治理资源和能力方面的独特优势,从而有效应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各类新型社会矛盾风险的挑战"。这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治理队伍建设水平达到一定的高度。第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DZY、国务院高瞻远瞩的决策部署,也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将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之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所有干部都要摒弃错误观念,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治理工作中。第二,着力提高干部治理能力。针对能力不足的问题,要做好干部队伍的能力培养提升工作,将治理能力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模块,同时将培训效果作为干部使用和提拔的重要参考,以此为抓手促进干部主动学习,提高治理能力。第三,优化治理队伍资源配置。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科学统筹治理队伍资源在市域空间的配置,避免资源错配,进而实现治理队伍与治理实践需要之间相互匹配。第四,充实社会治理专业人才。强调治理专业化,必然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对此,需要充分调研, 精准分析现有队伍结构,科学评估专业人才缺口的方向和数量,从而有序充实队伍。
(三)科技赋能提高治理质效
就大庆社会治理科技赋能方面存在的难点问题,应该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应对,以提高治理质效。第一,合力消除数据共享障碍。调查研究表明,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之所以存在不愿或者不能的情况,既有技术原因的障碍,也涉及到智能化环境下数据权利归属,数据共享风险处置等现实难题。对此,政府层面要加强统筹协调和优化资源配置,为跨部门数据共享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有利条件,做到应享尽享,同时确保数据安全。第二,积极研究,改进监管。对于社会治理智能化场景下存在的监管难题,一方面,要通过持续的技术进步, 强化智能化进程中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市域社会治理实践进行细致梳理,精准识别监管难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制定处置方案,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合力解决。第三,重视技术公平赋能。一方面,要从技术入手,"降低"技术门槛,使老年人更容易获得
社会治理智能化带来的便利,避免出现"出不了门""上不了车"等类似的窘境;另一方面,政府层面要积极开展与智能化社会治理相关的技术宣传和教育, 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老年人熟悉和拥抱新技术,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治理智能化需要。
(四)依法治理提高保障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着手: 第一,用好地方立法权,增加市域立法供给。人大应该就《立法法》授权范围内涉及的相关领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在充分考虑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 确定优先立法选项。用好地方立法权,就是要以地方立法作为关键抓手,发挥地方立法优势,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优选意识,增进域内协同。第二,明晰部门权责,规范行政执法。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给传统的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挑战,尤其是新业态如何归口管理,以及监管交叉情形下如何在部门之间分配监管权,都要研究解决。一方面,各部门要坚持守土有责,抓好自己的主要工作, 涉及跨部门监管执法的,要以人民为中心,精诚协作,无法协调时,报上级机关及时处理;另一方面,上级机关要加强业务和政策指导,提高下级机关的监管执法能力,同时依法合理确定纵向机关之间的权责分配。第三,提高司法保障能力。要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打造忠诚担当作为的政法队伍,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后盾。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马福运、卢晓涵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的教学工作, XXXXXX指出,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推进法治教育一体化,重在整体协调、上下贯通,坚持内涵式发展, 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狭隘格局,实现螺旋式发展、递进式上升。
一、推进法治教育一体化的规律遵循
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进行法治教育是思政课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循序渐进地推进法治教育,对提高各级各类人才的法治素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尊重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分层法治内容。法治教育以增强受教者法治素养、养成法治意识为目的。法治意识的养成应遵循个人的成长规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等多种途径循序渐进逐步养成。中小学阶段学生的感性思维较强,记忆能力突出,学校可以安排一些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让学生明白法律"是什么",从而在记忆中增长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治素养。初、高中阶段,学生的思辨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生开始关注"为什么",思索知识背后的深层含义。这个阶段应做到知识传授和价值涵养并重, 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心智基本成熟,已经掌握了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初步具备了辩证认识、理性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他们开始思考"干什么"。这个阶段的法治教育应引导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能力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法治"部分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重点,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展开,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思维过程中激发学生自身责任意识。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分层推进法治教育,尊重学生认知和成长规律,符合科学的教育逻辑。
2.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共同涵养学生的法治素养。在不同学段,思政课的教学目标各有侧重。小学阶段以启蒙教育为主,而铸牢思想基础则是初中学段的课程目标,在高中学段更加注重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大学阶段则要强
化学生的使命担当。在小学阶段思政课中开展法治教育,应以法律规则和常识为主,启蒙学生养成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初中阶段要增加宪法教育的内容, 强化学生对国家的认同,铸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高中阶段要增添法治精神、法治原则的内容,引导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 形成正确的法治观。高等教育阶段要引导学生熟知全面依法治国等相关制度安排,将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学校应落实思政课改革创新的意见要求,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中分阶段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尊重教学规律,共同涵育学生的法治素养,一体化培养助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推进法治教育一体化的现实困境
推进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应整体考量、合理安排整个教学过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当前,还存在着诸多制约思政课教学内涵式发展的问题。
1.总体教学目标一致,但学段目标不够清晰。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旨在发挥协同效应,形成"1+1>2"的育人效果。《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了顶层设计, 规定了贯彻落实XXXXXX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总体教学目标。由于教学时段与教学安排的差异,有些教学目标未能体现出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认知规律。如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维护公平正义"单元的教学目标是"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公平正义", 而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将"公平正义"作为法治思维的一个内容,仅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展开详述,其目标定位甚至低于基础教育的安排,在学段上区分不够清晰。再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高中阶段要"理解民事活动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核心概念,了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将这些目标要求纳入"选择性必修课程"模块,只供学生选择性学习,没有达到该学段的整体教学目标要求,不利于学生的法治素质的提升。
2.教学内容存在不必要的重复现象。教学目标需要依靠教学内容来落实,教学内容体现着教学目标的具体要求。思政课内容应紧扣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大中小学不同学段统筹安排适合学生成长特性的教学内容。德育教材体系属于国家事权,必须由国家一体化考虑。[1]涵养法治素养、培育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