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人民政府机关管理规范(第2/3页)
b、所有人员退休、工作调离或岗位变化,应按规定交出自己使用、保管的单位财产。
5、财经纪律:
①各项收入必须缴入财政指定账户,不得挪用座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②镇总务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凭证,并到财政所开出经费,确保及时结算。
④管理现金、财物的人员,必须做到帐实相符,不得贪污挪用,并随时接受检查。
⑤涉及经费的各种支出必须事先经分管以上领导同意,按程序审批后才能办理。否则其产生的经费由经办人自负。
⑥经费支出发票在报帐时,应签注:经手人、时间、事由等要素,其中公务接待必须有来人来函单、参加人员名单和菜单方可报销。
⑦镇财务人员必须执行和自觉严守财经保密纪律。
⑧凡不符合规定或超过标准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开支。
6、报销标准:旅差费、接待费、电话费及各项人头经费,必须严格按标准报销。
7、财务监督:财务人员,严格分工,各负其责,管帐的不管钱和物,管钱和物的不管帐。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分管领导应对一切财产、物资、现金、帐目等进行监督审查,并组织计财人员互相监督制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八、办公制度
团结共事互让互谅,作为公务人员必须时刻牢记树立个人形象和单位形象。
1、凡在工作时间内,发生彼此间吵闹等影响单位形象,损害单位团结的人和事;不按正常渠道而采取有损单位形象、有损领导形象、有损机关工作人员形象的吵闹、乱骂等行为的人和事,对主要错误行为人在镇内进行通报批评。
2、全镇职工,应自觉克服"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和"交心谈心不说,背后胡乱指责"的不道德行为。
3、严守保密纪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凡因违背保密纪律要求,造成单位或领导尚未决定事项的失密,对负责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镇内进行通报批评。
4、公示栏制度。单位公告、通知等一般性事务,原则上由镇党政办或组织办在公示栏进行发布。其它部门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在公示栏上发表任何内容。全体干部职工要密切注意公示栏上的内容(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告知出差或休假等不在单位的干部职工),否则后果自负。
5、工作计划和小结(总结)。各部门必须在每年元月20日前写出当年详细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元月30日交镇党政办;每年6月10日前,写出半年工作小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6月15日前交镇党政办;每年11月10日前,写出全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要点),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于11月15前交镇党政办(作为年度考核工作量的依据)。镇党政办汇总后,按要求向主要领导提交相关材料。
6、做好印章管理
镇党委、镇政府的印章由镇党政办保管。
凡涉及以中共XXX镇委员会、XXX镇人民政府,向上级的请示、报告、汇报、先进报批、人事、财经和印发文件的,需主要领导同意后加盖,否则不代表党委或政府。
一般事务性加盖印章和业务性的报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加盖。
严禁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出具单位印章。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7、积极向上级提供信息。
每年由组织办向镇各部门下达信息任务,相关领导小组也可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向相关部门下达信息任务。各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供稿并积极完成任务。
镇组织办负责做好登记和存档工作。在国家、省、市、县各类刊物中发表。
8、镇党政办接到上级会议通知、文件等后,及时按照分管工作通知相关人员参会,分管领导开会必须向书记、镇长汇报。
九、公文处理制度(含文件、资料、报刊杂志)
1、收文及文件传阅
①镇党政办相关人员要及时到县委、县府办取回(下载)文件、资料等。
各部门收到上级文件后先交镇党政办,镇党政办对所收文件包括公务邮件均及时做好详细登记。
严禁其它人员擅自取用文件、资料、报刊杂志。
②所收文件、资料,由党政办及时登记并加贴《文件处理笺》后,交主要领导处理。有急件需要处理,主要领导不在时,应及时阅后电话请示主要领导并按主要领导意见及时办理。
③镇党政办按主要领导处理意见及时送到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手中。
④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收到镇主要领导的批转件后,要按时、有效的组织落实。
⑤需领导或部门传阅的文件、资料,镇党政办要督请领导、部门及时传阅,及时归还。
⑥文件传阅范围原则上为镇党委委员。
2、发文
①所发文件质量高低,体现着单位形象,全镇同志必须严肃对待,切不可粗制滥造。
②欲发文件,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涉及全镇性和全局性工作的文件由各业务部门提拟初稿,镇党政办负责成文。纯粹业务性工作文件均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拟稿,并交分管领导定稿。
③发文,草拟的文稿首先由分管领导把关,再交办公室作好文字、编文号处理,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镇长签发。
④各部门必须尽力做好文字工作,减少失误,以提高文件质量。
⑤文件由镇党政办分发给领导和部门,需要上报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上报,做好发文登记。
⑥镇党政办必须将所签发的拟稿原件及正式文件(二份)存档。
⑦各部门的相关统计报表必须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若未准时办理或出现差错三次以上的,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3、打印、复印
①打印、复印人员属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守机要人员规章制度,严禁向不相关人员透露打印复印文件、资料内容。单位干部、职工不得擅自进入打印、复印区域,不得询问打印人员与自己工作不相关的文件、资料内容,
②各部门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的,打印各类资料、材料等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若确需要在镇机关打印、复印资料的,由镇党政办主任批准后执行。
十、工作差错处罚制度
1、单位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本职工作的,可根据情况在全镇内通报批评。
2、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可根据情况在全镇内通报批评。
3、镇机关干部职工由于工作失误被县上通报扣目标考核分的,应当按照每分XXX元乘以镇机关干部人数的金额在年终个人目标考核奖中予以扣除,扣除不够的再在工资中扣除。
十一、接待制度
1、厉行节约,坚持对口接待。接待应事先请示主要领导并经同意后执行。
由接待人经手报帐,且在接待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审。
接待报帐应凭来人函、人员清单和菜单作为附件并注明时间。
2、接待陪同人员范围:
来人不超过XXX人的,陪同人员不应超过XXX人,超过XXX人的,陪同人员不应超过。
3、接待地点:
一般接待选择在镇食堂内,特殊的必须通过镇主要领导同意。
4、接待标准:
正科级以上干部接待标准为XXX元/人,副科级干部接待标准为XXX元/人,副科级以下干部为XXX元/人,一律实行工作餐,不上酒水、不发烟。
十二、请假制度
1、凡事假、病假、探亲假,按文件规定先抵扣公休假。公休假天数结束后,再请其它假,必须凭书面请假条(请病假要出具医生证明或医院证明)请假,确实紧急请假的必须电话告知镇主要领导,事后补交请假条,请假条必须交党政办后才能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旷工论处。
按批准权限中层副职以下职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需经分管领导同意,中层正职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分管领导请假半天及以上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①按国务院2007年12月7日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⑤婚假、产假、丧假和探亲假按规定执行。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从年初起开始安排干部职工公休假,做到即不影响工作又能使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得到调剂。
3、国家法定假日,按规定执行。工作需要应服从安排,不得拒绝,否则视为旷工,并全镇内通报批评。
4、国家法定节日安排的值班,不安排补休。
5、单位原则上不赞成加班。干部职工应提高工作效率,自己的本职工作应尽力在上班时间内完成。自己工作岗位属性、领导安排和工作要求在8小时外完成的,应自觉抽出休息时间完成。
6、休假未按程序批准和超期未归的,视为旷工。
7、党政办应每月公布一次职工请假情况。
十三、考勤制度
1、凡会议、集中学习,一律按会议、学习规定的时间考勤。
2、重大活动,按临时规定的时间考勤。
3、上班时间,按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考勤,计时以党政办时间为准。
4、会议、重大活动由主持人考勤,日常上班由各部门负责考勤。
5、处理:迟到1次XXX;早退1次XXX;旷工1次XXX。
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合计10次以上或旷工3次以上,XXX。并按10次依此累计。
6、全体干部职工,按镇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无论因公因私在上班时间内,离开办公地点均应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镇中层以上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党政办登记。否则视为早退。
8、坚持上下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内不准参与一切娱乐活动,记旷工一次,在全镇内通报批评。
9、考勤制度的落实,实行分级督查责任制。主要领导督查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督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督查工作人员。
凡未履行督查职责,被主要领导或效能办查实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既对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与当事人同样记迟到、早退或旷工1次。
十四、车辆管理制度
因镇单位车辆不足,为满足下村需求,镇可以租用社会车辆,租车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车辆归党政办统一管理和调度安排,各部门要用车,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分管领导通知党政办主任,车辆使用者在党政办主任处领取"派车单"派车。出车回来后及时将派车单交到党政办,严禁先出车后补单。各部门到县上办事一般不租用车辆。
十五、各类设备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单位各类设备效能,保证所有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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