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45/51页)
(九)突出事故企业特别监管。
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发生事故的工矿商贸企业实施特别监管的通知》(陕应急〔2020〕41号),在严格行政处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责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成立事故调查组,彻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特别规定》,并作为本企业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严防事故再次发生。对事故企业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特别监管。
(十)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强化安全执法检查,加强对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以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推进老旧集输管道更换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地区"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注水带压作业井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油气开采井控安全。石油天然气开采和井场建设严格地勘、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安全监督管理。三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生产和违法违规行为,重点严打严查不守规矩、事故多发的企业,突出整治"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县住建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住突出矛盾问题,着力防控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房屋建筑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2.深化"两扫、两铁"专项治理行动。持续开展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两扫、两铁"专项治理行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各类重大隐患。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等方式,巩固治理行动成果,对在"扫除"和"扫雷"治理行动过程中以及日常质量安全监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推动监管机制常态化、制度化。
二、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3.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巩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对经营性自建房持续开展"回头看",加快排查整治非经营性的自建房,落实排查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将专项整治工作做严做实做细。
4.实施分类整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以最严格的标准,把查处的隐患全部管控到位,做到"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
5.建立自建房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按照黄山市即将印发施行的《农村自建房质量控制导则》,指导乡镇切实加强农村建房管理,规范规划、设计、施工系列建房程序,重点加强特别是(三层以上)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指导和安全管理;在使用环节依法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的前提条件。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公产房、教育类房屋质量保险和体检制度落实,确保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
三、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
6.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工程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等,排查各类重大隐患。
7.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作业维护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持续开展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宣传和技术交底,进一步加深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风险意识和防范技能。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8.加强高处作业管理。落实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及安全网搭设等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做到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不施工、安全旁站及监护人不到位不施工。
四、强化建筑市场管理风险防控
9.规范建筑市场管理。持续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法性排查,严格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10.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审计审查验收人员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
11.深入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以城市排水防涝、供水、燃气,桥梁为重点,增强城市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城市生命线的监测覆盖面;加强相关行业系统的数据整合,做好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7x24小时值守运维和数据分析专业运营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按照黄山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燃气器具等六个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整改,依法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企业全部安装燃气报警器、自闭阀。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坚决打好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攻坚战。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支持,推进老旧小区(气化站)燃气管网设施更新改造。落实燃气企业保供责任,加强城镇燃气储气设施能力建设,提升储气能力。
13.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实施城市污水管网病害整治、改造更新、破损修复工程。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检查,推动污水处理设施节能降耗。按照《安徽省城市内涝治理工作指南》确定的保排、摸排、减排、预排、畅排、蓄排、联排、强排、控排"九排治涝"措施,优化内涝治理方案,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积极组织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汛前准备、汛中防范应对、汛后系统整治等各项工作,做好城市排水系统的维护管理,保障排水通道畅通,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强化城市供水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强化二次供水和应急备用水源管理,完成应急备用水源核查问题整改核验工作。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管理制度,开展水质抽检,提升供水企业检测能力,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督导供水企业落实企业供水生产质量安全责任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指导要求。
六、强化农村住房安全风险管控
15.做好农房隐患动态排查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抽查、市级监督检查"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推进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引导群众自行开展整治。
16.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新增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做好我市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其他脱贫户、农村低保边缘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应排尽排、应改尽改",排查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立即实施,实现"动态清零",确保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七、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17.深推"四个工地"建设。持续深入推进"四个工地"("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安心工地")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试点,引导、培育、扶持试点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加强对"四个工地"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检查和督导,及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工地的转型引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18.抓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普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提升人员安全操作技能。
19.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应对重大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暂行规定》等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工作机制,督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填报应急信息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和公共安全应对能力。严格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和通信渠道,及时核实、上报有关信息。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和地震等灾害,关注安全生产相关舆情动向,及时了解、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安全防范。加强与应急等部门联系和配合,发生事故灾害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做好现场指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