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42/51页)
6.持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将水利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各单位分工负责)
7.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中小型灌区、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地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局属单位直管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定期对消防、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开展巡查,结合岁末年初、春节、"五一"、汛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落实监测、控制和防范措施,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行差异化处置,明确和落实各级各岗位的管控责任。组织开展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8.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履职。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等级为重大的一般危险源的管控,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进行备案;要明确应急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一源一案";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监测和预警。(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突出隐患排查,抓好安全生产预防
9.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辨识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水利工程领域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档整改,按照时限要求消除隐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0.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继续推动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病险隐患。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五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开展责任人培训(建管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分工负责)。推进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工作,做好水库、水闸和堤防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展水库、水闸和堤防工程险工险段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和安全度汛工作暗访检查,逐步完善小水电安全监管信息台账(建管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农水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1.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局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加强生产安全、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管理,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职工及外派人员、灵活用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及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库(机)房以及水利风景区、水利后勤保障等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及爆炸、踩踏等事故。(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五、创新监管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管理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督促各地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按要求上报事故信息、隐患排查整改、危险源辨识管控以及应急管理等内容,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线上调度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 (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1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达标评审工作,实施标准化达标动态管理。指导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工作。(建管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六项机制"宣贯培训班,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六项机制"宣贯,指导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和延续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事故通报。(监督股负责)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水利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监督股负责)
七、提升处置能力,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16.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加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水利行业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促进事故预防。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编制局本级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督促局属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市水利行业应急处置能力。(监督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县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结合县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县实施办法,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办)
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安委办)推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县、乡、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协同)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