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职能及工作制度流程汇编(第3/9页)
初审: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收文后,按照《河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审查报送的公文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符合公文报送的其他规定。对不符合行文要求的,退回重办。
审核: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一科、综合二科负责对公文文稿签发前的审核工作。对报送公文文种、格式、行文规则、行文依据、文字用语等进行全面审核。注重质量和时效,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文件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工作、市委、市政府要求,符合X工作实际,做到要素齐全、依法合规、主题鲜明、文风端正、务实管用。
对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的拟以县政府或者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承办科室会前要对文稿是否成熟,相关部门意见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实质性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文稿尚不成熟,存在政治政策性、合法合规性以及部门意见不一致等实质性问题的,退回起草部门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重报。
合法性审查:县政府部门起草的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需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严格文稿质量把关。对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承办科室对公文审核要注重文稿质量。公文要切实做到观点鲜明、表述准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文风朴实、言简意赅确保人名、地名、职务、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准确无误,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用法合理规范。杜绝出现错字、别字、漏字等问题。
七、规范发文办理及存档
(一)复核。已经县政府领导或者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签发的公文,印发前综合二科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发人复审。
(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综合二科对所发公文确定发文字号、核定发文范围和印制份数。
(三)印制。综合二科要严格遵照《河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公文格式等要求进行公文印制,确保印制质量。上报上级机关的公文原则收文当天印制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 个工作日,下行文要在3 个工作日之内印制完成。凡因没有及时校对而造成文件不能按时印制完成的责任由承办科室负责。
涉密公文印制,要在保密计算机上处理要印制的保密公文,严格按印制分数进行印制,按照保密要求印制公文。
(四)分发。综合二科将印制完成的公文,及时进行上报下发。减少纸质文件印发,能通过电子传输的通过电子传输,逐步扩大电子公文传输范围。
(五)存档。存档实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纸质存档存3 份。档案室对需要存档的文件及时接收并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文件的存档工作。电子文档做好存储介质的保管工作,做到不损坏、不泄密。严格遵守公文借阅制度,履行好签批手续。
凡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公文,县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退回报文部门重新办理超过时限要求报送的公文,综合二科审核发现后予以标注说明。对因文稿质量被退回、上报期限超时的公文以及未及时反馈报告办理结果等情况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县政府值班室值班期间公文接收、签批、运转等事宜按照值班规定执行。
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做到传输及时无误,做好与县政府值班室电子公文传输的对接,实现24小时公文接收传送无障碍,进一步提高政府系统公文运转效率。
此前有关要求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二)政务值班制度:
1.领导带班制度:
(1)为确保政府工作无缝隙、零失误,除按照分工运行外,还建立带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副县长带班,正常上班期间以分管运行为主,下班及法定节假日期间以带班运行为主,重大事项由带班领导与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协商办理。
(2)行政科负责提前制定值班表,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将值班表印发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负责提醒领导带班。
(3)法定节假日值班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值班表值班。
(4)带班期间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24小时手机开机和电话畅通。
(5)带班领导请假或有事外出,要自行与相当资格人员调班,并及时告知县政府办值班室。
(6)如遇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同时报告县政府办主任、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
2.节假日值班制度:
(1)值班工作要坚持有情必报、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并迅速向县政府办主任或带班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批示、指示做出处理,处理情况要及时反馈。
(2)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县政府信息联络畅通,保证政府大楼安全,接待来访,随时了解、掌握县内重大情况和动态,接收和处理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接收和办理值班电话、传真、信件等,协助领导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3)双休日值班实行3人同时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节假日值班由行政科另行安排值班表,各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规定值班。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
(4)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需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要严格按应急报告制度,请示相关领导后按规定上报。一般先电话报告,后文字补报。
(5)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与事故、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取得并保持联系,传达各级领导处置意见,催办和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并及时报告处置情况,必要的处置情况要整理归档。
(6)严格执行值班日志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日志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8)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出县,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出县,要向县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9)因值班人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
3.规范值班日志制度:
(1)认真填写值班人员姓名、带班领导姓名、交接班日期时间。
(2)认真填写接班检查内容:交接班要认真检查并填写电话、监控、传真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政府财物是否完好,值班记录是否有需要交接办理的事项等内容,未交接完毕不得离岗。
(3)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对非工作时间出现的突发事件,在电话告知带班领导的同时,要在值班日志上详细记录事件原由、处理建议、领导指示、办理结果、跟踪反馈等内容。
(4)记录语言要求简洁精练,重点突出,力求规范,避免胡诌和瞎编。
(三)文稿起草报送审核把关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文稿质量,提高综合文字工作水平,更好服务县政府领导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任务接受
1、综合一科直接接受服务领导提出的文稿起草和修改任务;其他各科室直接接受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提出的文稿起草和修改任务。
2、接受文稿起草任务时,要听清领导交待的事项,搞清领导对文稿内容、起草时限等要求事项。
二、文稿起草
3、接到文稿起草任务后。一般性文稿由单人负责起草,重要文稿、较长文稿,由分管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员起草。
4、起草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起草准备工作。一是认真领会领导意图和要求;二是全面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包括会议的主题、时间、规模、形式、议程、领导讲话顺序等,并请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包括省、市、县的有关文件、领导批示、其他领导在会上的讲话稿、有关文章等;三是注意从网上、报刊上收集相关的报道,了解新观点、新思想和外地的动态;四是必要时要围绕文稿起草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
5、单人负责起草的文稿,接受起草任务后,要列出详细提提纲,与分管副主任沟通后起草。多人负责起草的文稿,由分管副主任主持研究详细提纲,分工起草。领导有明确要求的,可先将起草提纲送审,经领导同意后再起草。文稿起草过程中,如有重要内容、结构上的调整,起草人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6、文稿起草要认真细致,既不能出现政治问题和政策性错误,又要尽量减少文字失误。
7、部门代拟初稿须由部门负责同志签字。部门提供的初稿差距较大,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承担领导文稿起草工作任务的人员提出修改意见,退回原起草部门限期修改;时间较紧时,可以吸收部门起草同志参与、配合修改。
8、初稿格式要规范。初稿用A4纸,每页行文行数、每行字数以及行距,严格按照公文规范执行。
三、把关送审
9、初稿形成后,由科室负责人修改、把关,后提交分管副主任修改、把关。
10、初稿把关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待主任签字后,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定。
11、根据领导要求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征求意见的文稿,对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吸收到文稿中去,并在送审文稿时附上简要的说明,送领导同志审定。
12、对办公室主任审核和领导审定提出的修改意见,要按照审改稿原原本本地进行修改,不能随意变动。认为需要改动的,要及时与把办公室主任沟通,按领导的意见办理。
13、初稿完成后,在文稿没有最后定稿之前,参与起草的同志要时刻关注稿子的修改情况,直至文稿最后定稿为止。
14、文稿起草、修改和形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要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带密运转,一般文稿讲话或正式印发后解密。文稿没有正式定稿前,未经主任同意,一律不得外传。
(四)调查研究统筹督导、学习交流制度
为使政府办调查研究统筹督导、学习交流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于全县发展改革大局,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