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19/23页)
(五)机制保障
建立高效的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一旦发生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能够及时调动人力和物资迅速处理。
1.6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街道卫生院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公众开展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及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自救教育。
(二)培训和演练
街道卫生院要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队伍应急处置水平。同时,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各类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演练。
(三)奖励和处罚
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在疫情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1.7附则
本预案由街道卫生院负责制定并解释,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2.1总则
2.1.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区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2.1.2工作原则。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分工合作,防治结合、分类管理,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原则。
2.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X街道范围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参照本预案执行。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领导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X街道突发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主任任总指挥,分管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两委成员和街道双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指挥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研究确定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法措施和工作原则;根据突发食物中毒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指挥;研究解决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2.2办事机构及职责
街道指挥部办公室为处置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街道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街道指挥部的每天24小时值班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操作规范;指导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队伍建设及有关培训、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和个人防护知识教育;事故发生后,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确定事故波及范围、危害类别、后果、防护和应急救治措施,向街道指挥部提出现场处理建议,必要时建议设置隔离区域,组织开展对全街道各类餐饮场所卫生安全检查监管;及时报告突发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向社会发布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专家组及职责
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技术咨询与指导,为街道指挥部决策提出建议;对突发食物中毒事故性质、后果进行预测,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总结评估,提交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分析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成因和发展趋势,为全街道行政区域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必要时直接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2.4成员单位及职责
1.街道卫生院。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做好必要的医疗救治物资、设施的储备;结合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抢救、控制和预防应急预案,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政府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全街道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有关培训、演练工作;建立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和专业救助队伍,做好全街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控制及处理工作;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通报情况;定期进行突发食物中毒事故汇总分析,撰写年、季度分析报告。
2.街道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和医疗救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控制区域的治安管理;协助卫生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实施封锁、控制和隔离;对干扰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和正常医疗秩序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物中毒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维持交通秩序,确保抢救及运送物资、人员的运输畅通。
3.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全街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所需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维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医疗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依法对不安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环节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后,组织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对涉嫌违法的人员和场所依法采取现场检查、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可疑食品等必要措施,控制局势,避免事态蔓延。对所控制的不安全食品迅速查明产地、供应渠道、购销数量、流向等情况。对经检测判定食品质量问题严重的,督促经营者撤柜,并追溯源头,对同规格、同型号、同批次的食品进行清查,做好全街道餐饮场所卫生安全检查和监管。
4.各社区(村居)会。加强对涉案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党政办。协调车辆做好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确保应急处理物资及时运送到位。
6.街道财政所。落实应对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有关应急资金。
7.街道民政所。负责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社会捐赠、救济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事故发生地困难户和患病群众医疗、生活上的困难,及时向生活困难的患者发放救济款和救济物资,妥善安置孤幼老残人员。
8.其他相关部门。事故处理期间,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学校负责加强学校集体食堂和学生供餐单位的安全监管。
2.3预测预警及报告
2.3.1预警。
突发食物中毒划分为四级预警:
1.Ⅳ级(蓝色)预警。在一个社区(村居)或学校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未发生人员死亡或中毒人数少于30人,需要街道卫生院依照部门预案做出应急处理,街道突发事件预案处于应急准备情况下,发出的预警。
2.Ⅲ级(黄色)预警。在符合本预案总则规定的突发食物中毒事故情形,需启动街道应急预案,发出的预警。
3.Ⅱ级(橙色)预警。在全街道范围内出现大量食物中毒病人,一次性中毒事故在100例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需启动X区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发出的预警。
4.Ⅰ级(红色)预警。同一食品导致大量食物中毒,涉及多个社区(村居),中毒人数不断增加,死亡人数超过10人,可能造成跨区蔓延,需启动X区以上应急预案情况下,发出的预警。
2.3.2监测报告。
街道卫生院建立完善相关食物中毒监测与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要强化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监测、报告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情况。
执行公务的各类医务人员、检疫监督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医疗卫生机构、突发事故发生单位等为责任报告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要立即向街道卫生院报告。街道卫生院要立即组织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开展调查与处置工作,并在半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经街道办事处研究批准后报X区卫生局。按规定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的初步报告。
2.3.3评估。
事故发生后,街道卫生院牵头报上级业务部门迅速启动专家组工作。专家组对突发事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类型、危害程度分级,向街道指挥部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事故处理结束后,由专家组对事故造成的影响做出全面评估。
2.4应急处置
2.4.1启动预案。当突发事故达到Ⅲ级以上预警时,街道卫生院要立即向街道指挥部提请启动市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由街道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报X区政府。
2.4.2基本应急处置。街道级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理工作要按照本预案和分类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由各工作组分工协作、科学有序地立即展开下列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1.现场救治
(1)医疗救治。开展病人的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做好病情报告工作。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做出快速、准确评估,包括伤亡人数、伤情、采取的措施、投入的资源等,并及时向街道指挥部反馈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2)现场控制。对可疑中毒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防止中毒扩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封存被污染的工具,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清洗消毒;街道派出所牵头,具体负责突发食物中毒事故隔离控制区封锁,隔离区内外秩序维护、交通管制等。
(3)转运。设置伤病员分检处,按规定采取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等控制措施。伤病员经现场分检、处置后,根据病情向就近医疗机构分流。收治医疗机构成立专门组织,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任何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要做好运送伤病员途中的监护工作。
(4)调查取证。尽快制定事故调查计划和方案,按照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调查。在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及时派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事故进行卫生学调查。
(5)发布信息与通报。对中毒者进行调查、登记、统计,将调查资料汇总、分析、上报;经批准后,由街道办事处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信息或通报。
2.封锁警戒
防治组负责划定隔离区域。封锁警戒组负责划出警戒线,安排警力采取隔离措施,迅速形成隔离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协助有关单位对现场有关人员进行登记、检测;做好事发地及医疗救治场所的秩序维护和群众疏导工作。
3.现场指挥
街道指挥部负责对全街道范围内的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督查指导。事故处置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全方位评估,包括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患者救治情况、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估等方面。
2.4.3扩大应急和预案终止
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发展和蔓延趋势时,街道指挥部要及时上报X区,利用X区资源开展防治工作。
根据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街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专家组的评估建议,由街道指挥部做出预案终止实施的决定。
2.5应急保障
2.5.1技术保障
1.由街道卫生院牵头负责,成立街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专家组。专家组由重点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共卫生预防医学、解毒、临床、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按规定履行专家组职责。
2.建立食品卫生监测系统。充分利用现有卫生监测资源和信息网络体系,强化食品卫生和食物中毒的监督、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餐饮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测工作,提高各类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
3.建立信息保障系统。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指挥系统和省、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链接。街道卫生院承担本街道突发食物中毒事故防治及相关数据库的硬件建设、信息收集工作,建立专人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收集、报告的准确、及时和完整。
2.5.2医疗救治体系保障
街道卫生院要合理规划医疗救治机构的布局和设置,整合现有卫生资源,构筑医疗救治体系,根据需要确定突发食物中毒事故专业定点医院,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2.5.3人员保障
组建专业应急救助队伍。由街道卫生院牵头负责,建立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常备队伍。做好现场调查、现场采样、检测检验、事故分析、评估,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协助和指导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2.5.4物资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处置食物中毒事故的各项物资储备。物资准备工作包括常用解毒药品和特殊解毒药品、医疗抢救设备、食物中毒检验用标准品、取证工具、交通和通讯工具、生活用品和应急设施等,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2.5.5经费保障
街道财政所要给予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必要的经费保障。
2.6培训演练
街道卫生院要定期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要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安排各类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演练。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常备队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2.7奖励处罚
对在突发食物中毒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本预案由街道卫生院负责解释。原则上每三年修订和完善一次,特殊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章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1总则
3.1.1适用范围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安全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X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区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X街道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药品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3.1.2响应分级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街道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辖区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1人重伤、或者5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