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22/23页)
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5)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按照计划建立紧急卫生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
储备物资应根据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主要包括;诊断试剂;兽用生物制品;消毒药品及设备;防护用品;运输工具;通信工具;其他用品。
6)经费保障
街道财政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每年用于紧急卫生物资储备、扑杀病畜补贴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予以保障,具体经费补助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如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街道财政在保证卫生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卫生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街道办事处应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3.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技术官员、动物疫病防治专家、流行病学专家、野生动物专家、动物福利专家、经济学专家、风险评估专家、法律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重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开展动物疫病诊断技术的研究,作好技术和相关储备工作。
4.培训和演习
街道办事处要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内容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动物卫生法律、法规;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卫生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6.各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制定
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及本预案。
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4.7附则
1.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陆生、水生动物突然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和公共卫生意义。
X区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是指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在我市尚未发生过的动物疫病。
X区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是指在我市曾发生过,但已扑灭净化的动物疫病。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胁区:疫区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受威胁区。
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X街道兽医站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部分社会安全类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总则
1.1.1基本原则
为做好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促进旅游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1.1.2适用范围及事故等级划分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区域内各旅游景区(点)或旅游团(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重大旅游伤亡事件。旅游安全事故种类及等级划分如下:
(一)事故种类
1.自然灾害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因雨、雪、冰雹、浓雾、台风等恶劣气象灾害,以及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2.事故灾难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3.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4.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事故。包括发生我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港澳台和外国游客重大伤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二)等级划分
旅游安全事故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事故4个等级(新的等级划分标准出台后,相关条款按新标准执行):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较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至10万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1.2组织机构及职责
1.2.1领导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X街道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指挥部),主任任总指挥,分管主任任副总指挥,街道两委成员和双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领导和监督全街道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状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2办事机构及职责
街道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处置旅游安全事故具体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街道宣传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街道指挥部每天24小时值班和日常工作;负责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督促各旅游景区(点)安全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整理本地有关旅游安全信息,适时向旅游团(者)发出旅游安全预警;组织机关各科室、各旅游景点从业人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参与事故救援;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参与救助;依照规定对安全事故情况进行上报、调查总结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完成街道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3成员单位职责
1.街道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维护治安秩序,做好事故车辆的处置,协助事故的应急救援等。
2.交警中队:负责组织车辆协助救援及人员及时疏散,保障人员和物资运输。
3.街道卫生院: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给予及时的医疗救护、消毒等工作,调度救护车辆及时到位。
4.街道民政所:负责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社会救助等善后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伤残人员和死者家属的工作。
5.街道宣传办:协助做好在旅游景区(点)的大型演出活动中突发事件的有关救援和人员疏散工作。
1.3预警发布及报告
街道旅游信息预警依托市旅游局信息平台由市旅游局发布。
1.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报告通报机制
各旅游景区(点)应根据市旅游局和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安全事故的预告信息,以及本景区(点)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布相关旅游警告、警示等信息,并及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和市旅游局。各景区(点)、单位要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1.3.2预警发布
市旅游局根据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和X市旅游局批准,适时通过适当方式发出相关的旅游预警信息或者禁止令。
1.3.3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全街道各旅游经营和管理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旅游救援电话,或市旅游局设置的紧急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1.3.4信息报告
1.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景区负责人报告,景区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2.街道办事处、旅游景区(点)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以上级别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要立即与市旅游局沟通对接,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3.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街道办事处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向市政府做出完整的书面报告。
1.4事故处置
1.4.1分级响应
1.当发生较大、一般及其他旅游安全事故时,由街道指挥部办公室启动部门应急预案,直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按程序报街道办事处。
2.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时,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市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好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相关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4.2基本应急处置
1.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应急救援处置。
当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影响到旅游团队的人身安全时,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应积极为旅游团队提供紧急救援并按规定上报。
2.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现疑似重大传染病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向街道卫生报告,服从卫生部门作出的安排。同时向X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团队的详细情况。
(2)旅游团队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积极主动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旅游团队住宿饭店的消毒工作,以及游客的安抚、宣传工作。
(3)经卫生部门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或食物中毒病例后,旅游团队所在地政府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消毒工作,并会同市旅游局、相关旅游景区(点)的管理部门监督相关旅游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
(4)发生疫情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疫情确诊报告后,要立即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
(1)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街道办事处除积极采取救援措施外,要组织核查伤亡人员的姓名、国籍、性别、护照以及在国内外的保险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经研究批准后按程序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通报港澳台地区或有关国家的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2)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单位按照活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单位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1.4.3扩大应急和应急结束
当各类事故发生为特别重大或超出本级预案处置能力时,街道指挥部应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经街道办事处向X区政府请示,实施应急处置。当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1.4.4新闻发布
对旅游安全事故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旅游安全事故的报道要经X区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统一发布。
1.5应急保障
1.5.1通信保障
全街道各旅游资源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畅通的应急通信系统,明确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通信联络畅通。
1.5.2经费保障
街道财政要根据规定,安排必要的事故应急救援经费储备,当发生事故时能够为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5.3物资保障
街道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并经常检查,确保救援物资的有效性。
1.6培训与演练
全街道各旅游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演练,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操作程序,了解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应急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1.7预案管理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专项或部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演练情况,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特殊情况,适时修订。
本预案由X街道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预案
2.1总则
2.1.1工作原则
为维护全街道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有效预防和处置影响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保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
(二)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校园安全稳定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校园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对所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统一指挥协调。建立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形成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处置体系。
(五)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对体制,实现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应对社会化。
2.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街道范围内发生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学校重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重大安全事故等内容。
2.1.3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事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级别。
(一)一般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Ⅳ级):指在个别校园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轻伤或者一次重伤一至二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0万元),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政府和市教体局组织下,以学校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二)较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Ⅲ级):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一次死亡1至2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调度有关部门、单位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三)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Ⅱ级):指在个别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X市等有关部门参与处理的突发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