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第2/2页)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各工程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动员部署,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活动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开展隐患"吹哨人"等系列活动,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发动群众力量,及时解决现场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七、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6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细化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加强各业务条线统筹推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并于6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监部。
(二)全面整治(2023年6月-11月)。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与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紧密结合,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强化专项整治效能。要全面联动、协同发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检查与业务检查深度融合,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一级推一级"、强化过程督导,要细化工作安排,全面组织本单位、各工程开展自查自纠。要及时介入,强化帮扶指导,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开展精准检查、强化责任倒逼,着重整治深层次问题,坚决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要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按照制度进行严肃问责,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各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25日前,随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统计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安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