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9/51页)
2.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培训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局党委、局安委办、局组织人事科,交通各单位)
二、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3.强化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要求,制定局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常态化开展"防风险、守底线"分析研判,提示各单位、各部门做好防范应对。局安委办持续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局安委办,交通各单位)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督促交通运输重点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检查、应急演练要求,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应急演练1次。督促指导"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单位等企业结合"41+7"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建立风险清单并落实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港航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交建处、质监站)
三、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5.强化监管合力。深入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健全车船异地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通报机制,督促所辖企业加强车船异地经营的管理,及时整改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港航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交建处、质监站)
6.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构建"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智慧化监管。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协同监管平台,开展全链条全过程全天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化"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局安委办、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7.提高人员安全素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企业、港口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督促交通运输企业按规定开展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指导督促城市公交运营单位建立健全驾驶员身心健康评估机制。(责任单位:局港航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8.提高装备安全水平。严格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加强对车辆技术管理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9.保障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继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中分带护栏完善提升,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桥梁。配合开展S230部级"公路安全精品路"创建。针对桥梁支座、二类护栏、三类部构件、系杆拱防腐等开展桥梁精细化养护工程提升。做好已有健康监测桥梁的安全运维工作,配合做好普通国省道桥梁健康检测系统建设。开展干线航道和通航建筑物隐患治理,做好航道设施日常维护与巡查。(责任单位:公路中心、港航中心)
五、深化重大风险管控
10.提升风险防控水平。持续深化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有奖举报,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系统性、区域性、苗头性问题,提升风险超前预判和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港航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运输中心、交建处、质监站、应急中心)
11.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春运、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与气象、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联系会商,完善应对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跨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并严格落实预警预防、值班值守、应急准备和信息报送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办公室,交通各单位)
12.深化事故教训汲取。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漏洞和短板,对事故、险情"一事一分析",认真评估事故暴露的具体问题,强化防范措施落实。优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推动数据全口径分析和典型案例综合研判,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深化道路运输事故联合调查会商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局安委办,交通各单位)
六、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13.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分类分级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深化"两客一危"主动安防系统应用,通报并督促整改"应装未装"、"装而不用"、"用而不管"等行为;持续开展"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保持挂靠车辆"动态清零"。推动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装货作业"五必查",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推进与文旅部门的协同治理,落实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措施。推进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清单化管理,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区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普通公路货车动态监测设施建设,建立"百吨王"车辆溯源机制,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治理措施,加大"百吨王"和超限超载100%以上车辆现场查处力度。加强大件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许可要求行驶、虚报数据等违法超限行为。(责任单位:局安委办、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应急中心)
14.水上交通领域。严格执行江苏内河水域600总吨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夜间22时至次日5时禁航与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有关规定。加强内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危化品运输船舶装载、运输危化品行为。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加强内河运输船舶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内河船舶从事海上运输。加强内河通航水域秩序管理,重点打击"船证不符"、"三无"船舶营运和船舶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规范船舶标志标识,维护桥区水域通航秩序,重点加大涉客船舶消防、救生设备维护保养及应急演练情况检查力度。(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15.港口领域。整治危险货物港口违规装卸、违规动火作业等行为,持续整治码头竣工验收、经营许可等手续不全、危险货物谎报瞒报和应急能力薄弱问题。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组织推进港口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开展港口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责任单位:局港航管理科、综合执法大队)
16.公共交通领域。加强事故原因分析,指导公交运营单位结合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公交车辆、场站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运输中心、执法大队)
17.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围绕实现工程项目"零死亡"目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按照事故隐患"零容忍"要求,强化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时效。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综合运用监管记分、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强化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用设定情况的抽查。深化事故责任单位的信用管理,按事故等级对责任单位实施动态降级。强化"一带一帽"使用,督促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进一步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落实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强化动火等特殊作业、委外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局综合计划科、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处、质监站)
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8.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交通运输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应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参照局综合应急预案,结合管辖实际,健全普通公路、道路运输、港口、水上交通、公共汽电车、交通工程、紧急运力保障等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与预案配套的操作手册或工作规程。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建立应急处置案例库,开展应急处置后评估和案例研究。(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应急中心,交通各单位)
19.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交通运输专业抢险和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设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保证满足应急响应的需求。积极推进区域一体化和长三角区域联动,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健全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开展联合应急演练。依托大型骨干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库,制定紧急运力储备台账。指导港口、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引导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应急中心、执法大队、运输中心、局港航管理科、交建处、公路中心、港航中心)
八、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20.提升履职能力。举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班,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发挥第三方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优势,加强前瞻性问题研究、开展专业性安全服务。强化局安委办牵头抓总职能,聚焦重点工作,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成效。(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组织人事科)
21.优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重要事项,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成效。(责任单位:局安委办)
22.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协同公安部门推动落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局办公室,交通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