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10/51页)
九、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23.加强消防安全防范。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督促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港口(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等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抓细抓实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单位:交通各单位)
24.切实做好行业稳定工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畅通单位内部信息收集网络,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升专项研判能力。聚焦事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重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预警监测和风险研判,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责任单位:局安委办,交通各单位)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安全屏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总体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全力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以及涉及敏感场所、敏感人群事故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县(区)党政正职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系统学、反复细致学、结合实际学,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各级党政和组织、宣传、应急管理等部门牵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民航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防范化解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始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共性+个性+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版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问题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列单操作、闭环管理,真正让清单制管理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市、县安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通过新改建项目完成具备清单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实行"照单操作、按单办事"的信息化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科技赋能。(发改、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试运行,更好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风险。(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2个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履职专项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动起来、行起来。重点做好企业两个责任履职清单,让企业及法人知责、明责、履责;强化督促企业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资金保障,有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岗位生产规范,让企业生产作业成为有规章的安全活动,督促企业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审批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治理,开展经常性的隐患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健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2个机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考评权重,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 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安委会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安委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迅速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防责任悬空。(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履责、守法经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8.推动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加大安办实战化运行力度,落实机制,保障人、财、物投入。市、县(区)两级安办要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评问效、"两书一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通报等手段,每月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开展分级分类责任落实清单研制,调配各级各部门工作力量,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防止相互扯皮、责任不清。督促指导下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抓好风险防控和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整治成果,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做到责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开展督查检查及执法监管;加快建立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及时总结查验,形成工作闭环,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促进问题清零见底。重点推动复产复工时的安全生产。(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精准精聚整治五大行业。精准发力到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工贸、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5个重点领域和检维修作业、岗位工人安全教育2个关键环节,根据生产形势和时空转换制定不同的专项行动,下沉执法力量,外聘专业力量,有节奏、常态化、分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工贸领域的检维修作业整治;煤矿及非煤矿山领域的机械化替代、智能化改造;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以及公路交通、道路运输领域三超两违的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重点做好燃具合规、自动检测仪器设置和燃气安全作业规程的落实。同时,嵌入检查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的落实,检查岗位工人教育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办、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严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围绕责任落实开展巡查督查专项行动,围绕违法违章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围绕双重预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本质安全提升开展工程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将四大专项行动布局在全年工作时段,安排在合理工作空间,有侧重、有针对性地系统开展。(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