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38/51页)
20.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开展安全生产责任险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工作;督促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巩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对全面评培训考试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市应急局负责)。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健全安全生产举报体系(市应急局负责)。
21.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风险预警提示、知识科普和警示教育(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推动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聚焦班组一线,加大实操培训力度,落实经验传承和规范操作机制等管用举措;对高危行业央企、地方国企、民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推动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做到"逢查必考"(市安委办牵头,市安委会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XX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市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镇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校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2.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推动县乡两级层层制定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清单履职尽责,落实到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遇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每月深入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同时结合重点时段、省内外重特大事故等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安全生产十五个专门委员会要加强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开展活动,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十五个专委会牵头部门,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道路交通、文化旅游、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消防、学校、铁路、能源、民爆物品、农业(农机、渔业)、民政服务机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商贸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体局、市应急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市监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市安委会安全生产重大
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单制度,并加强跟踪督办,限时办结(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每月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带着专家、专业人员、执法人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建立新产业、新业态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填补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空白。(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市委编办)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仓储物流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文旅体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监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强化对游乐设施、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市监局)
5.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市应急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总工会、市邮政公司,协同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住建局等)
6.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继续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市安委会对各部门、各镇(开发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安委办)3月底前,向市督查考核办报送2022年各镇(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结果。(责任单位:市安委办)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7.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十一、党和国家重要会议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镇各部门制定本地本行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安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闭环整改。(责任单位:市安委办,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8.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从严查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强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矿山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质量;多举措做好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工作。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严防违法违规开采。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镇党委政府)
9.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协同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经信局、市交通局等)大力实施铁路沿线存量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销号行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铁路办)。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协同责任单位:各镇党委政府)
1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通局、市市监局、市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党委政府)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协同责任单位: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监局、市城管局)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