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45篇(第37/51页)
6.精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增量、存量两类风险,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制度,限制落后产能进区入园,有序退出"低散小"(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紧盯复工复产期、高温严寒期、交通运输繁忙期、重大项目密集开工期、年度收官期等高风险时段,系统分析历史同期事故规律和典型特征,及时发布风险防范提示,超前精准化解规律风险(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聚焦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推动企业探索建立健全"实用、管用、愿用、会用"的双重预防机制,扭转制度和实操"脱节"的问题(市应急局、市煤炭局负责)。
7.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聚焦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重要节日,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用好"百日行动"驻点督导等经验做法,实施重点行业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夯实各级领导包保重点地区、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推动企业集团公司向下属二级、三级等企业派驻安全指导工作组,落实上级公司直至集团公司的盯守责任(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8.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矿山安全重点地区动态整治,推动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严厉打击盗采、超层越界、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以采代建等行为,有效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市应急局、市煤炭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入开展煤矿采掘接续紧张安全治理,加大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风险整治,积极推进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严格煤矿产能核增审核把关(市应急局、市煤炭局、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推动非煤矿山"四化"建设,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管控,严厉打击以生态恢复治理和矿山建设名义非法盗采、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严重违法行为(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9.强化道路、铁路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高铁、普速旅客列车、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强化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护路巡防、视频监控工作(市交通运输局、XX北站、XX西站、XX火车站、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0.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以及危废处置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继续开展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深化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及化工老旧装置、油气储存罐区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回头看"(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健全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原油集输管道泄漏、天然气与煤矿交叉开采等潜在安全风险(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分工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全市域禁燃禁放,强化安全监管(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1.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2.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压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重点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涉客船舶、砂石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开展"商渔共治2023"专项行动,建立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查船舶超范围经营,"三无"船舶非法生产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市教育局负责)。
13.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严格公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市供热和燃气保障中心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效,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领域安全整治,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和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车用气瓶、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等专项整治(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民用爆炸物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监管(市工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探索实施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6.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有关安全生产条款司法解释,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市应急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等部门配合)。结合企业安全水平,全面执行执法"三项制度""三位一体"执法模式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不断强化综合执法、督查检查力度,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持续开展"一罚了之"专项整治,加大对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突出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考核评估工作,定期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案例和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市应急局负责)。
17.严肃安全生产问责追责。用好《陕西省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点对点"提醒、警示、约谈、问责安全生产工作不力、违法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抓早、抓小、抓苗头(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加强事故统计分析,紧盯苗头性问题,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严格实施挂牌警告、通报曝光、警示约谈等,确保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市应急局牵头,市纪委监委、市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配合)。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8.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财政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推动《XX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矿山、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煤炭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装备研发(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市应急局、市煤炭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19.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安全生产领域应急预案,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牵头,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隧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煤炭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加快应急救援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壮大安全应急产业,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应急局等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