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31/58页)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固化年末岁初消防检查,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相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指导、督促工作,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组织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局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进行指导帮扶。
(三)紧密结合实际。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各科室,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整体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机关、企业消防安全防控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消除一批隐患。
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部署,率先在全国建立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支持以联盟形式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复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国际互认合作,助力粤港澳大湾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驱动力,强化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区域协同创新,促进大湾区协作和资源共享,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培育壮大绿色发展的新动力。
系统推进。坚持把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搭建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包括信息交互、绿色诊断、合格评定、教育培训、宣传推广、应用采信等综合性技术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基础与纽带作用,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开放合作。坚持以实现国际互认为目标,立足产业特点和绿色贸易需要,拓展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建设,深化大湾区合作交流,实现碳足迹标准、认证、标识在大湾区协同落地,促进国际接轨互认。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建成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完成100类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配套技术文件、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6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示范。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带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碳足迹标识广泛应用,绿色消费供给大幅提高,大湾区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实现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与国际接轨互认,为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
2023年,初步构建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初步建立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成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产品目录规划,收集国际贸易需要的产品和主要消费品碳排放因子基础数据,完成1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对示范产品进行碳足迹数据核算和披露。
2024年,完善形成全国领先的创新型碳足迹排放因子数据集和核算模型,完善碳足迹标识认证服务大湾区优势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运行机制。完成2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降低产品碳排放,逐步实现碳足迹标识产品在绿色生产、绿色贸易、绿色消费场景应用,初步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的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运行机制。
2025年,探索碳足迹数据分级,实现碳足迹数据产业化应用,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国际贸易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完成300个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示范,鼓励企业不断实施"碳减排",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碳普惠等,最终实现"碳中和",基本建成规则流程清晰、应用场景丰富、系统完善的大湾区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高效能组织管理机制
开展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设计,突出制度引领协调作用,加强大湾区区域政策衔接,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委员会,明确职能和运行机制,推进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1.成立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等有关单位成立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碳足迹项目的总体谋划、统筹推进,组织指导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2.成立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下设的碳足迹创新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具体负责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推进与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市检测院)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研究推进对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管理,包括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组织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各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进行规范,保障碳足迹标识在大湾区不同区域协同落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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