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X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市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努力打造科学高效应急救援体系,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聚力机制创新,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
1.完善体制机制。坚持全市"一盘棋",推动"三委三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监督管理一体化和市、区(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一体化。健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联防联控机制,优化会商研判、联合检查、专项治理等制度措施。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应急指挥机制,实现科学精准指挥。
2.压实各方责任。组织制定市级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制定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新任区(市)、市直部门、市直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告知书》,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办事"。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作用,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毫不放松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3.严格督导考核。健全"三委三部"及其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约谈警示等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及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等督导检查,加强重点时段督导检查。科学设定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实施细则,实施安全生产季度考核。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推动实现事故问责全覆盖。
二、聚力风险防控,推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实现新提升
4.强化风险防控。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6月底前完成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地铁和隧道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感知网络覆盖,12月底前实现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防灾减灾等部分重点领域监测预警互联互通。完善重大灾害会商研判制度,精准排查防范基础性风险、市场波动风险、季节性风险、节假日风险、海上风险、特殊风险。督促企业健全重大风险评估、监测、公告、预警机制,完善风险数据库和风险"一张图"。
5.强化专项整治。"四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2+23"专题专项安全整治,完成144项重点治理任务。用好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突出抓好海上安全和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强化涉海客运、演出场所、地下空间、"多合一"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加强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6.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严密防范高危细分领域和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的安全风险,重点抓好苯乙烯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和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信息化管控水平。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改造升级,力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专项整治,持续开展"1+6+N"专家指导服务,实施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工程。
7.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批发、零售连锁经营模式,落实"十统一"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从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坚决整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零售店(点)。
8.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推进"智慧矿山"建设,年底前生产建设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部接入"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重大安全风险实时在线监测。加大非煤矿山监督检查力度,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地下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开展安全生产"会诊式"检查。深化外包队伍综合整治,年底前全部清理地下生产矿山外包队伍。
9.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类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突出抓好危险作业活动安全管控,严厉打击钢铁、铝加工、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对工贸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会诊式"检查。制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建设,年底前规模以上工贸企业100%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在小微企业推广应用智慧安监云平台,年底前存在重大危险源工贸企业100%接入监管系统。
10.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坚持全员执法,推行"局队合一",持续开展常态化的全域性、区域性异地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体系,整合执法职责,组建执法队伍,高标准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委托镇街行政处罚工作,年底前实施行政处罚的镇街达到100个。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双随机"执法抽查,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11.强化调查评估统计。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备案程序,完善并落实统计直报制度,督促指导区(市)规范事故调查并按期结案。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有效衔接的事故调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时效性和权威性。建立灾害事故评估(复盘)机制,研究分析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制定落实改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聚力防治结合,推动自然灾害风险抵御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
12.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研判。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完善年度、季度和特殊时期自然灾害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和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建设灾害信息员队伍,不断提高预警信息发布和灾情报送精准度。
1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5月底前汇总行业部门普查数据,形成综合性普查成果;年底建立市、区(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推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扎实推动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