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34/58页)
3.督导考评机制。为加强领导包联工作推进力度,提高企业诉求问题解决成效。建立督导落实和考核评价体系。由区级包联综合协调机构(设在区发改局)督导推进各包联工作专班和乡镇(街道)开展领导包联工作,每半年对包联工作专班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包联工作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由包联工作专班督导推进承办单位解决企业问题诉求,根据承办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对问题承办涉及到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一次考核考评,考评结果经各包联工作专班汇总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后形成承办单位最终考核评价。
四、包联责任分工
明确包联领导、综合协调机构、包联工作组、承办单位四方责任。
1.包联领导。包联领导负责专业指导和部署包联企业工作,加强与包联对象沟通联系,牵头开展调研走访、现场办公和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包联对象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导问题办结销号。包联领导分管部门按照包联领导要求参与协调联系企业工作,协助做好对接联系工作,及时受理、转办、解决企业问题诉求。
2.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强化工作力量,统筹做好综合协调、承办落实等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汇总报告各工作组进展成效,梳理企业的共性问题和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组织集中会办,必要时报请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常务会议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予以解决;对包联工作专班和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推进,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考核评价。
3.包联工作专班。作为协调推进的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联系沟通包联企业、梳理问题诉求、研究解决方案,做好跟进落实;推进现场办公、集中协调会办、通报报告等工作;落实包联领导作出的各项具体安排,持续推进直至问题诉求最终解决。
4.问题诉求承办单位。要成立专门推进小组,及时承办工作专班转办的事项,认真组织核实、办理、反馈等工作,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并及时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推进制度
1.建立诉求直达制度。(1)受理方式。利用走访调研、电话信件、电子邮箱、微信等多种受理方式,确保第一时间获得包联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包联领导,落实相关转办要求。(2)受理范围。包括政策咨询类、问题反馈类、建议意见类等。企业反映涉法涉诉、矛盾调解等类别事项酌情受理,按照现行法规政策途径予以处理。对企业反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诉求可不予受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审慎研究,但需要向企业解释清楚。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1)各包联工作专班要建立企业服务卡和问题诉求解决工作台账,第一时间将企业运行情况及企业从各渠道提出的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纳入台账。及时记录责任单位处理问题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工作进展,对已办结问题诉求经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包联领导同意后办结一个销号一个。(2)包联工作专班要对企业问题诉求类别进行研判,按照资金融资、上市挂牌、政策享受、人才用工、市场开拓、协作配套、物流运输、生产成本、要素保障、营商环境、其他等11项类别,进行精准分类。(3)负有落实责任的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承接办理工作台账,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办结时限和标准等。(4)各包联工作组每月18日前将最新的工作台账报送至综合协调机构进行汇总更新。
3.建立转办协调制度。(1)各包联工作组加强对企业问题诉求的精准研判,需由区级层面解决的及时转交区委区政府办理,需由相关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办理。(2)负有落实责任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问题处理工作综合协调机构,对承办企业问题诉求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限时推进办理。(3)对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推动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提请包联领导协调推进解决。
4.建立集中会办制度。(1)落实集中会办职责:负有承办责任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企业反映问题诉求的解决措施,原则上应于1周内解决,短期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并及时报包联工作组。包联领导每月组织1次集中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对于经包联领导集中会办后仍无法解决的问题提请区级党委政府集中会办。提级开展集中会办,经区级党委政府调度会办仍无法解决、需要提级办理的问题,提请上级党委政府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视情况进行转办或集中会办。(2)会办事项范围: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不干预微观经济市场经济原则,集中会办以下事项,多数企业反映的难以解决的共性问题诉求;需要对上争取、难度较大的企业问题诉求;需要省、市级层面进行创新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包括提出对现有政策改进完善、省市层面工作需要改革创新等诉求;跨行政区域、地方难以独立协调解决的企业问题诉求;虽属企业个性化问题诉求但有重大影响的。
5.建立定期调研制度。包联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调研对接活动,根据情况开展现场办公或组织集中会办解决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登记建账持续跟进解决。
6.建立沟通反馈制度。(1)各承办单位及时将问题诉求解决情况反馈给包联工作组。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会同包联企业、相关方面共同研究落实推进计划,并按时向包联工作组反馈问题解决进展情况。(2)各包联工作组要与包联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对已解决的问题征询包联企业认可后履行销号程序,对尚未解决的问题诉求要每周跟进并向企业反馈进展情况。(3)经包联领导及各方面共同努力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集中会办、汇总上报进行推进,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
7.建立总结报告制度。(1)各级各相关部门及时总结承办工作进展和成效,于每月16日前报相关领导包联工作组。(2)各包联工作组梳理总结每月领导包联工作、包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反映问题诉求、采取的工作措施、问题解决成效和工作评价等情况,定期向包联领导报告,并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3)包联工作综合协调机构汇总情况后,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包联企业工作报告区委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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