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方案
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盟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全区、全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工作部署,巩固深化"衣食住行"市场领域整治成果,聚焦民生需求和社会关切,以更严格的标准、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打击侵权假冒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质量监管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双打"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公平竞争监管,统筹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防范化解市场监管领域重大风险,守稳、守牢、守住安全底线,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对百姓而言,衡量生活质量的高低,关键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xx个字,衣要暖、食要安、住得舒、行得畅,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聚集"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切实让监管"长出牙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巩固2021年"铁拳"行动成果,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市场监管新形势确定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重点。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贺标准化股、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超期未检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
(八)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羊绒服装、绒毛纤维制品和品牌服装鞋帽侵权假冒(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质量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用冰乙酸勾兑食醋(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白酒标签标识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质量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民用散煤、型煤不符合标准(质量监督管理股、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质量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和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管理股、xx市场监管所、xx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教育、医疗服务和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反垄断和网络交易(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
(十八)燃气压力管道超期未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
以上整治重点内容,排名第一位的为该项工作牵头业务股,其他股、所、队按职责做好协同整治工作;各牵头股针对整治重点,配套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建立日常业务监管与执法办案线索移送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并查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技术机构要做好检验、检测等相关配合保障工作,推进技术执法,确保案件办理准确、高效、规范、公正,实现执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共治格局
1、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作用。一是建立部门间横向纵向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间横向联动和各级市场监管局纵向协调,在信息共享、线索摸排、联合打击等方面强化联合协作。二是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要与公安机关理顺行刑衔接机制,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环节密切协作,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技术支持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一是建立新闻宣传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围绕群众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定期公布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与社会互动平台工作机制。依托互联网媒体平台,与社会各界通过网络进行沟通、交流,让社会公众走进和参与市场整治工作,拓宽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信息来源。
3、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旗县市(区)局要完善电话、网络、微信等投诉举报平台,明确投诉举报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和办结反馈等工作程序,畅通消费者维权、打假通道,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二要建立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共治。
4、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作用。一要建立行业信用监督激励与惩戒工作机制。要鼓励和指导社会组织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评价和信用记录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开展消费者信得过品牌企业创建活动,给信誉好、质量好、服务好的企业挂牌,通过以点带面,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失信会员,行业协会通过向社会公示、会员除名、向政府部门通报等情形联合惩戒,切实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二要建立行业协会内部信息采集、共享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健全和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并在行业内部通报。
5、充分发挥义务社会监督员作用。一要建立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社会义务监督员信息资料和工作档案,采取多种方式与社会义务监督员保持联系,了解社会义务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理上报。二要建立快速回应工作机制。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落实,不推诿扯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
(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电商环境
严厉打击"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行动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网络监管局际联席会议作用,不断探索部门共治网络交易监管格局,加强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不断强化行业自治。针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特点,通过网络监测、网络抽检、日常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重点监测电子商务经营者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刷单炒信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问题,为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提供线索,各旗县市(区)局要对盟局下发的案源线索认真核查依法处置,严厉打击民生领域等涉网案件,有效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不断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坚持协同共治"一张网"、整体推进"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把"衣食住行"等重点领域"铁拳"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双打"工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滚动式"督导检查、"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协同优势,形成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