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
目录
1."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5
2.《"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9
3.《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粤造越稳"全产业链提质增量"粤拓越远"对接国内国际市场 14
4.《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7
5.《大龙开发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2
6.2022年秋冬季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4
7.XX街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31
8.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35
9.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41
10.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46
11.XX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66
12.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69
13.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77
14.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81
15.XX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89
16.XX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92
17.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101
18.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117
19.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122
20.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34
21.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136
22.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142
23.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152
24.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162
25.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68
26.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173
27.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 175
28.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 182
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85
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187
31.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189
32.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193
33.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199
3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工作方案 211
35.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14
36.屈原管理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行业管理工作方案 217
37.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24
38.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229
39.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 231
40.市纪委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37
4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 239
42.我市出台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243
43.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245
44.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251
4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 257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深入开展"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连点成片、连片成面,推动全市疫情尽快实现清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秩序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三、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一)申报。对照创建标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社区开展创建自评,填写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个数不限。
(二)审核。"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在收到申报表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验,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原因,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三)评定。"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评定,"无疫社区"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负责评定。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1日内,出具评定意见。"无疫小区"报区县备案,"无疫社区"报市社区防控组备案。
1."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5
2.《"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9
3.《2022-2023"粤造粤强粤贸全球"广货促消费联合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粤造越稳"全产业链提质增量"粤拓越远"对接国内国际市场 14
4.《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341"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7
5.《大龙开发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2
6.2022年秋冬季全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4
7.XX街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31
8.XX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方案 35
9.XX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41
10.XX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46
11.XX县2022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66
12.XX县直机关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四大行动"实施方案 69
13.XX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77
14.XX镇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81
15.XX镇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89
16.XX镇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92
17.XX组共建工作实施方案 101
18.XX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督导工作方案 117
19.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方案 122
20.出台司法保障"五个大起底"行动工作方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34
21.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2022年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136
22.创建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142
23.大同区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工作方案 152
24.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162
25.关于全街道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168
26.广西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173
27.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决战四季度工作方案 175
28.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工作方案印发建立气象科技体制改革新模式 182
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85
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工作方案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187
31.晋中市外事办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 189
32.临汾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193
33.娄底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方案 199
34.娄底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工作方案 211
35.南阳市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2022年冬季暨2023年春季园林绿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14
36.屈原管理区优化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和行业管理工作方案 217
37.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224
38.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 229
39.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 231
40.市纪委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37
41.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 239
42.我市出台工作方案常态化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243
43.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 245
44.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251
45.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 257
"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持续强化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全面推进"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群策群力、联防联控,深入开展"无疫社区、无疫小区"创建活动,连点成片、连片成面,推动全市疫情尽快实现清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创建标准
(一)零新增。辖区内连续5日无新增感染者。
(二)严管控。辖区内密切接触者已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无居家隔离条件的均已转移至集中隔离场所。
(三)秩序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清洁消毒、垃圾处置、宣传引导、服务保障、物资储备等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辖区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良好。
三、创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成熟即报、即报即评、动态管理"的原则开展创建。
(一)申报。对照创建标准,"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社区开展创建自评,填写创建申报表(见附件)。申报个数不限。
(二)审核。"无疫社区、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负责,在收到申报表2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查验,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原因,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申报。
(三)评定。"无疫小区"由乡镇(街道)评定,"无疫社区"由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负责评定。在收到书面申报材料1日内,出具评定意见。"无疫小区"报区县备案,"无疫社区"报市社区防控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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