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范文-34篇(第65/81页)
--家庭养老。206户家庭中,采取家庭养老方式生活的有113户,占调查总户数的54.9%。这种养老形式往往因子女家庭变故而无力承担老人赡养费用, 使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没有着落。
--以自身劳动所得养老。在206户家庭中,有25.7%的家庭老年农民仍然坚持以自己的劳动来维护日常生活。但这种养老形式,随着年龄的逐年增大, 失去劳动能力时,就不能再维持下去。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我市从2003年开始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被征地人员在三级承担,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达到退休年龄每月可享受250-350元的养老保障待遇。目前东溪村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
有137人,其中到龄的老年农民有48人,占13.7%。
--最低生活保障。为了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我市较早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贫困的农村家庭分别给予每月90-165元的生活补助。目前东溪村有3.9%的老年农民依靠政府救助生活。
--农村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对早期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只生育一个男孩或者两个女儿、年满60周岁的农民夫妇,由国家财政设立专项基金,按每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目前,该村享受这一政策的有18人,占全村老年农民的5.1%。
--老村干部生活补助金养老。为了照顾已离任的老村干部,我市出台了老村干部生活补助金制度。目前,东溪村已有8名退下来的老村干部,分别享受每月70-80元的生活补助金。
--商业保险。有些家庭经济基础较好,在年轻时提前购买了商业保险。目前东溪村仅有1%左右的家庭以参加商业保险的形式养老。从东溪村老年农民养老的支出结构和养老形式可以看出,该村农民养老,有80%以上的老年农民月均支出在300元以下,平均只有220元左右。这样的支出水平,仅能维持日常最基本的生活开支,应该说已经到了不能再低的程度。
二、老年农民养老保障水平较低的原因剖析
--以家庭为主的传统养老方式面临挑战。从梁弄镇和东溪村老年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来看,依靠子女养老的老年农民比例分别达到60.5%、54.9%,但 是,这一传统的养老模式正越来越受到严峻挑战。一是农民增收困难。农民增 收难一直是各地特别是山区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从梁弄镇和东溪村来看,由 于受众多因素的制约,目前家庭收入渠道不多,虽然有部分家庭通过办厂经商 来增加收入,但大多数家庭还是以种植、打工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整体上 看农民增收比较困难,收入普遍不高,从而削弱了家庭养老的经济基础。去年, 梁弄镇和东溪村农民平均纯收入分别只有5030元、4606元,远低于全市农民人 均收入水平,与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相比,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在农民收入 不高的现实情况下,就一个家庭而言,扣除供养孩子求学、维系日常开支等必 需的费用,已无力再拿出更多的钱来满足老年人生活的需求,影响了老年农民 生活质量的逐步提高。二是家庭结构的变迁。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和 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加速流动,农村家庭结构发生深刻变迁,家庭人口"4-2-1" 结构形式成为主流,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核心化,老年人与子女分居的现象
较为普遍,在老年农民身边的子女数量减少,既给老年农民养老带来了诸多不便,又削弱了家庭养老的组织基础。
--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趋于弱化。土地历来是中国农民养老的主要依靠。但在社会飞速发展、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如今,土地的养老功能日趋弱化。一 是农业生产效益低下。虽然这几年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蔬菜、花木、 水果、茶叶、畜禽等特色种养殖业,但农业收益的增长速度仍无法与二、三产 业相比,加上这几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土地的投入产出比不断下降。据对东溪村的调查显示,农业的劳动投入收益率仅为第二、三产业的四成略多 点。土地的收益无法支撑农村居民快速上升的生产生活成本,包括老年农民的 养老。二是农民拥有的土地数量严重不足,直接限制了土地的养老能力。目前我市人均耕地面积仅有0.79亩,东溪村为0.54亩,难以承载农民的养老需求。
--符合农民需求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试点,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民政部公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农村养老保险有了一定的发展。但自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以来,受利息持续下调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陷入停顿状态。
从我市的情况看,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也已基本停顿,目前正处于清理阶段。这样,除了近年来建立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部分进城务工农民参加降低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门槛后的养老保险外,真正符合农村实际和广大农民需求、覆盖全体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三、提升农村老年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对症良方:必须加大投入,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整体推进
农村老年农民养老难、养老保障水平低的问题亟待引起我们的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以及对梁弄镇东溪村老年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望、闻、问、切",通过对基本思路的认真细致的梳理,我们认为对症下药解决老年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良方有五:
一是探索建立非缴费性的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制度。针对当前农村老年农民养老难的实际情况,政府应积极发挥公共财政在推进老年农民养老上的作用,
可以考虑在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一块资金,用于对男年满70周岁以上、女65周 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养老的生活费补助(不包括参加各种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低 保的对象)。据统计,我市男70周岁以上、女65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有4.7万人, 按照每人每月50元享受标准测算,则每年财政应承担2800万元左右。根据我市 现有财力,建立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制度,则完全能够承受。
二是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农村养老保险上 作了一些探索,建立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但由于缺乏总体设计,造成 相互之间衔接性较差,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因此,根据目前农村发展的实际, 有必要建立一个与老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接轨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设想对男70周岁以下、女65周岁以下的老年农民,引导他(她)们缴费参保, 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缴费和享受标准设为三档:一档享受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二档为每人每月150元;三档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把老年农民养老保险与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有机结合起来。接轨后的农村养老保险共分为六档: 一档享受标准每人每月350元,二档300元,三档250元,四档200元,五档150元, 六档100元。实施这一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的制度,有利于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好地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