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第2/2页)
(二)发动农民参与。要充分发挥好农民主体作用,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加强机制建设、政策激励、教育引导,激发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要尊重农民意愿,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不搞"刷白墙"、"一白遮百丑"等劳民伤财之事,让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三)加大资金投入。要继续加大多渠道筹资力度,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单位争取、部门投入整合、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各级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村民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格局。
(四)注重宣传激励。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道德讲堂、文明农户评选等活动,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一批示范镇(街)、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有利于工作推进的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形成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共同建设美丽家园的生产生活习惯,促进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对工作开展有力,整治效果突出的镇(街)、村(居)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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