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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体聚集事件应急处置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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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体聚集事件应急处置的思考

当前,我市社会大局总体平稳,但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不安全、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是涉及维权群体、城市综合商贸体等涉稳事件时有发生,且具有涉及人数众多、持续时间较长、矛盾不易化解等特点。公安机关作为群体聚集事件处置的"最强防线",在群体聚集事件处置任务中发挥着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如何开阔思维,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的群体聚集事件处置能力,对于深化平安XX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群体聚集事件现状

群体聚集事件是指一定数量的人群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用围攻、静坐、游行、集会等方式对抗党政机关乃至破坏社会公私财物和干群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涉稳事件呈多发态势,尤其是以经济纠纷、利益群体维权等领域最为突出,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事件呈多发性。当今社会正处在转型关键期,各类矛盾被不断激发,并呈现交织叠加的特点,导致各类群体聚集事件逐年增多,"有事找政府""有事闹政府""有事堵政府"已成为一些群众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二)事件组织能力加强。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达,群体内部及各群体间往往短时间内通过网上串联就能达到聚集滋事的态势,牵头者往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形势判断能力,群体聚散进退均受骨干分子的操控指挥。

(三)事件易产生对抗。部分群体聚集事件参与人为了达到自己的诉求,已经不再满足原来的静坐、示威、举横幅等,只要政府没有在短时间内答应他们的要求,参与人就会无所顾忌的采取更多过激行为,如果处置不当,极易引发警民冲突。

(四)事件或造成破坏性。这是群体聚集事件的消极后果要素。不论什么内容和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都必然不同程度地破坏公共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而且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造成社动荡,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破坏和损失。

二、群体聚集事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警信息的失灵。群体聚集事件作为公共危机的表现形式,危机潜伏期会显示出不同程度的预兆和信号,如人员组织联系、群众围观聚集等等。但当前部分单位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并不扎实,无形之中使得警力没有深入基础,对于反映各类社会治安状况和社情民意的情报信息重视不够,主管认为不会出事,从而出现信息迟缓、漏报等情况,错失了把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阶段的先机。

(二)处置预案的不完备。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事件的处置上有充足的经验以及资源储备,但是由于进入"疫情时代",使得各个领域的情况更加复杂化,公安机关职能、专业等原因,对相关涉及疫情应急类合作较少,导致对各类事件缺乏完整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指挥职责的模糊。在涉及多警种、多区域警力合成作战的实际处置过程中,警力调度主体及现场处置警力构成不清晰、指挥主体责任不明确、警种职责不明了,导致处置被动,多警种参与处置,各自为战,约束颇多,工作较为被动,也让"属地指挥"的意识不够深入人心。

(四)预备力量的不到位。属地重点派出所警力往往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第一波先期警力,但各地维稳预备队均存在着队伍非专岗专用、队员年龄老化等问题,导致队伍在实战处置拉动中存在临时拼凑等现象,直接掣肘了涉稳事件的快速、有效处置。此外,各地在维稳预备队训练上未按要求实际开展,训练氛围不浓、强度不大、质量不高、训练时间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队伍战斗力。

(五)相关部门配合的缺位。在处置群体聚集事件中,各级公安机关时常会遇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配合缺位、甚至不作为。群体聚集性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往往不能及时到位,而是由公安警力在现场维护秩序,所以第一时间面对群众的公安机关既不了解情况,也没有权力解决问题,民警在现场更无法表态,这往往会引起群众的不满,转而把矛头转向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就被推到风口浪尖之上,原本应当处于最后一道防线的公安机关却成为责任部门的"挡箭牌"。

三、群体聚集事件的处置难点

(一)任务紧急,时间短促。群体聚集事件一般事发突然,情况紧急,事态变化快。为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公安机关受领任务后,组织准备时间十分短促,必须在原有的准备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迅速组织警力开进,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完成处置部署。

(二)矛盾交织,政治性强。由于群体聚集事件成因复杂,形式公开,处置现场往往是闹事骨干分子与受骗群众相互混杂,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交叉,民族矛盾与社会矛盾交织,偏见行为与非法犯罪并存,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在一起,给公安机关处置提出很高的政治要求。公安机关如不能按政策实施处置则可能造成被动局面,导致事态升级。

(三)对抗激烈,处置难度大。由于受共同利益的驱动,闹事群体往往情绪激动,行为偏激。公安机关在处置行动中,可能会遇到闹事人员无理谩骂、野蛮厮打,甚至会遇到数倍于我的闹事人群的强烈冲击和围攻,对抗激烈。稍有不慎,就可能授人以柄,激化矛盾,若被不法分子利用,将导致事态蔓延和恶化,难以控制,增大处置难度。

四、强化提升处置能力水平的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预案建设。不断完善群体聚集事件处置预(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工作规范,通过模拟各类突发事件,规范快速应急拉动集结,全面提升快速响应、应急联动、高效处置能力及水平。同时,应始终将情报信息工作置于突出位置,通过建立覆盖整个辖区社会面的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和基层信息员队伍,同时健全大数据反馈机制,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区域,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二)进一步畅通情报信息。实践证明,群体聚集性事件能否超前处置,首先取决于情报信息的预警能力。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完善情报信息的采集、收集、研判、上报、应用、管理工作新机制,在第一时间掌握群体的详细情况和动态,力求做到未动预知、异动先知。及时开展不稳定因素信息收集,掌握事件的起因、目的、首要人员等相关情报信息。收集梳理包括疫情处置及可能引发的群体聚集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汇总、整理各种情报信息并对情报信息进行研判,分析评估事件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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