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调研报告-34篇(第81/93页)
2018年,走马镇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成立了16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走马镇党委、政府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底线思维、推动精准落实为工作准则,推进镇域安全生产治理。但就安全生产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来说,在各个专业委员会与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之间、各个专业委员会之间、各专业委员会与相关成员单位之间,仍存在沟通不畅、信息不准等短板,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还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专委会责任不明确
行业领域重叠交织地带安全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例如石化工业专委会与商贸成品油专委会之间,对于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就存在类似问题。
(二)部分专委会乡镇机构不健全
在省州县三级专委会建设体系中,各专业委员会都有相应的主管局作为牵头单位。但是部分县级局单位没有乡镇一级办事机构,乡镇专委会就没有相应的牵头单位对应。例如商贸成品油专委会在省州县均有科经局、商务局等主管局作为牵头单位,但在走马镇没有对应机构,只能将该专委会设置在与相关部
门有业务往来的工业办公室,但该办公室工作人员仅有1人,且存在专业能力欠缺问题,该专委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能力不足。
(三)专委会工作机制不畅自专委会设置以来,走马镇专委会运行问题颇多,没有匹配的工作制度、明确的工作责任,开展相关工作的方法不多。镇安委会与各专委会之间沟通衔接不畅、专委会之间工作重复、专委会与成员单位之间各自为战的情况屡见不鲜。
(四)信息汇总杂乱
由于专委会工作机制不畅,周汇总、月汇总、季度汇总、年度汇总等相关数据杂乱无章。通过数据查勘,有时会出现对某一企业一个月检查10多次的情况,指出的隐患问题专业性参差不齐,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压力,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背道而驰。
二、问题原因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各安全生产专委会内部运行制度不健全,未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进而导致工作没有目的性,各自为战情况时有发生,工作开展、数据汇总、分析研判产生误差。
(二)专委会主任单位牵头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专委会与成员单位之间工作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及时,谁牵头、谁配合都不明确,进而导致了专委会办公室未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未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未协调成员单位促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
(三)专委会组成部门工作职责不清
各成员单位在专委会中没有准确厘清自己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意识薄弱。一些部门同时是多个专委会的成员,但其职责和任务各有不同。部门没有认真研究在各专委会中的职责,工作任务分工不明确,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等同于日常工作。如在道路交通专委会中,公路中心作为专委会主任单位,道路设施安全的监管是公路中心的主要工作责任,但负责道路安全巡查监管的又是派出所,需要由公路中心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镇卫生院在该专委会只承担救援任务,不需要参与日常监管工作。
(四)专委会工作力量有限各专委会的成员单位相互交叉。例如,镇工业办公室牵头管理贸易和工业安全生产专委会,而承担专委会工作的同志只有1 人,工作量大,精力分散,首尾不能兼顾的实际情况尤为突出。
三、实践探索
走马镇通过分析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得失,研判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所表现出的现实问题,在2021年底制定《走马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在2022年1月开始实施,目前通过1年时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明确镇安委会、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走马镇安委会通过《制度》明确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镇安委会办公室、各专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了安委会与专委会之间、专委会与专委会之间、专委会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职责,安委会办公室与专委会办公室之间、专委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沟通衔接、数据汇总、重点工作部署等。
(二)建立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
1.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镇安委会全会。镇安委会主任组织每季度召开一次镇安委会全会,分析通报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召开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会议。镇安委会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专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专业委员会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重点工作落实;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迅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部署重点工作,推进工作落实。
2. 建立检查督办通报机制。实施巡查督查制度,镇安全生产委员会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督查,以检查督查意见或督办函的方式发送至被督查单位;发布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月报,专委会办公室每月定期向镇安委会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详细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 由镇安委会下月初通报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通过月环比分析近期安全生产形势,指导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3. 建立问责机制。实施工作情况通报,对镇政府、各专业委员会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上级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专业委员会、行业部门、企业,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下发警示通报,被警示通报的单位按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在镇安委会全会上作表态发言。实施重大问题约谈督办,对重大风险管控薄弱、重大隐患整改薄弱、重大危险源监管薄弱、重大问题宣传薄弱、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工作要求,并指示被约谈者及时反馈整改实施情况。
4. 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工作联络员,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与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事宜;负责本部门贯彻落实镇安委会会议决定、工作部署及有关工作信息、工作统计数据和其他情况报送;实施工作动态调度机制。根据工作要求,镇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原则上每周)调度汇总各专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及时发布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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