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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调研报告-34篇(第38/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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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开启与进程

接诉即办改革源于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从"吹哨报到"到"接诉即办",再到"主动治理",接诉即办改革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一脉相承、相互衔接,共同构筑了接诉即办改革完整体系。

(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城市治理重心"沉下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任务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

2017年,北京市在城市治理实践中最早探索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见专栏1),并将其作为2018年全市的"1号改革课题"。2018年2月, 出台《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在总结平谷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为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起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

2018年11月,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北京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对北京市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

"吹哨报到"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明责赋权。制定完善街乡职责规定, 明确街道98项、乡镇118项职责,明晰权责边界、划分条块事权。为街乡镇赋权, 重点赋予街乡镇党(工)委六项权力,如职能部门综合执法指挥调度权、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和人事任免建议权等,使其"吹哨"管用。二是力量下沉。采用"1+4+N"模式,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即一支街道综合执法队; 公安、消防、交通、市场监管等四部门常驻;房管、规划国土、园林等部门随叫随到),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推进街巷长制度,由街道干部担任,负责街巷的环境整治和文明创建。探索社区专

员制度,编制在街道,岗位在社区,承担社区建设指导工作。三是减负增效。严格社区工作准入事项,梳理任务清单,压减市级部门下派的工作事项、评比示范项目、证明等,集中开展社区填报表格清理,让社区有精力把该干的事情干好。按照"6办+1队+3中心"模式综合设置街道内设机构。

"吹哨报到"工作的改革实践,大大增强了条块合力、部门联动,推动了政府职能部门向基层报到、向一线报到、向群众报到,实现上级围着下级转、部门围着街乡转、干部围着群众转。各区、各街乡镇依托"吹哨报到"机制, 对问题的发现、处置更加及时有效,重点难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从"吹哨报到"到接诉即办--各方治理主体"动起来"

为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北京市进一步延展了"吹哨"主体,将群众诉求直接转化为"哨声"。各诉求承办单位迅速回应,推进诉求办理直达现场、直求结果。推动"吹哨报到"向接诉即办深化延伸,实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在实践中,接诉即办与"吹哨报到"两者相互衔接、互为一体。特别是面对疑难复杂诉求,依靠"吹哨报到"机制,通过条块结合,合力解决。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管辖权属清晰的群众诉求直接派至街乡镇,推动"吹哨报到"向全面受理群众诉求、解决群众身边事深化。同年6月,完善派单、考核、专项治理、挂账督办、重点问题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同年10月,增设企业服务热线,设立接听和处理企业诉求的专席, 专门负责接收来自企业的"呼声",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形成北京市统一的个人和企业诉求受理平台。2020年10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见专栏2),推动接诉即办改革不断深化。2021年9月,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立法形式为接诉即办改革保驾护航,接诉即办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服务群众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接诉即办"入选"2019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新词语",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认可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经过实践探索,接诉即办逐步形成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为主渠道,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的为民服务机制("诉求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接诉即办是民生"晴雨表",反映的是群众诉求,检验的是各级干部为民情怀和政府治理能力。"接",是义不容辞的态度和职责;"诉",是老百姓的期盼与需求;"即",是闻风而动的理念和

作风;办",是扎扎实实的作为与担当。

(三)从接诉即办到主动治理--基层治理效能"强起来"

接诉即办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能够立即办、容易办的诉求基本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剩下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无法通过"有一办一"的方式简单快速解决,需要开展主动治理、前瞻治理、源头治理。北京市委市政府启动接诉即办改革之初就前瞻性地提出将有一办一、举一反三" 和"共性问题的主动治理"相结合,在推进改革的实践过程中逐步探索主动治理的实现路径。

2020年10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接诉即办从"有一办一、举一反三"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转化。2021年9月颁布实施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中将主动治理单独成章,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次、共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治理,同时要求诉求承办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021年12月,市委深改委"接诉即办"改革专项小组出台《关于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的指导意见》,将主动治理实践探索进行制度化提升,明确了主动治理三项工作机制、十项工作措施(见专栏3),将制度力量充分化作治理效能。

接诉即办改革从"有一办一、举一反三"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深化,有效匹配了常规治理和专项治理的制度优势,在市级层面建立"每月一题"和治理类街乡镇两项工作机制。"每月一题"是从群众诉求反映的高频共性难点问题中,选取需要市级层面出台改革创新举措或存在跨层级、跨部门职责交叉的若干问题开展主动治理。治理类街乡镇整治提升工作是选取群众诉求集中、基层治理基础薄弱的街乡镇,通过强化资源禀赋、优化治理单元、开展专项治理, 持续缩减诉求问题。同时,各诉求承办主体在实践中也积极探索将诉求工单转变为主动治理任务,采取"冬病夏治""未雨绸缪""周期防治""春风化雨" 等措施,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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