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专题材料26篇,含方案意见、调研报告、发言、总结汇报、经验交流等(第3/11页)
2.优化智慧社保服务。整合构建全省集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打造社会保险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系统功能,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拓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业务应用。加强大数据应用,动态掌握参保人员状态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能力。2021年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全覆盖和电子社保卡上线。制定全省一体化医保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大数据分析、公共服务、智能监管等系统。2021年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从"同城通办""同市通办"到"全省通办"。积极推动
医保支付方式管理、医药价格管理、医用耗材和药品采购管理、
信用评价管理、医保基金运行及审计监管等系统建设。2022年年底前,数据资源在社保政策制定、精准服务和跟踪评价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建成全省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推动实现全省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增加智慧教育供给。2021年年底前,深化教育、公安、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完善全省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大数据与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育服务深度融合。2021年年底前,推动数字校园建设,逐步扩大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开展各学段教育管理和教学过程大数据分析,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互联网+教育"新模式。
4.丰富数字文化服务。巩固壮大主流思想,用好用活"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我省红色文化资源和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丰富网络文化空间,巩固网络精神高地。2021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无线网络全覆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数字服务能力,全省50%以上的文化馆具备数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2021年年底前,初步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点单式数字文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大力发展新兴新闻出版业态和新媒体服务,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构建省市县共建共享的融媒体大
平台。2022年年底前,通过挖掘分析文体供给、消费大数据,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水平。
5.发展智能出行服务。2021年年底前,建设完善智慧交通大数据应用平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发布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智慧公交系统、公交电子站牌系统等,将有关数据向社会实时开放,提升公众出行便捷度。推进智慧旅游移动化应用。2021年年底前,全面推行高速收费、停车收费的无感化、电子化。2022年年底前,建立智能交通通信网络,全面覆盖城市主要道路、机场、港口、车站,实现交通出行监测预警自动化、应急处置智能化。
6.推广智慧医养健康。2021年年底前,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极探索推进电子健康卡使用。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线上服务,远程医疗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加快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北方中心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探索医养结合示范省建设新模式。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引导医疗机构依法开放医疗数据,实现健康数据资源行业共享。打造医养健康智慧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优质、便捷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应用,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发展"互联网+体育",完善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开通"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为居民提供多元化、个
性化健身服务。2022年年底前,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
诊信息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全部医疗卫生机构。建成健康养老数据管理和智能分析系统,深度挖掘与应用健康养老数据,提高健康养老服务的可及性、精准化。
7.提供精准救助服务。2021年年底前,建立全省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程闭环、一链办理、一网通办。支持各地建立"爱心众筹"等网络平台,广泛汇聚、统一调配社会扶贫物资,实现贫困人口生活需求与社会帮扶资源有效对接。
2021年年底前,建立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连接"的信息核对平台和资源网络,通过信息核对、大数据分析、电子证照和电子签章应用,提升救助效率和精准度。2022年年底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成全省困难群众数据库,全面实现精准救助、阳光救助。
(三)推进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将大数据作为提升社会
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提升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打造精准治理、有效监管、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1.完善数字平安体系。2021年年底前,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基层网格信息数据与综治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功能。强化数据警务建设,锻造高精尖侦查破案技术
力量,规范执法服务。2021年年底前,初步完成政法跨部门协同
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政法单位之间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业务协作。完善公安信息化"三个一"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强化公安数据资源智能研判,提高多侦联动、多轨联控和预警防范能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2022年年底前,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应用,建成较为完善的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2.完善应急指挥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设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骨干指挥网络,初步建成与国家平台相连的省、市、县一体化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平台。2021年年底前,整合交通、水系、行政区域界线、地名、地貌、植被、气象、人口、风险点和危险源信息,建设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库,建成全面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应急指挥网络。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实现精准监管。2022年年底前,进一步整合应急、公安、消防、气象、交通、城管等信息资源,建成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国内领先数字应急指挥体系。
3.提升防灾减灾能力。2021年年底前,普查形成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信息资源库及风险防控一张图。开展物联网感知试点示范,实现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地震地质灾害多
发区域主要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获取危化品、非煤矿山和消
防、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风险和灾情多元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监测预警和评估。2021年年底前,重点开展森林和草场火灾监测预警,初步实现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推进覆盖全省的视频感知、航空感知、舆情感知、全民感知、物联感知一体化的风险感知骨干网络建设,形成综合感知和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2022年年底前,建成省风险感知网络,实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全面监测和预警智能化。
4.创新生态治理模式。2021年年底前,初步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基本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
2021年年底前,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提高对大气、水、生态、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科学划定。2022年年底前,建立完善涵盖生态环境全要素的主题数据库,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推动跨流域、跨地域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5.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2021年年底前,建成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编制监管事项清单,汇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国资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数据,以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共享。2021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风险预警、决策分析等主要功能,不断拓展业务范围。2022
年年底前,持续推进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运行规范化,推动
更多行业纳入监管,不断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和协同监管机制。
6.加强社会信用建设。2021年年底前,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推进与国家、省级各部门、各行业、市县公共信用信息的纵横联通。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金安工程"建设,提升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探索大数据和企业信用信息应用。2021年年底前,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进一步拓展征信范围,扩大信用数据应用。完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建设一批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2022年年底前,建成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信用主体和信用信息类别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完善的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和市场监管机制。
7.构建数字法治体系。深入大数据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监督、刑事执行与应急指挥、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保障与政务管理、全面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等业务中的应用。2021年年底前,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系统部署和应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强化执法权力、人员、行为、结果等信息共享。建设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智慧司法业务、"司法行政+区块链"、视频交互和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打造法律服务"淘宝网"。2021年年底前,建设政府立法、"智慧矫正"
和刑罚执行一体化等系统,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2022年年
底前,构建智能化应用体系,建成集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全面依法治省决策支持系统。
(四)推进宏观决策数字化转型。统筹汇聚政府和社会数
据资源,强化关联分析和挖掘应用,提升政府基于大数据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1.促进经济调节数字化。2021年年底前,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体系,加强全省经济动态监测、趋势研判,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智能化分析、可视化应用。2021年年底前,构建全省宏观经济、数字经济、区域经济、行业经济等领域数字化分析系统,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宏观经济调控决策支持和风险预警。
2022年年底前,全省经济运行调节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宏观调控能力和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
2.推进统计监测数字化。2021年年底前,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生产方式,实现大数据与部门统计数据互补运用和关联分析。2021年年底前,构建符合数字建设新趋势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机制。2022年年底前,打造适应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形成"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计+社会大数据"的政府统计综合大数据。
3.健全辅助决策数字化。2021年年底前,全面开展政务大数据在社会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示范应用。2021年年底前,在生态环保、教育医疗、文体旅
游、社会保障、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政务大数据深入挖
掘应用,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能力。2022年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长效机制,统筹运用政务大数据、商业大数据、社会大数据,有效预判和处理风险点,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推进区域治理数字化转型。围绕新型智慧城市,数
字园区、社区、乡村和智慧海洋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技术应用,开展示范创新引领,提升区域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1.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分类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行动态评价,促进市、县两级共同提升。鼓励济南、青岛等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支持各市提升社保、医疗、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智慧化应用,加强城市一体化运行监控和联动指挥建设。将新型智慧城市规划与其他规划"多规合一",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城市设施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建设完善房屋网签备案、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家居和智慧楼宇技术,开展绿色智慧住区、智慧建筑、智慧建造、智慧市政、智慧城管等示范应用。构建城市"智慧云脑",完善智能感知、智能预警、智能决策和调控体系,打造集资源配置、决策支持、融合应用、展示交流、宣传普及、线上线下于
一体的省、市两级数据大厅,实现城市治理数字化、网络化、
可视化、智慧化。2021年启动新型智慧城市达标创优三年行动。
2.加快数字园区建设。研究制定全省数字园区布局规划和建设标准。大力开展数字园区信息基础设施环境建设,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平台。制定数字园区扶持政策,创新信息化服务模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积极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高端要素汇聚,鼓励园区利用已建商务楼宇、众创空间、孵化器、标准厂房等设施,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核心产业和智能制造、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集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开展数字园区创建试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将数字园区打造成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样板间"。
3.加快数字社区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光纤入户改造,优化4G通信网络,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落实提速降费政策。整合社区各类安防监控系统和技防设施,提升社区安全管理水平。整合社区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改善社区服务,实现数据惠民。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社区治理模式创新。2021年年底前,每个市完成1个以上数字社区试点建设任务,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社区建设模式。2021年年底前,数字社区服务模式和各项应用在各市主城区实现全面覆盖,形成8-10个示范性样板社区。
4.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升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大力实施
"宽带乡村"工程,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深化乡村网格化管理,整合人、地、物、事、情、组织等要素信息,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统筹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村庄布局调整、土地资源整理、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全面提升乡村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和应用,打造人防、物防、技防深度融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全省益农信息社建设,打造集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到2022年,农村100Mbp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达到85%,"雪亮工程"入户数达1000万户,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
5.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构建海洋综合感知网络,实施"透明海洋""健康海洋"重大工程,优化海洋观测站点布局,构建海域海岛、经济发达区、灾害频发区和典型生态区实时在线监测体系。整合环境监测、预报减灾、水文气象、海洋渔业、远洋运输、海上安全等海洋数据资源,完善全省海域核心数据库,建成智慧海洋大数据共享支撑平台。建设智能海洋牧场、智能船舶、智慧港口、智慧滨海旅游等应用平台,推进传统海洋产业数字化升级。到2022年,全省涉海核心数据共享率达到
90%。建成特色鲜明、国际一流的海洋大数据产业集群,逐步实现海洋信息透彻感知、超算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
务智能,有力助推海洋强省建设。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全省一盘棋"原则,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将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更名为数字建设专项小组,统筹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市、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部门要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信息化规划、协调和实施,同步推进业务发展与数字转型。调整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化工作机构,强化统一技术支撑。
(二)强化环境保障。推进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制定实施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持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构建良好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竞合机制,融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整合政产学研金服用
各方资源,组建省数字政府建设推进联盟,成立数字政府研究院、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协同创新平台。举办全国性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培育创新创业新模式。筹备举办数字治理高峰论坛、国际会议等重大活动,总结推广数字政府改革创新成果。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作用,强化省市数据大厅展示、体验等功能,全媒体宣传数字政府品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人才保障。落实省人才新政"20条",完善数
字政府建设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深入实施"泰山人才
工程",引进和培育数字治理研究人才团队。对于特殊岗位和急需人才,进一步畅通选任渠道、丰富选拔方式,采用公务员聘任制等方式,吸引和择优选用专业化人才。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开展面向各级、各部门负责人的高级管理培训和普通公务、技术人员的轮训。注重培养既精通政府业务又能够运用大数据手段开展工作的复合型人才。优化高校学科设置,增设一批大数据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相关学科专业,争取设立3-5个博士后流动站。充分发挥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的"智库外脑"作用。
(四)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支
持数字政府建设。完善多元投资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作用,吸收优质资本参与,加快推动设立支持数字建设方面的基金。建立完善省部合作、政银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专项资金,引入各类金融资本,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优势,优先培育和支持一批数字政府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修订完善省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归口管理。
(五)强化监督保障。创新写实考核和精准督查机制,将
数字政府建设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发挥考核督查导向作用,保
障数字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发布"信息化发展指数",建
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将数字发展资金分配与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等挂钩,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完善常态化审计制度,2022年年底前实现项目审计全覆盖。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对数字政府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
为加快建设网络强省,形成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市场主导、重点突破,开放共享、安全规范"为发展原则,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为发展主线,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不
断壮大,电子信息产业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核心支撑作用更加凸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两化融合总指数超90。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为数字经济活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三)做大做强大数据产业。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和产业园建设,打造"成德绵眉泸雅"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
设3-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托重点园区发展大数据流通交易、技术服务、科研"双创"等公共平台。加强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安全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满足重大应用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应用。打造大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政务服务、普惠民生、公共服务、产业创新领域大数据应用,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大数据生态建设高地、大数据研发创新高地、大数据示范应用高地和大数据人才集聚高地。
(四)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积极建设创新平台,加强
人工智能领域基础理论研究与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培育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人工智能重点产品和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天府新区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积极申建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试验区和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培育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集群。打造人工智能深度应用场景,推进中德智能网联汽车等区域示范,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各领域大规模应用。
(五)促进5G产业突破发展。大力建设"天府无线通信谷"、
中国移动(成都)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云锦天府5G应用产业园、中国联通5G创新中心等产业载体和创新平台。打造5G产业领域重点产品,构建5G完整产业链。开展成都天府国际机场5G网络商用示范,推动"一杆多用"(见尾页名词解释)试
点和窄带物联网(NB-IoT)应用示范,率先在主要城市主城区
实现5G规模商用。实施5G在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物流等领域示范工程。
(六)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加强超高清产业整体布
局,建设成都影视硅谷、超高清视频制作技术协同中心,打造国家超高清视听创新基地。积极推动4K/8K产业的图像传感器、核心芯片、显示面板、终端设备等核心产品技术研发和关键设备产业化。开展5G+VR+4K/8K和5G+4K+AI视频监控示范工程,推动超高清视频产业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争创国家超高清视频产业基地。
(七)巩固发展电子信息基础产业。聚焦"一芯一屏",着力推进"设计-制造-封装测试-材料设备-信息服务"产业链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测,配套发展集成电路材料和设备业,打造全国领先、中西部地区最大
的集成电路产业基地。聚焦柔性显示、透明显示两个方向,打造国际一流、国内最大的新型显示产业基地。积极落实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和嵌入式系统三大产业方向,打造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加强密码算法、核心芯片、量子加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向技术攻关,建设省工业信息安全创新中心,打造中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国家级信息安全产业基地。
(八)大力发展数字文创产业。发挥我省特色自然资源、
民族资源、文化资源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数字文创中心。建
设天府文创城、成都游戏动漫基地、区域数字出版基地、传统文化影视内容基地、电竞产业基地。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建设分发平台,支持新型主流媒体和龙头企业建立互联网传播平台。大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3D动漫等数字内容供给。开展大数据和虚拟/增强现实(VR/AR)技术深度融合应用。
三、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
(九)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五大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国家级跨区域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成都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核心节点,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在典型行业深化应用。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新增上云企业10000家,打造上云示范企业
100家。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典型应用。实施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发展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智慧产业园区,搭建产业园区云平台,打造全省产业园区数据库,建设全省统一的园区管理和监督体系。
(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推动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在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重点领域,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建设
10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100家以上"互联网+
协同制造"示范企业。
(十一)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进程。完善农业农村领域统计监测、预警防控、质量安全、综合服务等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农业大数据开放共享。开展全省数字农业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数字农业工程。推动农业电商经营体系建设,重点打造"川"字号农产品网上展示平台。推动信息进村入户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融合,就近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培训体验服务。
(十二)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升级。大力培育网络体验、智能零售、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实施"领军企
业行动",重点培育食品、农产品、文旅等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发展线下线上结合的跨界业务融合模式,开展餐饮、零售、家政等智慧服务新场景。推动数字商业街区打造和基地建设,创建智慧社区服务示范中心。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四、加快推进数字化治理
(十三)强化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加强电子政务内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的基础网络体系建设。推动全省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为各地各部门(单位)管理、服务、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支持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电网等领域的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推进数字城管与智慧社区融合发展。
下一篇:人才引进工作调研报告29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