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方案(10篇)(第6/14页)
13.接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推行城管、交警执法下乡,着力创新技术模式、建设模式、参与模式。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主要交通干线"三治三化"和村庄"四清四治四提升"。坚持质量首位,改(新)建x户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落实农村新建房屋新(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推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收、转、处体系建设(区城管执法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制全覆盖(区发改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体系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创建省级特色精品乡村x个,分别创建省、市、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各x个,打造美丽屋场x个、"三星"美丽庭院x个(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建立区级领导联点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机制(区农业农村局)。
14.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施提升。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工程,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提高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实施农村网络联校全覆盖攻坚行动,加快推进优质教学资源下乡(区教育局)。全面巩固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产权公有率达到95%以上,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均配备合格村医,推动乡村医生向职业助理医师转变。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实施疾控中心标准建设工程,提升区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加强农村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区卫健局)。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交接续,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区医保局)。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区民政局)。提高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现代化水平,实施基层文化队伍人才培训计划,高质量开展各类文化下乡惠民活动(区文旅广体局)。建强建好区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家门口十小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型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广体局)。深化基层"一门式"公共服务建设,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健全完善"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监测预警社会协作机制,抓好返乡留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区人社局)。
15.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打造王家晒、爱劳渠等样板河湖。完成河道治理x公里。完成x座小型水库维护保安(区水利局)。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和农业防灾减灾(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16.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5G等应用试点示范,建成x家以上集智能感知、智能传输、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盘龙5G大棚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信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区行政审批局)。
五、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7.加强耕地保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区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六个严禁",开展耕地抛荒治理专项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巩固"大棚房"清理整治成果。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料等农产品生产(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加强耕地保护督察和执法监察,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非农化"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内容。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18.推进现代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重点水域禁渔工作,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动,启动智慧渔政建设,建立属地专业巡查队伍,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区农业农村局、__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__分局)。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区水利局)。实行林长制,推进农村重点节点和美丽乡村创建村的绿化(区自然资源局)。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19.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和风险防范,树立一批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典型,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62.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金融办、区自然资源局)。
20.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空心房"和村容村貌,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严守土地所有制性质、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落实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满足乡村休闲观光、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建立区(镇)街村、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联审联批联合执法、"一户一宅"和"三到场"要求。全面建立农民建房公示监督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发改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自然资源局)。
21.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配合做好全市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规定,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财政投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项目资金量化给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重点奖励扶持资源开发型、产业发展型、股份合作型项目。开展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接试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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