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满分学习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1、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陆sd.122.gov.cn,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申领六年免检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6789),可以在线申请办理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4、到市及各区县的车管所自助服务大厅和自助服务区可以现场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
5、对于社会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业务,您可通过"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内的"微车管"电动车登记模块,网上自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四、紧急事项预约办理。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紧急业务,可以实行预约办理。请您务必提前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相应车管所指定窗口办理。您在进入车管所业务大厅时,请自觉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规范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体温检测,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您尽快离开。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业务大厅办理业务。
预约咨询电话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五、缓办部分车驾管业务。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健康安全,公安部交管局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出了"延期办"措施,建议您选择疫情结束后再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具体是:
1、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2、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3、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继续办理登记。
疫情防控期间,淄博交警将及时向社会公告车驾管业务工作动态,如有疑问,请拨打全市车驾管业务预约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你的理解和行动,必将对疫情防控产生积极影响。我们坚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您新春愉快、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