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第2/2页)
(二)自检自查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单位要加大自检自查力度,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9月30日)。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各单位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每个问题都有记载、每个问题都有措施、每个问题都必须整改到位。对整改问题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梳理总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突出成果,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在全镇进行推广;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站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同志兼任。各单位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指导本单位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把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任务在执行中不落空、不变通、不走样。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合作意识和大局意识,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切实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勇于担责,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监督、强化检查。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公众媒体等监督评价机制。各督查、监督、执纪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巡回督查、受理举报投诉等方式,分批次、分地区、分行业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不定期、不打招呼检查督导,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由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测评的制度,形成营商环境优劣、部门工作到位程度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倒逼部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氛围。对于专项行动工作中形成的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各单位要狠抓落实,实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
下一篇:2023年统一战线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