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税务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县地方税务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保证我局在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时能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提升我局信访工作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税收工作大局稳定,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及省市县信访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单位职工、纳税人及相关人员到县局及上级部门的各类上访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事前预防为主、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
(四)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五)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处置信访工作突发事件指挥领导机构--**地税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机关各股室(含稽查局)和各征收单位负责人。信访应急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受理日常信访的接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信访工作责任人,负责信访事件的处置和报告工作。
(二)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长主持召开成员紧急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通报信访工作,研究决定是否启动信访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系统信访应急工作;
(2)及时上报并发布信访信息,请求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
(3)赴现场,做好政策解释和劝阻工作。
2.领导组成员工作职责
(1)处理日常的来信来访工作;
(2)结合上访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上访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政策解释和劝返工作
(3)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民政局信访领导小组的沟通与联系,对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进行督办、督查,严把质量关,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和结案情况;
(4)按时参加局领导小组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5)及时了解系统稳定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针对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知各税务所、分局、各股室(含稽查局)负责人到达现场;
(2)传达领导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按领导指示与有关单位联系,通报有关情况,请求公安等有关部门支持;
(3)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为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4)负责组织收集有关资料,向上级领导汇报事件情况,提出接访工作建议;
(5)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工作;
(6)负责通知信访工作责任人,并督促责任人草拟信访情况报告。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上报
各税务所、分局、各股室(含稽查局)要制定针对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月报报制度及实施方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应及时上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二)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堵截车辆、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由单位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县局现场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的群体性上访行为。
(三)预警行动
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领导组办公室要指令事发地单位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争取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领导组办公室要指令事发地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并及时反馈。
五、应急措施
普通信访事项由各责任人对应领导小组成员按信访程序接待处理,发现重大信访苗头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接访工作,及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可视情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了解上访的原因和上访群众的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群体性上访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县局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身处困境,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情绪,积极联系有关方面解决,必要时,报请有关机关采取应急措施;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与当地有关方面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四)在突发事件消除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股室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研究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做好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出现群众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置不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信访工作列入股室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各单位、股室在接到信访通告后,移动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五)信访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对对应职责的信访突发事件必须记录在案,整理记录(包括谈话记录、摄像、照相及其它相关资料),领导组办公室对重大应急行动记录在案,并及时对每次应急活动进行综合评价,归档保存。
(六)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可行的信访工作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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