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第4/5页)
(三十四)进一步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持续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开展站内照料、离站服务、送医诊治以及落户安置等工作。强化与公安、城市执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确保"应救尽救"。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防止发生极端事件。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开展寻亲服务,支持并依托长春市救助管理站建立"吉林省救助寻亲工作站",开发建设"吉林省救助寻亲信息系统",实现与公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切实提高寻亲效率。开展救助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
(三十五)不断提升婚姻管理工作。全省实施结婚登记"省内通办",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化的服务需求。深入推动国家级、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力争出成绩、出亮点。探索建立离婚冷静干预机制,进一步降低离婚率。
(三十六)持续推进殡葬管理工作。部署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有序。深入推进农安县等5个公益性公墓试点单位,探索形成一批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正式启用殡葬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省历史信息数据补录工作。持续推动省发改委和成本监审局做好"四项"基本收费提标工作。适时出台《吉林省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全省2021-2035年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九、推进慈善事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深化发展
(三十七)健全完善公益慈善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吉林省慈善条例》的修改完善及审议进程,力争年底前颁布实施。研究制定《吉林省慈善条例》落实的有效机制和配套政策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建立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启动首届"吉林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增强我省慈善文化氛围,引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的规范管理,持续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和"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检查工作,对大型基金会进行专项审计。
(三十八)着力提升社会工作的服务品质。持续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力争年底前达到全覆盖。着重推进社工站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社工站专业化、精准化服务水平。持续加大社工站培训、督导、评估力度,提升社工站的服务能力和品质。组织实施社工站"五社联动"项目,强化社工专业人才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继续组织社工站评选活动,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探索实践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设置。
(三十九)注重夯实志愿服务的组织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工作体系、社工站三级体系,会同宣传部门在全省社区(村)全部建立健全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队,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落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全面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
(四十)扎实开展慈善募捐救助活动。继续开展好圆梦大学活动,对本科院校录取的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脱贫家庭困难考生,按每生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实现救助全覆盖。继续开展"99公益日"等网络募捐活动。
(四十一)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建立抓销售工作激励机制,开展销售市场运维服务模式试点。打破设立站点准入壁垒,大力拓展新渠道建设。整合资源,统筹开展营销促销,强化责任彩票建设和公益宣传。督促、指导市(州)福彩中心加强对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代销行为监督。
十、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四十二)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与专家团队开展合作,梳理指标要素,制定评价模型,科学评定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信用等级。加强信息录入,推动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在平台的信息登记、录入和管理。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测设备安装和使用,真正实现自动预警,实时推送。持续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夏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秋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采取联合执法或者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的方式,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打非治违"等活动。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民政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周、安全生产活动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班,努力营造良好民政安全文化氛围。
(四十三)加强民政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指导有立法权的设区市民政部门,聚焦特定领域、特殊问题立法,统筹协调民政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儿童福利、基层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深入推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全面推进落实《吉林省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推动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的宣传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民政部要求,持续依法推进落实民政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软环境和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顾问律师的作用,做好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和体系,鼓励和倡导社会各方参与,重点在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治理、社会工作、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加强地方标准立项研究,研究制定民政团体标准,大力支持和推进民政领域国家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十四)持续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做好民政部金民工程业务系统的应用工作,统筹做好自建系统向金民工程业务系统切换的过渡工作。推进民政部金民工程业务数据回流及自建系统的数据上报工作,继续开展与省直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不断汇集各类相关数据资源。继续开展吉林省金民工程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深化、优化电子政务服务内容,实现无缝对接国家、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促进实现民政业务网上办理。同时做好数据共享比对,高效合理共享民政数据信息,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完善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强化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管理。提升视频会议综合服务能力,保证视频会议畅通、高质,为全省民政工作开展提供完善的视频会议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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