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作方案-45篇(第20/58页)
一、公开要点
(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具体如下:
1.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涉及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强化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依法公开财政财务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虚假信息和不规范问题,通过人大公报向社会公开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审计发现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镇审计部门牵头落实)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镇村镇建设管理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4.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镇村镇建设管理所、镇财政所分别牵头落实)
5.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镇级使用财政资金的村(社区)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明确各村(社区)和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表、专项转移支付分镇县市表等作为基本格式公开。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运行经费等情况,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实际扩大资金公开范围,镇、村(社区)和单位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6.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与市级、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镇宣传部门牵头落实)
7.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于11月底前基本完成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并集中展示、动态更新。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开工作,公开清理规范后的镇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目录清单并动态更新。(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8.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9.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公开政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大办事平台整合力度,完善网上办事数据流交换平台,推进全镇政务服务网建设。(镇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推进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镇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0.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镇政府有关部门分别牵头落实)
11.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相关政策公开,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12.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情况,定期披露企业经济运行主要情况。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执行《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在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和企业商用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公开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镇财政所牵头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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