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开学返校招生工作预案
疫情防控开学返校招生工作预案
疫情防控开学返校招生工作预案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好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维护招生工作正常秩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延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疫指函〔2020〕7号)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总体目标全面做好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招生工作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招生工作正常秩序和稳定。二、组织机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组长:汤广江副组长:龚达为成员: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处、财务处、团委、后勤事务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工作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全体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学校工招生作,保障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三、主要工作和措施(根据专项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措施)(一)贯彻落实省、市教育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做好2020年招生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二)认真做好开学后招生宣传材料的准备、制作及学校各类别招生的组织工作。(三)组织好第二批次高职扩招学生春季开学的统筹安排、保障等工作。(四)全面做好招生人员体温检测、招生场所清洁卫生、消毒等工作。(五)收集2020年高职招生的相关信息,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六)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咨询考生中的舆情动态。四、工作要求(根据专项工作具体情况提出要求)(一)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学校官方微博、门户网站、QQ、微信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对本部门全体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人员以及招生工作中面向的考生、家长等进行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进行宣传和传递,确保本部门全体成员对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考生、家长等树立信心和克服恐惧心理,引导本部门全体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人员以及考生和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二)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提醒广大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服从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位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四)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坚战。(五)疫情防控期间,不组织本部门全体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人员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各类活动。(六)每位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不信、不发、不传任何非官方不实信息。招生就业处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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