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XX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XX市创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市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助力我县法治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助推XX市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全县各单位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总结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尽快补齐短板、改善薄弱环节,也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为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标对表《XXXX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责任清单》要求,认领工作任务,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将各项指标任务高质量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XX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规范归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资料
各部门(单位)根据指标内容,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各项指标中的牵头部门于6月30日前逐项提供500字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文件、图片、新闻报道、网页链接、案例及所获荣誉等证明材料,提交报送的资料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严禁编造、虚构材料或隐瞒有关事实。县委依法治县办负责审核各单位报送资料,对不达标的申报资料,退回相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内容精准、亮点突出。
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XX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重点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
1.单项创建,重点推进。已申报自治区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的单位要查漏补缺,持续推进。洪广镇持续打造并优化乡村治理新模式;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司法局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抓好细节建设,擦亮品牌特色,做好经验总结,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洪广镇、公安局、司法局需在完成《XXXX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任务责任清单》任务指标外,按"自评报告"内容于每月20日前报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档案材料、一篇高质量简报信息,节点滚动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洪广镇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2.选树亮点,长期培育。各部门(单位)要做到早计划、早培育、早打造,注重"小切口"打造新亮点,选树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推广柔性、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制度过程中具有创新亮点、可推广的行政执法经验,应以数字化、网络化方式实现对执法音像视频的跟踪记录,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打造新时代行政执法建设样本。
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XX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注重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氛围
各部门(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向县委依法治县办报送一篇综合性、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简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动态、成效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平台,全面宣传报道本部门(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的新思路、新经验,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
责任单位: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场)、富兴街街道办、XX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
(五)指导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同步开展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适时组织召开部门协调会,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有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精准指导公安局、司法局、洪广镇或其他单项候选项目抓执行促提升、抓实效促落实,将我县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亮点工作全面推广。加强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察力度,将各部门(单位)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对工作被动迟缓、影响全县进度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绩效考核扣分,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示范创建活动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工作量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准发力压茬推进,确保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强化考核激励。各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将与依法治县考核挂钩,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不足、进度迟滞、问题突出并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及时约谈责令整改,保证示范创建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发挥示范作用。各单位要增强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看齐意识,对照区、市、县相关行业领域的先进典型、亮点特色的示范创建项目及做法,不断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辐射带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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