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
区2022年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方案
为更好推动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效能,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宣传工作的要求,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打击侵权假冒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站位、聚焦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报道各地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防疫用品监督执法行动和典型案例,动态展示新进展、新成效。加强对辖区防疫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宣传。
(二)法律法规解读和政策宣传。聚焦各成员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参与起草和修订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地出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规章情况,及时做好阐释解读,全面介绍落实举措。营造大力推进、全面贯彻的氛围。
(三)围绕重点产品、重要部署、重大行动,开展丰富多彩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互联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进出口环节、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治理情况;针对汽车配件、特种设备、婴幼儿用品等重点产品,围绕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动态展示专项整治成果及销毁侵权假冒商品情况。
(四)典型案例解析。坚持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曝光一批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和违法企业,特别是民生、涉外、公共安全领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增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宣传一批高质量、影响大、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的集群战役,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高压舆论态势。深入剖析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典型案件,揭露制假售假新手段、新形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消费者抵制侵权假冒的免疫力,增强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把握宣传节点,聚焦重大活动。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聚焦"双十一"、"双十二"等网络购物集中促销期,组织政策宣讲、案例剖析,召开企业约谈会、消费者座谈会等,稳妥回应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关切和诉求。
(二)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素材收集。*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日常工作中与成员单位、上下级单位的横向、纵向沟通,增强协调配合意识,梳理各地各部门动态信息,通过数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工作成果;引用、转载正面报道和积极评价,实现借力传播。
(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突出传统媒体引领作用。通过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主动发布新闻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本辖区、本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新兴媒体宣传优势。创新方式方法,集中推出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新媒体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打造融媒体宣传矩阵。加强正面信息推送力度,全方位传播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知识。及时报道我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动态。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组织信息报送。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和阶段性宣传计划,统筹谋划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协调组织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设立专门的宣传联络员,建立与媒体的联系沟通机制,积极主动提供宣传素材,为记者采访报道创造条件。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至少向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篇以上具有时效性、特色性、针对性的信息工作动态和1篇以上工作简报素材,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任务及时报送信息,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送信息的质量编发《*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简报》,并择优推送给省至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二)严把信息质量关。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落实政治站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搜集筛选和原创信息编写,负责同志要对拟报送信息和工作简报全面审核,确保导向正确、文字无误、配图清晰准确,落实审核签字责任。
(三)相关要求。一是向工作网推荐报送的工作信息,已在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请将信息链接、网页完整截图发至地区双打办邮箱;未在各级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请将信息文稿、图片、《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推荐发布信息审批单》(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地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审批单见附件)。二是工作信息邮件标题格式为:【*县(市)、区推荐信息】+信息标题;正文填写信息来源、信息链接,并注明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附件粘贴发布文稿、图片、审批单扫描件。未按要求推荐的信息,将不予采纳;工作简报素材邮件标题格式为:【*县(市)、区工作简报】+简报标题;邮件正文填写简报标题、联系人姓名、手机号;附件粘贴发布文稿、图片。三是2022年度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绩效考核细则关于网站信息发布要求,将根据本通知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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