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各类工作方案合集26篇(第4/7页)
3.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八)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区委主要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区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区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漯河市源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好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承担职责的落实。
五、创建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6月下旬-七月上旬)。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会,印发《漯河市源汇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台账,明确创建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迎接集中督导(七月上旬-11月31日)。漯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组成督导组,对县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方位督导,精准掌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创建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收集印证资料(七月中旬-8月10日)。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逐项提供可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视频、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主要材料,材料无法上传的可以注明实地评估、核查时提供,没有相关材料的要提交情况说明。
(四)形成自评报告(8月1日-8月15日)。梳理、汇总乡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形成介绍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的自评报告。
(五)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时间以省、国家通知为准)。按指标体系要求,逐项网上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创建自评报告。
(六)营造创建氛围(具体时间以省、国家通知为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创建重点、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的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七)总结提升表彰(12月10日-12月31日)。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对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区委、区政府将进行表彰,激励先进,激发各级各部门开展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漯河市源汇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主任、区纪委、区组织部、区宣传部、区统战部、区政法委副职及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协调组、材料指导组、督导检查组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王立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任务要亲自督办。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专班,推动示范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与源汇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度。
(三)完善平台建设。创建期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依托区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日常督导,将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向乡镇(街道)层面延伸,科学分解设置创建任务,通过平台实时掌握任务完成进度,形成高效统一、上下联动的创建推进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创建目标责任制,按照示范创建任务指标体系,细化指标任务、建立创建工作台账。区政府将成立督导组全过程加强督导,同时将督导组督查结果与年底考核挂钩,同时完善创建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考核,考核绩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宣传示范创建动态、成效和经验。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凝聚民心民智民力,为示范创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平原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
立足新发展阶段,将新发展理念贯彻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公示公告和部门文件专栏,集中主动公开财政工作各项规划性文件、制度、计划、方案、通知等信息。
(二)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标准化
配合政务公开办,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和格式要求,定期对县本级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并指导各预算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相关要求,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加强所有财政收支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的过程、方法、结果等依法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的社会监督。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非税收入的收缴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细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相关信息。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与政府预算同步公开。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确保不违反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法规,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作用,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务公开。
(二)加强保障,提高质量。各股室要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并提交。各股室负责人严格审核公开内容,涉密信息不得公开,不得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做到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三)明确责任,及时发布。强化责任落实,各类信息要及时发布,不得延迟发布或漏发,确保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平原县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平原县德原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规范、优服务,为促进本单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认真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梳理编制好本单位公开事项清单,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及时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管,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并采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做好解读工作。对群众关切、社会热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采取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提升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贴近性,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在线咨询、在线留言、民意征集、举报电话等渠道作用,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对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网络谣言,及时公开真相、辟出谣言。
(三)加强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运营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前严格审核把关,反复校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进一步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
(四)加强领导和完善公开制度。在实行政务公开的过程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抓好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完整、规范、实用、有效。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责任制,同其他工作一起安排、同时部署、一起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相关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四、公开主要形式
(一)公开栏公开。在原来的基础上整修和完善公开栏,保证内容持久公开。
(二)进村入户公开。印发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
(三)网上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强化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其它形式公开。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
平原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公开运行机制,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要求,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处罚公示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推进交通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公开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扎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工作措施
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力量,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领导体制。按照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和任务,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主动公开交通政务信息。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解,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按照科室提供,领导审核,专人操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传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二)创新工作思路。要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拓思路、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使我局的政务公开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工作考核的内容,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局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定期和不定期对本局系统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平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01月08日
平原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公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21年全县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落实。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要及时进行回复,并督促落实。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信息,主动接受监督,让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舆情回应
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确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三、工作细则及责任分工
1.各股室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进行及时公开和解读。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2.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3.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
4.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5.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现场办理事项"一次办好"。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6.清理并公开群众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7.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政工室
8.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
9.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单位:办公室
10.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营造全社会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1.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处、中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考核督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平原县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平原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按照相关通知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述权和监督权,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要求,围绕医疗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法定保密事项外,推进医疗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围绕2021年平原县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及时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公开,做到群众"快知晓、多受益",赢得人民群众对医疗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加强舆情回应
注意收集各类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理好突发舆情事件,准确把握事态发展形势,讲清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预期,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四、工作细则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等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二是健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掌握好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强化考核督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做到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
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全省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和《舟山市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为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省委数字化改革"1+5+2"的总体架构、市委数字化改革行动方案、省厅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维仿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成以"一朵云""一张图""一平台"及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舟山节点为支撑,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政务服务、综合监管、防灾减灾、决策分析为核心应用的信息化体系。开发应用"空间码",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强数据共享,打造一批有舟山特色的应用场景,全力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外联通的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架构"数字国土空间",加快治理理念、机制、工具、手段、方法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数字化改革从技术理性向制度理性跨越,实现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平台迭代升级
1.迭代升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围绕迭代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核心业务流程再造、多场景协同应用,以数字化重塑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治理"数字空间"。面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新要求,集聚资源、集中力量,加快数据归集,聚焦涉密涉敏数据归集应用,持续完善应用支撑、服务保障的中枢,实现对核心数据的分布式归集和闭环管理,形成基础"底图、底板、底线"。
2.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舟山节点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按照空间治理需求,建设省域空间治理平台舟山节点,将可被共享的相关数据与服务进行接入整合,建立自然空间、人造空间和未来空间等数据为一体的空间治理数据库(一库)地理信息子库,用于支撑应用场景建设及向其他部门提供相关数据服务。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重点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管理的应用场景,而空间治理平台重点建设跨部门业务应用场景,两类场景将共同注册到空间治理应用场景门户,共同形成"空间治理场景"的全景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