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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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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6篇)

1.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1

2.鹤壁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13

3.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19

4.清江镇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5

5.新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8

6.张汪镇人民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36

丰都县兴义镇2021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丰都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文明丰都·幸福你我"为主题,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强化思想引领、立德铸魂为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工作理念,坚持城乡同创、全民同创、全域同创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营造优美宜居环境,以良好的创建成果为党的百年诞辰献礼。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指标要求,以努力构建"务实清明的政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为目标,聚焦"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三个重点,以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八大专项整治工作、八大创建主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广大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达到95%以上,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3月)。制定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和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丰都县兴义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指标。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等,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启动以全民参与"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二)整体推进阶段(4月-6月)。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突出"打造优美环境,建立优良秩序,提高优质服务"三个重点,全面打表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形成"压力全员覆盖、任务全员分解、责任全员落实"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召开创建专题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全面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三)问题排查阶段(7月-8月)。各部门按照2021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要求,有针对性开展自查,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考核标准、清楚目前现状、清楚工作差距、清楚补救措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档案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负面清单四个部分,开展专项检查,梳理问题、查找不足、列出清单、限时督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全面迎检阶段(9月-10月)。全力配合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充分展现丰都创建成果和文明风尚。

(五)年度总结阶段(11月-12月)。持续推进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总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全面对照检查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详实的问题整改方案,切实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四、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八大文明促进行动

1.开展文明出行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养成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上下楼梯靠右行、乘坐电梯先下后上等良好习惯,不横穿马路、不乱闯红灯、不践踏草坪。(2)在建成区科学规划设置斑马线、红绿灯等交通指示标识,对破损的斑马线或"守法过街"等温馨提示进行及时修补或重新施画。(3)增设文明交通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强化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职责,加强对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的管理和考核。(4)组建文明交通监督员队伍,加大对市民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横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和处罚力度。

2.开展文明驾驶促进行动。(1)向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农用车驾驶证、电瓶车驾驶证的人员或者进入丰都境内的外地驾驶员发送文明驾车温馨提示,让文明行车成为广大驾驶员的高度自觉。

3.开展文明用餐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用餐公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注重个人用餐卫生,在家庭和餐馆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不食用野生动物,在餐饮公共场所不喧哗、不吸烟、不酗酒、不随地吐痰、不衣着不整。(2)在食堂、宾馆、饭店、餐馆等用餐场所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禁止吸烟"等温馨提示。(3)引导各餐饮服务单位遵守行业规范,不摊位外摆,不占道经营,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合理消费、剩菜打包,主动提供公筷公勺。(4)定期开展文明用餐情况的监督检查,曝光不文明用餐行为。

4.开展文明饲养促进行动。(1)加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力度,严禁在城区饲养除宠物以外的家禽家畜,防止疫病传播、畜禽鸣叫扰民,增强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2)全面开展城区饲养家禽家畜排查工作,建立养殖户销号台账,按照入户劝导、自行整改、强制清除、严肃处罚的工作步骤,彻底消除城区居民饲养家禽家畜现象。(3)对违规搭建圈舍的进行现场拆除取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绿化设施的责令其限期恢复。(4)建立健全园区散养家禽家畜监督举报制度,开展不定期常态化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5.开展文明健身促进行动。(1)开展文明健身宣传活动,印发《文明健身倡议书》,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健康理念,坚持"多走路、少开车,多坐公交车、少开自驾车,多走楼梯、少坐电梯"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2)规范健身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及时维护好各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健身设施,为群众健身提供保障。(3)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号召广大市民主动健身、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做到健身时穿戴得体,举止文明,爱护设施,保护环境,不践踏草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扰民。

6.开展文明上网促进行动。(1)加大《网络安全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文明上网自律公约》等的宣传力度,引导互联网从业者和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做到坚守法律法规、网络空间秩序、网络道德风尚。(2)加强网络监督,对利用微信、QQ等各类网络媒介"实施网络诈骗,发布或转载各类淫秽低俗、封建迷信信息,发表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德言论,谩骂,诋毁他人"等不文明上网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曝光,共建文明、安全、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3)强化对网吧等电子竞技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

7.造"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2)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管理,杜绝"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短斤少两"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产品行为,严禁占用公共空间、高声叫卖、尾随兜售等不文明行为。(3)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失信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曝光违法行为,提高市场主体失信违法成本。(4)引导市场主体争先进、当模范、作表率,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一批"文明示范市场""文明示范企业"和"文明示范经营户",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文明经营的社会环境。

8.开展文明旅游促进行动。(1)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为主要内容,对全县各涉旅企事业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其文明旅游监管能力、劝导能力。(2)督促全县各旅行社对外出旅游的市民开展"文明旅游,出行有礼"行前培训,引导广大市民"吃住讲礼仪,入乡尊雅俗",讲究公共卫生、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树立丰都市民的文明形象。(3)在全县各景区设立形式多样的文明旅游温馨提示,引导外来游客遵章守礼,吃得文明、住得文明、购得文明、游得文明。(4)设立文明旅游监督岗,及时纠正和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设立不文明旅游举报热线和信箱,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旅游中有悖公德、有伤风俗、有害国家形象的不文明行为在"曝光台"予以曝光。

(二)扎实开展八大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开展源头治理,对乱贴乱画开展全面摸排,建立乱贴乱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台账,对其加强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彻底清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专业队伍清除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等各种构筑物张贴、喷涂的各类"牛皮癣"。(3)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在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路口等设置信息广告张贴栏,加强日常检查、巡查、监管。(4)建立长效机制,严防乱贴乱画死灰复燃。

2.开展"乱停乱靠"专项整治。(1)科学配置停车资源,开展停车库摸底调查工作,严禁停车场、库挪作他用,科学设置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2)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规范停车,做到车辆停放入库、入场、入位、顺向。(3)加大对乱停乱靠的劝导力度和处罚力度,坚决遏制在站点外随意上下客,在车行道或人行道、应急通道等场所的乱停乱靠行为。(4)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幅降低乱停乱靠行为。

3.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1)广泛宣传《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等犬只管理的各项规定和《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建成区犬只管理的通告》(丰都府发〔2019〕14号)。(2)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县城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严格执行养犬登记、定期检疫、规范饲养制度,严禁在公共场所遛狗。(3)开展流浪狗集中整治,对遛狗不牵绳、不戴口笼、随地便溺的犬只饲养人进行处罚,对无牌无证的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对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乱跑吓人、上路扰车的犬只进行捕杀。

4.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1)广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设立噪声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噪声投诉渠道。(2)严肃查处机动车随意鸣笛行为,取缔流动广告车;严肃查处各种利用大功率音响开展商业促销宣传活动和非政府组织的打锣、打鼓、吹号、燃放鞭炮等行为;严肃查处夜间施工、通宵施工等噪声扰民行为。(3)建立由公安、城管、环保、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防联控责任网络。

5.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1)加大《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2)按照"定岗位、定人员、定区域、定任务、定责任"的五定要求,推行占道经营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规范入室经营,严禁在门店外随意堆放和销售货物,长期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3)加强对石材交易市场、建材市场规范管理,引导市场规范运作,整治石材加工高噪音、多粉尘、污水排放、影响市容和居民等问题。(4)探索"堵疏结合"的城市、场镇管理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夜市、小商品等流动摊贩经营点的管理,严格经营时间要求。

6.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1)大力开展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校园内部管理。(2)开展校园周边问题排查,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和各种占道经营行为以及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营业场所和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营业场所,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3)建立学校周边常态化巡逻机制,在治安问题突出地段增加执勤点,维护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督促指导学校增派保安和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暴力伤害案件发生。

7.开展"专业市场"专项整治。(1)继续执行城区农贸市场责任包干制度,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的管理,增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公平诚信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2)全面排查各专业市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做到货物摆放规范有序,展台四周干净整洁,熟食(卤制品)"四防"设施完善,垃圾箱、桶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规范、清运及时。(3)完善《专业市场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加大市场环境卫生检查、考核、通报力度,每月对市场开展检查评比、公示。

8.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1)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增强居民爱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2)全面推行"门前三包""五长制"等责任制,制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3)以建成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场镇及周边等区域为重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陈年垃圾、修补破损路面、控制扬尘污染、拆除乱搭乱建的构建筑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4)坚持宣传教育与曝光处罚、控制源头与日常监管、重点整治与成果巩固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群众参与机制、社会监督机制、考核评比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广泛开展八大创建主题活动

1.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宣传活动。(1)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时间步骤、工作举措,组织开展"文明丰都·幸福你我"的主题游行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2)通过设立宣传站,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道旗广告、LED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广泛开展公益宣传。

2.开展《重庆市文明促进条例》学习活动。组织开展《重庆市文明促进条例》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增强文明意识,自觉践行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互助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以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

3.开展文明市民专题培训活动。(1)公开招募文明市民专题培训志愿者教师,组建相对稳定的市民文明素养培训教师队伍。(2)发放《丰都县市民文明手册》以及以法律知识、科学知识、健康知识、生活常识、文明礼仪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材。(3)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社区群众为主要对象,分门别类地开展文明市民培训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养,激发争做文明市民、建设美好丰都的激情。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文化,不断扩大志愿者队伍,整合志愿资源,建立全覆盖的行业志愿者服务体系。(2)完善志愿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工作机制。(3)广泛开展以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围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社会治安、乡村振兴等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丰都独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5.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按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窗口等"七大"文明细胞创建评比管理办法,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文明细胞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引领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推动文明风尚成为习惯。

6.开展文明主题竞赛活动。(1)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金点子"征集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为文明创建献计献策。(2)以"文明创建·有你有我"为主题,在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城市社区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书画比赛、征文比赛、摄影比赛、讲故事比赛,充分激发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热情。?????

7.开展文明标兵评选活动。(1)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儿媳、最美邻居、"十大孝善人物""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2)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最美少年、文明小标兵、清洁小卫士、文明礼仪示范学校、卫生示范学校等评选活动。(3)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创建""星级考评",促进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在窗口行业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优质标兵""微笑服务大使"等评比活动,最大限度推动全民参与创建。(4)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展示活动,加强公众人物社会责任教育,提升道德境界。

五、工作要求

(一)吃透创建工作标准。全面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测评项目、主要指标、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基本要求和负面清单。科学把握本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精准吃透考核指标、工作现状、主要差距。熟练掌握资料上传、实地考察(暗访)、问卷调查(暗访)的基本要求和考核方式。

(二)营造浓烈创建氛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和市民培训活动,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主人意识、参与意识、担当意识和荣誉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养。

(三)打表推进创建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两个指标体系的测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强化创建实效,坚持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并举,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的创建工作方案和责任指标体系,做到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标准、明确推进措施、明确责任追究、明确时间节点。

(四)及时补齐工作短板。各单位要按照"目标具体、责任明确、重点突出、时限清楚"的原则,根据两个指标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全面、及时开展问题排查,做到以查促创、以查促改、以查促效,及时补齐短板,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创建指标。

(五)加强各项工作保障。各单位要科学调动人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提供相应的工作保障。确保创建活动和各项创建工作顺利高效推进。

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鹤壁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审核任务分解要求和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资料审核任务分解要求,结合我局2021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创建意识,加强创建工作管理,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作用,争当建设富美鹤城排头兵。

二、创建目标

2021年,圆满完成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涉及我局任务。

三、创建任务

1.深化理想信念建设。持续不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系列讲话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汽车站、公交车、公交站牌等多种场所,进行公益广告、社会公德、信用建设、行业新风等内容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提升自身素质,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3.倡导良好风尚。围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六文明"活动,积极宣传《鹤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营造"文明鹤壁,富美鹤城"的浓厚氛围。

4.做好志愿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积极参与全市志愿服务协会各项活动,在重要节日、时间节点开展具有交通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推进交通系统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行动,积极推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

5.推进诚信建设。认真执行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和《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推动交通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促进交通行业良性发展。

6.牵手社区共建。携手社区做好精神文明宣传建设工作,建设文化宣传长廊、定期开展宣讲活动、慰问生活困难群众、清理卫生死角等,构建积极向上和谐的社区生活氛围,

7.优化交通行业管理。开展"文明驾驶员"、"文明职工"选树活动,开展汽车客运站、出租车、公交车等重点窗口岗位"十大提升"活动,开展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日常培训活动,杜绝不文明各类不文明行为,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系统先进事迹,争做文明交通人。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赵洪波

副组长:常青

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常青同志兼任创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局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工作安排,制定创建方案,分解创建任务,建立创建台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督查、考核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准备和及时上报各类创建、迎检材料,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月-3月)

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通过文件、微信工作群、交通政务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和意义,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在2020年大力创建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拓展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3月20日前将宣传调动情况上报局创建办。

(二)全面落实阶段(2021年1月-8月)

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要认真对照创建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有计划开展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8月20日前将全面落实情况上报局创建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11月)

局创建办将对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如有问题,各单位及时整改,对于长期性问题,各单位要持续进行督导,确保创建工作提质增效。11月20日前将督导整改情况上报局创建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

各单位要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查找不足、落实要求,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标。12月20日前将总结完善情况上报局创建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认真研究《鹤壁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审核任务分解》、《鹤壁市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资料审核任务分解》,吃透精神、明确任务、精准施策,结合本单位2021年度工作安排,将文明城市创建任务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制定本单位2021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工作台账和日常收集整理制度,将各项任务细化到每月每周,逐项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人。各单位工作台账中所列各项创建任务均须在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

(二)加强管理,建立联络机制。各单位要明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并固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资料员,负责本单位的创建资料日常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单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及资料员有调整时要及时向局创建办报备调整。

(三)严格标准,规范报送资料。各单位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统筹本单位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基础工作,资料员要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各项资料报送基本要求,把好文明城市创建资料第一关。要严格对照创建资料报送规范,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合账确定时间节点,及时向局创建办报送相关创建资料。

(四)强化考核,夯实报送责任。创建资料报送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报送任务、局创建办将定期通报单位资料报送情况,对创建档案资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或未按标准报送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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