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87/142页)
五是同类采购需求未统筹。
(1)2022年局系统签订8份执法和环境监测合同,总金额1223.6万元。各单位预算编制标准、招采方式、计价模式不统一,相同检测因子价差较大。天心、雨花分局均采用单价包干模式付费,价格差异较大。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①立即转发市财政局采购工作相关文件,再次加强对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指导。②组织向湖南省环保产业协会咨询,推广《从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性收费标准》办法,并组织各站学习。③雨花分局对2022年环保执法监测的项目采购情况进行自查,以及分析了反映问题中提到的"氨氮和烟度"的价格和计算方式,形成自查说明情况,及时向市局相关处室进行反馈。同时加强采购工作管理,并将采购制度学习培训积计划纳入到2023年干部培训计划中。④天心分局对2022年环保执法监测的项目采购情况进行了自查,以及分析了反映问题中提到的"氨氮和烟度"的价格和计算方式,形成了自查说明情况,并向市局相关处室进行了反馈。雨花分局将采购制度学习培训计划纳入到2023年干部培训计划中。⑤执法局根据相关采购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各类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各项违规行为,目前正在按程序启动本年度执法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拟逐步统筹整合城区执法大队执法监测和采购需求,本月完成招标文件编制,以湖南省公共卫生环境检测行业协会《从业行为规范和指导性收费标准》作为该项目价格标准的依据,严格按照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选择招标方式,后续结算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合同进行。
六是项目招标涉嫌围标串标。2019-2021年,力合科技公司中标5个项目,其中XX市主城区入河排口(第一批)信息化监管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合同,招标文件多处违规,涉嫌量身定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认真总结并充分吸取思想认识不到位,落实上级指示比较机械单一,执行政府采购存在偏差的教训。加强学习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在新的项目采购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对科技处进行集体约谈,并提出工作要求。
(三)党的全面领导仍需增强,干部队伍建设有待优化。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1)垂改后,对局属单位和分局的领导乏力、管理松散,出现局属单位、分局党委(组)会或行政班子会讨论不充分、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甚至"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缺失、安排第三方公司员工负责会议记录等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2023年2月份局领导带队组织局办、人事、计财对各分局、局属单位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指导整改,截至目前各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后期局机关相关处室将继续加强对分局、局属单位的检查督导。
(2)排污许可证审批、排污许可权有偿使用费催缴、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等三项工作分别由行政审批处、环境资源交易所、科技监测处负责,本应信息互通、协同联动,却各自为政,导致拖欠排污许可权有偿使用费或未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的公司仍通过了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或重新申请等审批事项。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①2022年10月,对《湖南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反馈修改意见,目前规程已明确排污权与排污许可证管理衔接的要求,正在按程序审议发布,发布后将严格按规程要求落实。②2022年起,市局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已组织科技处、交易所联合会签,实现联合审查。
问责情况:对交易所集体约谈,并提出工作要求。
举一反三情况:①严格落实湖南省最新发布的排污权管理有关文件要求。 ②加强部门合作,已成立信息共享工作群,已会同科技、审批、执法、交易所等部门实时掌握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情况,并已深入参与我局排污许可审批会签,将自动监控安装联网情况作为排污许可证审批的重要内容。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2021年局党组仅组织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0年2月市纪委征求局党组对某同志严重违纪违法案处理意见时明确:"拟给予某同志开除党籍处分",党组仍回函"建议保留其党籍";党组围绕该案开展警示教育效果不佳,在职干部违规以专家身份参加环评评审、领取评审费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①2023年2月7日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大会,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懈。②当事人已向机关纪委递交了检查说明材料,均已自愿退回了违规收取的费用。
举一反三情况:①2023年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②已拟定《2023年度审批领域培训计划》初稿,将廉政纪律要求纳入对全市审批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内容,目前正在走程序,计划3月上旬发文。计划全年开展培训6次,按计划实施。
3.基层党组织建设待夯实。一是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充分。就党建抓党建的思维仍然存在,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上发力不够。二是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存在预备党员政审材料缺失、入党志愿书内容与填写时间不匹配、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工)委备案意见资料公章倒置等问题。三是组织生活不严肃。存在组织生活会斗争性不足、主题党日记录缺失、谈心谈话不经常等问题。四是"三会一课"不达标。机关一、二、三支部,信息中心支部均未严格按照党支部"五化"建设的要求开展"三会一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①2023年,整合各业务处室的资源优势,将党建与业务充分融合,精心谋划全年主题党日活动,并将其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年度计划。②2022年12月,对标党员发展流程,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一人一表建档备案。经自查,确实存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格情况,缺失的相关材料已补充到位。③2023年2月,制定《中共XX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委员会2023年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会前审批,会中参与,会后检查。④结合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⑤2023年1-2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通过"XX智慧党建"进行了督导检查,并通报。
举一反三情况: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出台《中共XX市生态环境机关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明确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4.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和规范干部队伍建设需严格。
(1)落实机构编制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局党组未研究把关和审定部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2021年未按要求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①将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局党组、各党支部会议议题,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局党组、各党支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12月16日第21次局党组会就《中央编办关于查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地方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情况的通报》(中编办发〔2020〕102号)进行了集中学习。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按规定程序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提请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内容记录在局党组会议记录本上。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已经提请2023年第2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