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与研究
关于推进检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思考与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强调:推进政法领域改革,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当前,我国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复杂情况,需要全面审视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检察机关存在的年龄、知识结构不合理问题,内设机构改革后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行政、公益、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四轮不平衡的问题,员额检察官、助理和行政人员待遇差别较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检察机关干警队伍建设。XX市两级检察机关现有党员XXX余名,X个机关党委,XX个支部。党员是检察机关的主力军,以党的组织为主体,以党建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创先争优,进而激发检察队伍的活力和动力,对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一、以责任落实为抓手,从政治思想方面思考推进检察机关干警队伍建设的主体
检察机关有派驻党组、机关委员会和党支部,他们都具有政治功能。分工抓好责任落实,为建设政治性强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业务性强的政治机关提供保证,从政治思想上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一是落实党组责任。在检察机关设立党组,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组有权决定单位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干部人事安排,基于党组的政治核心、权力核心的地位。党组要负好抓学习的责任。党组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即政治工作"理念,瞄准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核心目标,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综合素养摆在首要位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学习落实省、市重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党组要负好抓方向的责任。党组要确保党性坚强、对党绝对忠诚,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红线、底线,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敢于发声亮剑。在具体做法上要从抓机关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起,以高度的思想自觉保证扎实的行动自觉,推进检察队伍的革命化。党组要担负好抓党建主体责任,既坚持统一领导,又分工负责,对于正职领导要扛稳"第一责任",副职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围绕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个目标,实现党建、业务融合发展。
二是落实机关党委责任。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应通过抓制度、抓活动、抓阵地建设促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抓"七项制度"责任。统筹计划"七项制度",分阶段安排好"七项制度",督促落实"七项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落实好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抓活动责任。在党员中开展业务能手评比活动,在业务部门开展评比优秀党员活动。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要求,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开展精准扶贫、服务XX经济建设等活动。落实抓阵地建设责任。按标准建设党员之家和机关党校,确保党建活动有场所。办好机关党建信息简报和活动专栏,展示业务和党建方面相关活动,传播党建和业务方面好的经验,树好典型,管好用好"两微一端",为推进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提供好的阵地。
三是落实支部责任。党支部与党员联系紧密,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通过加强政治功能建设,持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落实抓"三会一课"责任。要建立一套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利用互联网,通过交流软件平台,及时上传最新学习资料,更新学习动态,加强学习交流,做到"离开单位不离党、时时处处受教育"。对于发展党员、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都应明白专项流程,确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矩可循。落实抓谈心交心责任。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及时掌握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在把握工作进度的同时,做好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提醒谈话并一同商议遇到的困难。落实抓计划实施责任。支部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和本支部党员特点,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好上级机关部署和本级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结合支部特点实施有特色的工作计划,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年终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二、以党建和业务相互融合为抓手,从工作方法上思考推进检察机关干警队伍建设的路子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是在党的领导下从事司法活动的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必须融合发展,法律监督应当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防止党建与业务脱节。过去一段时间,有些人口头上将党建工作重要,在业务工作时将党建工作置之脑后,误认为党建工作只要配合好检察工作大局就行了。党建工作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开展,党的建设按照固有模式,搞搞活动、学学报纸,应付了事。降低了党建工作的效能,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改变这种状况,党建工作必须与检察工作实现融合,不能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要创新探索"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通过"党建+扫黑除恶",提高法律监督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效果,作为促进党建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抗诉、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严惩一批犯罪分子。通过"党建+便民服务",依托"流动检察室",让党员干部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确保检察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解民困。通过"党建+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能,为当地开展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是检察机关"四个轮子",通过开展党员示范岗位活动使检察业务工作与党建融合。创建员额检察官党员示范岗和检察辅助人员党员示范岗等活动,营造检察机关业务示范带头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党员先进性在四大检察方面取得实效。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部门分别开展和评选党员"公诉示范岗""关爱未成年人示范岗位""公益诉讼示范岗""办案能手示范岗"活动,树立先进典型、进行观摩学习,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出争一流、争先进的良好氛围。也可将文化体育活动纳入检察机关党支部活动,培养其良好的兴趣爱好,从"你是你、我是我"过渡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最终变成"你就是我、我就是你"。检察机关党组、机关党委和支部要强化"大党建"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积极探索党建业务统筹融合发展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实现两者融合,真正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