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总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海拉尔区总工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海拉尔区是呼伦贝尔市政府所在地,是呼伦贝尔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海拉尔区实现国际化"三城"建设中,女职工独领风骚,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提高维权能力,更好地发挥广大女职工经济建设的"半边天"作用,历来都是海拉尔区总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基本职责。多年来,海拉尔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在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
一、海拉尔区总工会女职工组织现状
海拉尔区总工会第五届女职工委员会有委员9人。截止6月末,海拉尔区工会组织累计有1550家,其中有465家基层工会设有女职工委员会,有女性工会工作者1240人,女职工14236人,女性会员12812人,女职工入会率达到90%,形成了覆盖海区各行业、系统的女职工组织网络,为工会女职工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二、海地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普及,促进相关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自2012年5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布实施以来,海区总工会每年都对该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普及宣传和调研。
(一)广泛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
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之后,海拉尔区总工会从工作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基层工会学习、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普及知识、落实标准、开展执行监督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4年、2016年在海地区商贸流通、饮服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近3000名女职工和管理者中,以问卷形式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内容涉及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四期"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情况。调研中发现,不同年龄段的女职工需求不同:30岁以下的,已婚的注重关心婚假和生育津贴,未婚的对体检和工作环境比较重视,高学历的占40%;30-40岁之间的,学历在本科的居多,更关心二孩的生育假、孩子的照料和工资情况;40岁以上的则对女职工兼顾就业与生育表示支持,希望能延长生育假,同时也有目前职位受到影响的顾虑;管理者层面中比较注重职工的休假、福利、人工成本等情况。
六年来,通过举办宣传日活动、开展问卷调查、参加知识竞赛、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组织女职工7000余人次参加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竞赛答题活动。同时,在原《海拉尔工会通讯》以及2016年初开通的海拉尔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置专栏,刊登专题信息,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设的职工法律援助热线在广大女职工中广泛宣传有关女职工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使女职工增强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积极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活动
2006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在海拉尔区试点起步,当年有5家单位签订了此项合同,2008年以后转向全面推广。通过工会组织代表女职工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明确了女职工的社会保险、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维护自身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为了确保女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我们多次深入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发动,采取联合行动,上门督促的方式,确保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及时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规范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合同,提高实效性和履约率。截至目前,海区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已累计达到1450家,履约率高达91%。努力推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大依法维护的力度。执行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企业比重达到90%,女职工休息、休假及生育待遇方面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妇科病普查工作坚持制度化、经常化,大多数企业女职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女性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
(三)积极畅通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法制渠道
多年来,区总女职委通过多种途径就女职工权益问题积极提建议、提议案,反映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做好源头维护;各基层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作用,开展对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基层女职委积极参与其中,为保证女职工建议有渠道,要求有反馈,利益得维护,使女职工组织有位、有为,凡涉及女职工利益的工作,各级女职工组织都主动参与其中:基层工会职代会、教代会中女职工代表比例与该单位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基层女职工组织的代表积极参加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都能做到工会委员会中至少配备一名女性成员。海拉尔区各单位女职工在职代会和管理层所占的比例为33%,完全符合职代会对女性职工代表的设置要求。
(四)女职工特病保险参保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女职工特病保险在我区实施几年来,已经成为了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第二道健康屏障,已有多人受益。2014年-2018年,海区共有12516名女职工购买了女职工特病保险。
海区审计局工会、区味馨酿造公司工会、奋斗镇工会等单位连续多年为本单位男职工家属参保,特病保险参保率稳步递增。
(五)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注重提高女职工的幸福感
关爱女职工身心健康是海区工会女职工工作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政策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2014-2018五年内开展女职工心理、健康、"两癌"知识讲座共14场次,发放"两癌"筛查卡500张。2018年"三八"节期间与区妇幼保健所联合为150名一线女职工开展涉及血常规、生化、腹部B超和内科的义诊活动,同时现场进行内科、"两癌"筛查等知识的普及讲解。
三、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海地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女性务工量也随之增多,尤其是在服装销售、保洁及一些小微企业,如小旅馆、小饭店等餐饮服务业务工作中的女性较多,但是同时在这些行业中的女职工流动量也最大,对工会女职工组织跟踪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
(一)社会保险制度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私营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合同流于形式,根本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内容履行。或企业只与部分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备劳动部门检查,其余员工以流动性大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小微企业参保率较低,没有做到应保尽保。
(二)工会女职工组织作用发挥不很明显
少部分小微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不能及时了解女职工的所思、所想、所需,第一手资料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在为女职工说话办事上缺乏力度,不敢说或不愿说。从而女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不高,覆盖面不广,导致工会女职工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难以发挥作用。
四、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落实的几点建议
1.加大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力度,大力加强非公企业的法制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2.狠抓执法薄弱环节,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保护特别规定》各项规定的全面执行。人社部门、工会、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针对执法中遇到的薄弱环节,制定可行的方案,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
3.加快个体私营企业组建工会的进度,及时跟踪管理,切实监督企业合法用工,维护法律权威。
工会女职工组织是女职工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表者,要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就必须不断夯实维权的组织基础,加强女职工组织的建设,加大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培养力度,大力开展"女职工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中力求做到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等活动,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会女职工干部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