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区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XX区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的高速发展,网络餐饮已逐渐走进了千家万户。为全面了解XX区网络餐饮现状与发展态势,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职能,促进XX区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确保群众食品安全,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区分局对辖区网络餐饮发展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区目前有大中小型餐饮、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共1447家,其中入网单位758家,占比为52.38%。入网单位主要分布于美团外卖、饿了么两个平台。入驻美团外卖的餐饮服务单位603家,入驻饿了么的餐饮服务单位共467家。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如肯德基、瑞幸咖啡等,在入驻外卖平台的同时,有专门的点单配送APP或微信小程序。
XX区网络餐饮单位主要分布于XX广场、XX万达商圈、XX夜市等区域,受众人群除附近常住居民外还包含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XX区市场监管分局2022年共受理12315、12345等平台流转的餐饮类投诉举报856件,其中网络餐饮326件,占比38%,主要涉及掺杂异物、退货退款、经营者态度等问题。
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
一是初步建立智慧监管新模式
XX区分局依托市市场监管局搭建的XX市明厨亮灶智慧食安监管平台及移动执法APP实现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检查、风险分级等监管职能。通过明厨亮灶视频传输、违法行为AI智能抓拍、标准化执法检查大数据分析等多项技术,执法人员可以不到店里就能看到店家的操作过程,对其进行线上监管,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普通消费者同样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得经营单位证照、监管部门检查记录等信息,也可通过视频实时观看经营单位操作状况。
二是推行网络餐饮"食安封签"制度
XX区市场监管分局积极探索网络订餐行业监管手段,从抓培训、促规范、强监管、保安全入手,持续加强对订餐平台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外卖食安封签管理工作,按照《XX市推行外卖食安封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向全市入网餐厅推送《致全市入网餐厅一封公开信》,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契机,广泛宣传推行网络外卖食安封签管理的重大意义,并线下组织培训各入网餐厅负责人800余人次。组织签定《入网餐厅推行网络外卖食安封签承诺书》,不断压实入网餐厅的主体责任。并且通过平台印制与引导商户自购等多种方式,实现了"食安封签"全覆盖。通过建立"无签不入""无签下线""无签不收"等各项机制,倒逼各入网餐厅扎实落实食安封签管理,实现了从网络订餐到外卖食品加工再到配送全环节的管理,从而避免在配送过程中人为或其他外部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三是实行外卖"及时下线"制度
进一步压实网络餐服务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XX区分局与美团、饿了么平台共同推行外卖"及时下线"制度。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时,如发现餐饮单位存在证照不全、从业人员未持有有效健康证、环境卫生不符合操作规范等难以短时间整改完成的问题,将要求网络外卖第三方平台对其进行下线处理,具体下线时长依据整改完成时限确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第三方平台审核把关不严
为抢占市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对入驻商家实施资质审核的过程中往往并未严格遵循相关法规规定对其资质与经营场所予以核实,导致部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无证经营、多店同证、超范围经营、证件瑕疵、线上线下证件不一致等问题。
二是网络餐饮经营者法律意识淡漠
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缺乏系统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不足,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第一,卫生状况不达标。部分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操作间存在光线昏暗、房屋陈旧、杂物堆放等特点,更有一些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就位于居民楼下,经营加工区域与居住区域分区不明显,导致生活细菌进入操作间。部分从业人员对餐饮服务规范掌握不足,不进行每日自检,时常有佩戴首饰、不穿戴工作衣帽、不及时洗手进行加工操作的情况发生。第二,虚假宣传频现。部分经营者上传的经营资质、店铺实景照片、排名信息不真实,一些经营者甚至为了吸引消费者采用网上下载或人工合成的照片,而不是对食物的原型再现。
三是网络餐饮监管缺少部门联动
由于网络餐饮存在加工经营与就餐不在同一空间、时间的特点,导致与网络餐饮有关的食品安全事故往往存在取证难、检测难、责任认定难等问题,处理难度较大,如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不等通力合作,将造成事故原因确定困难、违法所得不易确认等问题,导致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四、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由食安办统筹协调,摸清包保主体,对应包保干部,完善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任务清单与督查清单,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企业要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全面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动态机制,自主开展食品安全、诚信教育等知识培训,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第三方平台严把准入退出机制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要担任起《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准监管"义务,积极做好网络食品经营户实名登记管理,设置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安排专门人员现场对解入网经营者进行标准审查,杜绝人为的放宽准入条件,导致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入到网络交易市场中的情况发生。同时加强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的质量监督、消费者维权和专人专职管理等责任,不断规范入网商家经营活动。
三是促进网络餐饮经营者提高自律意识
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更应坚守自律意识,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责任,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食品经营索票索证制度等:依法诚信经营,不虚假宜传,不以次充好,杜绝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消费者的餐桌。积极鼓励网络餐饮经营单位打造诚信品牌,树立品牌形象,达到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公益的互利互赢的局面。同时,要加大政府、市场、社会三个层面的监管力度,不断约束商户的行为,还要采取相应的激励制度提高企业的自律性,双管齐下,持续促进网络餐饮单位自律,保证消费者最终能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
四是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推动部门协同治理。
市场监管、工信、卫健、公安等多部门需要通力合作,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形成一套运行顺畅的政府内部协同治理系统。一方面要构建网络餐饮安全信息共享制度,高效整合各方信息资源,实现各主体间信息快速交互共享无障碍。以XX监管部门现有的"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网络餐饮交易信息数据库,增强与网络餐饮交易链各主体间的协调,增加与企业、行业协会、媒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同时,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的预警机制有效响应。联通政府与企业的信息,及时公布公开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让更多的消费者获得更多准确详实的信息,通过信息共享,让消费者真正实现他们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