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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材料合集22篇,含工作经验、调研报告、方案等(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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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强化兜底保障

一是加强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核查,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两项制度衔接,特别对"两无"贫困户家庭要落实好低保保障政策,认真抓好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加大对农村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和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进行救助,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对困难群众的救急救难功能。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残联、县扶贫办,各乡(镇、街

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安全饮水不愁

一是以"人人喝上安全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拉网式大排查,建立问题工作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加快完善饮用水水源设施和输水管

网建设,加大城镇供水向周边村寨延伸扩展工程建设,进一步

提高供水保证率,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以水养水"管理长效机制,长期开通县乡村三级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常态化监测饮水安全保障,提升水质保障,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达标。

牵头部门: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义务教育有保障

一是以保障义务教育为核心,全面落实各级教育资助政策,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学校建立"一生一案",精准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二是启动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有效化解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全力打造智慧校园。三是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教育扶贫,鼓励社会爱心人士"一对一"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确保适龄儿童不因贫辍学。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是继续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险、三救助"政策,精准落

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定额资助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应

保尽保。加大对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三重医疗保障"政策。二是继续开展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7个大病救治,分批次将罹患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和艾滋病机会感染的贫困人口纳入大病救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办理慢病证。三是深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定期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严格执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确保县内县外就医患者及时报销结算各项费用。

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住房安全有保障

一是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状况监测,按照保障安全与完善功能相结合要求,全面消除农村住房(特别是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隐患,补齐基本居住功能,保障基本卫生健康条件。二是开展危房改造"回头看",围绕目标任务、改造质量、验收程序、档案管理、补助发放、有无漏改等情况开展自查,查缺补

漏完善工作,完成新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

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四)深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

1.持续抓好防贫预警监测工作

以"两不愁三保障"、农村安全饮水为基本标准,实行分片包保、动态管理,建立起详实可靠的巩固提升监测数据库。一是把现有政策作为第一重保障。继续落实好产业扶贫、就业培训、创业支持、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政策措施,通过产业就业、低保保障等增加困难群众家庭收入,通过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教育资助等降低医疗教育刚性支出,通过补齐短板保障住房饮水安全,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每一户监测对象,实现"一增一降一保障"。二是把公益资源作为第二重保障。整合各类资源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春晖社"等资源,积极争取公益力量支持,根据扶持对象因病、因学、因灾等所需,有针对性补足政策空白点,破解财政资金投向非贫对象的障碍。三是把防贫救助作为第三重保障。建立县级防贫救助资金池和乡(镇、街道)防贫救助资金池,对大病、大灾等监测对象通过政策和公益扶持后,依然存在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的,按照"既不降低扶持标准,也不吊高群众胃口,防止陷入福利陷阱"的要求,由扶贫部门组织及时启动

"防贫救助"项目进行救助。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

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就业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持续抓好精准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并实时监测、筛查、走访、研判,通过有效措施有效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二是深入开展"回头帮"活动,对已脱贫户逐户制定巩固提升方案,进行分类扶持、定期回访,及时解决脱贫人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定期开展贫困户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实时掌握贫困人口就业、就医、就学情况,及时了解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情况,确保贫困户线上线下信息保持一致,提升贫困户信息精准度;四是强化数据比对工作,对贫困户数据逻辑进行筛查,提升国办系统数据质量。五是持续做好贫困户档案资料工作,收集完善贫困户2020年"档袋卡"资料。

牵头部门: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

一是完善后续五个体系。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

能配套、设施齐全"要求,建设标准化公共服务站,配齐配强

服务工作人员,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推动搬迁群众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托管中心,为老人、儿童提供护理、照管等服务;建设文化娱乐中心,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安置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安置点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满足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入学、看病需求。二是盘活"三块地"。将搬迁户原居住地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三块地"进行打包开发,除现行享受的政策不变外,培育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农业种养殖和林果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三是激活"新区资源"。盘活安置点各种资产、资源,采取"公司+合作社+搬迁户"模式,充分利用门面、商铺、停车场等资产,通过招商引资、独立经营等方式进行商业营运,带动搬迁群众就业。四是开发就业岗位。研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型企业入驻安置点,积极发展和壮大扶贫车间,为搬迁户提供就业岗位。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搬迁户给予培训、金融等政策扶持。五是深化"三个全覆盖"。推进土地复垦增减挂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项目"三个全覆盖"工程,将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25度以下的坡地转化为经济林。

牵头部门:县移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教育

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组组通"公路养护管理措施,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工程,统筹抓好连户路、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寨。二是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快改善农村用电条件,提升农网供电能力、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实现所有村动力电全覆盖。三是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五大工程,对常住30户以上的农村实现双网覆盖,加快自然村宽带接入步伐,大力推进宽带提速、降费、扩容、增效,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县工业和商贸局、县供电局责任单位: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

(镇、街道)党委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县委主体责任、政府主抓责任,成立县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

常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督导后续帮扶和脱贫成果巩固提

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要各尽共责、协调配合,为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强化资源保障

健全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扶贫投入作为优先方向予以保障,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引导项目、资金和资源向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倾斜。要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强化成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党政人才、专业人才、乡土人才引领作用,选优配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抽调农林业技术骨干,选派科技特派员,组建产业脱贫技术服务队,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强化统筹统揽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统筹调度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检查,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与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步小康、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巩固提升各项工作措施,推动各项措施落地,为实现同步小康、衔接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要

将中央巡视、国考、省考和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

抓手,逐项研究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通过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每月3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上报县扶贫办,并于工作完成后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佐证资料,确保全面完成巩固提升任务。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对完不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的,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作为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县纪委监委要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检查,加大的督查问责力度,进一步找准差距、补齐最后短板,运用通报、表态、淘汰、问责"四项倒逼办法",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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