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合集30篇(人大)(第9/10页)
(二)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工作制度。组建第三届行政立法专家库,利用数字化手段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加强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起草和规章制定。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件,制定、修改政府规章5件,废止5件,调研23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审批制度,完善制发程序,认真履行报备、审查职责。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通报违法情况。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市政府出台《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由全面向纵深推进。加快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明确乡镇司法所作为实施机构,率先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四)创新监管机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等7项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运行行政执法系统(掌上执法),扩大大数据技术在执法监管中的运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宁波首创的非现场执法持续深化。
(五)强化行政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运行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出台实施《中共宁波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强化府院检联动。分别召开府院和府检联席会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和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与市纪委市监委共同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监察协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89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2844件。
(六)加强基层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提升普法与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社会化大普法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案释法"活动走在前列。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国家级法治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两项制度标准化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县级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双下降"专项行动,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出台实施《宁波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0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高11.3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进一步重视优秀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储备、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0年共完成10354个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全大市行政执法单位平均持证率超过90%。
法工委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2019年法治政府工作审议意见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对照。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建议清单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形成了落实情况表。市人民政府从构建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法律法规正确施行、强化行政监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和人员保障等五个方面采取各项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在有关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得到了提高,立法项目审查办理程序形成制度,积极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决定工作的决定,政府法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得到了提升。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依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在个别领导干部中依然存在。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向基层推进过程中仍面临不少瓶颈。三是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个别执法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四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加强。五是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权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六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市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成立了由裘东耀市长任组长,陈仲朝、沈敏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组建了新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的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经过两年多的改革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项举措入选法治浙江"重要窗口"实践100例、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形成了具有宁波自身特色的一些亮点做法。
(一)改革具体成效:
1.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整合工作全面推进。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按照"事项统一、目录拓展、上下统一、编制调整"的事项划转原则,相关部门编制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扩展目录》,共涉及12个方面内容,182项执法事项。目前,省统一目录所涉事项已全部划转完毕,扩展目录除20余项仍需进一步协调统一外,其他也已全部划转完毕。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等五大领域单位也按照我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要求,整合领域内执法职责。
2.职责和队伍整合有序,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效用发挥。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精简归并执法队伍,组建综合性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已形成"1"(综合行政执法局)+"5"(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局)+"X"(其他专业领域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建立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例如生态环境局与海警局首创国内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协作机制,资源互补形成涉海执法合力;交通局理顺市级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队和行业管理中心之间的行政执法边界,制定《行政执法内部协作工作规范》,有效避免管理真空或职责重叠。
3.乡镇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启动。在奉化区溪口镇、鄞州区姜山镇等2个乡镇开展了"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2020年底,经省政府批复同意,两个试点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下发。在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的基础上,溪口镇共承接16个管理领域共计575项执法权力事项,姜山镇划转事项涉7个部门,共652项。目前两个试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均已挂牌组建,开始以乡镇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深化。推行"一点通查"工作法,深化"综合查一次"举措,通过全面调查建立监管档案,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执法方案,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精细化水平。制定首问负责即问即办联合执法办法,形成工作闭环,提高执法效率。
5.执法能力培训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各部门通过开展业务轮训、以案施训、拓展培训、技能比武、全员测试等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强执法指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持证率。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的总体情况,我市改革推进总体是平稳有序的,但也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依然存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任务艰巨,执法事权清单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和部分事项审批、监管和处罚脱节,部分事项重复调查核实、多头管理等现象。如餐饮业经营者超标排放油烟问题,处罚职责已移转综合行政执法局,但检验职责仍属生态环境局主管,工作衔接不畅。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定的省统一目录与上一轮改革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事项存在不一致,造成相关事项承接困难。
2.执法保障不足矛盾仍然突出。部分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例如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了13个方面478大项933小项的执法事项,在编执法队员2047名,占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二点四,对比深圳、上海等地万分之五、万分之六的配比,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同时执法改革试点的乡镇存在办公场地、人员和车辆、设备配备不足的情况。
3.执法力量下沉尚未完全到位。根据省政府关于执法力量集中下沉的要求,目前城管、公安执法队伍基本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但住建、卫健、人社等部分部门执法力量下沉仍不够理想,既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有重视、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4.数字化改革推进稍显滞后。我市执法信息化管理起步较早,仍有不少环节未与省系统做好衔接,存在整合不足、流程不畅,不完全兼容等问题。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乡镇的行政处罚还未接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存在数字治理盲区。
三、有关工作建议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加强政府法治人员培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为实现政府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提供了保障。持续推进基层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考核权重和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研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同审判机关的沟通衔接,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针对本次调研重点,对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市级层面制度设计和综合指导。一是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的作用,保障上下级改革措施衔接沟通,统领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等部门主管的各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研究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请示,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突出难题,保障政府数字化治理。二是依法有序推进行政执法权下放。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依法推进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延伸,充分考虑有关主体的承接能力,定期组织评估,推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二)进一步优化部门职责权限划分。一要全面梳理职责,横向厘清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间源头管理、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纵向合理划分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执法权限,明确各层级履职重点,构建"市管面,县管线,乡管片"的三级执法体系。二要强化划转事项统筹,事项划转、人员机制保障上,既要注重上级改革文件贯彻落实,也要兼顾改革历史沿革,做好"科学划转、有力承接"。对于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执法事项,原则上按照"一件事"的标准整体划转,或者按照依事建模原则,以一件事一机制一应用,编制工作流程,避免产生执法不作为或者新的执法矛盾问题。同时,要统筹建立职责争议评估裁决机制,确保日常监管到位、执法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执法机制保障。一是继续加强执法协作配合,统筹力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法院、检察院、编办、信访和监察委等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体系,通过指挥平台统筹指挥、协调、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建立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案件移送规定以及执法巡查工作办法,确保上下协调、集中统一。二要加强行政执法改革的硬件保障,相关部门应提供政策及财政支持,保障改革所需的人、财、物。
(四)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的背景之下,通过扩编大批量招录执法人员并不现实。针对目前人少事多的矛盾,一方面要科学统筹编制资源,加强人员业务规范化培训,制定基本行为规范,建立规范执法标准,健全评议考核等制度,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证持证率,发挥最大人才效用。另一方面,要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全面开展非现场执法,加快推进数字执法,实施"互联网+监管",提升执法效果。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项艰巨庞杂但又至关重要的任务,在改革稳步推进的过程中,既要注重改革合法性与改革有效性的统一,同时又要注重对改革运行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完善,不断扫清障碍、完善机制,确保本轮改革"不断档、接得住、管得好"。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关于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的调研报告
2021年05月21日
按照省、市委老干部局开展"我看建党百年新成就"专题调研活动的部署要求,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鲍小如、郑继忠、汪秀娟、钱新庭、王郭培等部分离退休干部赴歙县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调研组选择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歙县经济开发区两个点,在歙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的陪同下,通过边走、边听、边看、边议,全方面、多层次了解歙县建党百年发展历程、辉煌成就。
1、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上午,调研组一行从深渡乘船沿新安江溯江而上,沿江考察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新安江山水画廊,了解流域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长近百里的新安江,是歙县--千岛湖黄山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是歙县人民的母亲河,是古徽商的黄金通道,是连接苏州、杭州"天堂"之地的纽带。调研中,老干部们欣喜地看到,由于实施了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江水清澈、山峦青翠,两岸生态环境呈现"高山林、中山茶、低山果、水中鱼、村中花"的立体生态格局,沿江的"三潭"枇杷、柑橘、茶叶郁郁葱葱,徽派古民居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大型游轮和小船快艇在碧绿的新安江上穿梭而行,省内外游客络绎不断,旅游形势一片红火。大家认为,歙县在推进新安江流域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实了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化上下游协同、推动一体化保护,在完善水质考核体系、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高质量协同发展作出了新探索、积累了新经验。
在考察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之后,调研组又实地调研了樟潭古村的乡村振兴、环境治理、乡村旅游等工作情况,领略了该村村容村貌发生的崭新变化。"今日的新安江山清水秀,徽文化、古村落与自然风光美妙结合,一年四季,景色各异,似一幅流动的山水画卷,新安江百里画廊名不虚传。"这是老干部们调研新安江山水画廊后的一致感受。
2、歙县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步履坚实。下午,调研组一行又兴致勃勃地参观了歙县经济开发区,进入鑫联精工、徽瑞智能、恒祥铝业三家企业实地考察,并与经济开发区有关负责同志及企业主座谈交流,详细了解近年来开发区发展规模、产业转型、业态孵化等方面情况。歙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达14.8平方公里,于2003年7月正式设立,"举全县之力建好开发区"拉开序幕;2006年,成为黄山市首个省级开发区;2018年,整合歙县循环经济园、北岸经济开发区,形成"一区三园"的发展格局,并于当年6月进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名录。截止目前,入驻项目577个,其中,工业企业475户,建成投产429户,规上工业147家,高新技术企业42户,新三板上市企业4户,产业工人2.4万人。通过多年的发展,开发区逐步形成"3+3+N"的产业定位,即,加快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新材料、面料纺织三大传统主导产业转型提升,加大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培育,加强产业新业态的研究孵化。
调研中,老干部们欣喜地看到,2020年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世界经济下行的影响,但开发区仍实现园区经营收入300亿元,工业总产值230亿元,财政收入9.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8亿元,出口总额2.8亿美元。当前,开发区按照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正在开展"改革提升年"活动,出台了科技赋能、行政赋权、聘任制管理、产业链培育和招商工作、重点项目专班推进机制等系列创新举措,系列活动将进一步加快构建园区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增动能、提效能,力争在"十四五"末确保经营收入、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三个翻番",实现1-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工业增加值破百亿、高新技术企业破百户的"三百"目标。
二、体会收获
通过实地调研、阅览资料、座谈交流,调研组切实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党的十八大以来,歙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昔日人多地少,为维生计,十三四岁往外一丢,变成了今日全县人民安居乐业、温饱无忧、全面小康、富裕有余;往日大山阻隔,舟车闭塞,东出苏杭只能靠徽杭古道、木船竹筏,变成了今日高速、高铁四通八达,县乡村硬化路网密布,水泥路面村村通到了农家门口,一县设有两个高铁站;过去人多地少,世代农耕,变成了今日工业商贸异军突起,县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快速发展,经营收入、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撑起了全县经济的半壁江山,并跨入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名录;县城区现代化城市规模显现,建城区道路宽广、高楼林立、特色鲜明、建筑面积呈3-4倍增长;高、中、小、幼教,县乡村卫生防疫保健等教育、卫生医疗体系日趋完善,造福人民;农业税免除,种田享受国家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养老金全覆盖;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成功实现贫困村出列、贫困户全面脱贫;国家电网、电信网络、清洁卫生自来水村村通、户户有。全县经济社会蓬勃发展,获得了不少含金量高的国家级、省级殊荣,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中国名优茶之乡、中国特色竹乡、中国徽墨之都、中国歙砚之乡、中国徽文化之乡、中国牌坊之乡以及安徽省文明县和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等等。
调研组还用数据来对比歙县在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和今天三个时段的巨大变化。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1949年歙县国民生产总值为8276万元,1978年为28780万元,2020年全县实现国民生产总值为200.15亿元,是解放初的240多倍;2020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7000美元,比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增长近70倍;1949年财政收入为106万元,1978年为3138万元,2020年为18.8亿元,是改革开放初期的近60倍,位居全省县域中上水平。
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歙县之历史巨变,令参加调研的老干部们备受鼓舞、感受深刻,大家一致认为:歙县的变化,是我们国家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华民族开天辟地的一件大事,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带领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浴血奋斗,救亡图存,前赴后继,推翻三座大山,使中国人民坚强地站了起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坚持改革开放,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各民族人民谋福祉,使中国人民从站起来了,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老同志们一致认为,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史,生动地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好"三个重大问题,用历史和事实说话,三个问号变成了三个感叹号,中国共产党百年史,雄辩地证明:在奋力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途上,中国共产党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全面小康、民生改善使老百姓政治上的荣誉感、组织上的归属感、生活上的幸福感得到空前增强!
三、意见建议
歙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给城乡面貌、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新安江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给全流域人民,尤其是中下游流域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民生福祉。但调研中,不少基层干部也反映了比较集中的三个问题:
一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好新安江水库歙县库区二至十年回水线应迁未迁移民遗留问题。调研中了解到,1983年水利电力部重申新安江水库移民界线维持1964年审定标准,征地采用坝前水位为108米时的两年一遇洪水回水位,移民采用坝前水位为108.4米时的十年一遇回水位。但在实际核定移民迁移范围为二年一遇洪水回水位,导致二至十年回水线之间移民应迁未迁。歙县二至十年回水线遗留问题突出,建议要从国家层面将其列入处理库区移民遗留问题计划,将二至十年回水线之间待迁移民纳入后期项目扶持人口,以确保歙县新安江库区人民群众生活安康!
二要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协调解决好歙县从千岛湖供配水工程受益中得到应有分成和提高超水位发电分成比例问题。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追求中对优质水的渴求不断增强,新安江主要功能已从防洪功能和发电功能为主向防洪功能和城市用水功能为主转变。新安江是千岛湖主要水源地,每年向千岛湖输送优质水源约70亿立方米,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70%。千岛湖配水工程于2019年9月正式通水运行,每年向杭州市城区、建德市、桐庐县及富阳区供水9.78亿立方米,约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流量的9.56%。为保护好新安江一江清水,歙县先后关停搬迁规模畜禽养殖场249家,两岸削落区退耕还湿还林面积达3101亩,退养网箱5223只34万平方米,在新安江歙县段干流及三条支流全面禁捕,持证退渔民1247人,实施农村污染防治,企业关停搬迁,村级保洁,河面打捞,环境监管,污水处理等,资金投入巨大,可以说,新安江流域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要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良性局面"的指示精神,建议:建立新安江流域水权交易机制和水权转让机制,将千岛湖配水工程取水纳入水权交易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体系,在新安江流域水权交易中,逐步建立分级水价,建立全流域利益补偿机制,按照好水好价的原则,给上游保护方给予应有的利益分成补偿。
三是要全流域上下一致,同策保护。歙县为保护优质纯净的一江清水,已关停拆除了江中捕鱼和全部的网箱养鱼。但调研中,基层群众反映,淳安千岛湖景区内还有不少网箱养着鱼,为的是宾馆饭店烹饪和供游客观赏,当地群众捕鱼卖新鲜活鱼和干鱼的也不在少数,这与我们上游严禁捕养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为此建议,新安江全流域要上下一致、一视同仁,做到保护同策、利益同享。
今年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之年,更是奋进"十四五"、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将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坚持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努力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发光发热。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1年08月16日
根据市委关于市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业峰率调研组,于7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赴宁国市、泾县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考察学习上海市杨浦区人大工作先进经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联动调研。期间,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流调研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主要成效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创新作为,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创新实践,得到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全市人大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立法工作扎实推进。落实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先后制定《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等6部法规。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1部程序性法规和7部实体性法规。目前,正在开展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注重"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地方立法实现党委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五年立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二是坚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立法工作相关制度。三是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制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注重在立项源头上把好关,聚焦本地独有的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等法律关系相对单一的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四是坚持精准精细立法。推进立法精准化精细化,具体条款能细则细,不刻意追求面面俱到"大而全",以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一事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