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办法
X乡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管理和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乡全体在编在岗干部,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及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四条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
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位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实行岗位责任清单制,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重要问题、突发事件或需决策事项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作主。
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谈心谈话制度: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困难,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考勤管理制度: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采用电子打卡、指纹识别等方式记录考勤情况,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轮岗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成长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和全面发展。
轮岗范围:轮岗交流主要在同级岗位之间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跨岗位、跨部门进行。
轮岗程序: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轮岗交流方案,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实施。轮岗交流前应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交接工作。
第六条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监督方式:采取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监督内容:重点监督干部在遵守党的纪律、执行政策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问题处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三章考核体系
第七条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注重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的积累;年度考核则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一年来的工作表现。
第八条明确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标准: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努力,业绩成果显著,群众公认度高。
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重大失误和不良反映。
基本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存在明显不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一般或有待提高,存在一定问题或不足但尚未构成不称职。
不称职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差或存在严重问题;业务能力差或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
第九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或推荐到重要岗位任职;对考核不称职的干部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调整岗位或降职使用等处理。
与奖惩挂钩:对考核优秀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干部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等处罚。
促进个人成长:通过考核反馈帮助干部认清自身优势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促进个人成长和进步。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由X乡党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