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X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确保集团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预算管理是以集团战略目标为导向,通过对集团及各子公司、部门未来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预测和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并对执行过程进行监控与调整,以实现对集团经营活动的全面控制和管理,促进集团价值最大化的管理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集团公司总部、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战略导向原则:全面预算管理应与集团战略目标紧密相连,确保资源分配与战略方向一致。
全员参与原则: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考核等各个环节应覆盖集团全体员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预算管理体系。
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原则: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允许在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对预算进行合理调整,保持预算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全面性原则:预算管理应涵盖集团所有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实现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的有机融合。
绩效导向原则:预算执行情况应作为各单位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目标的达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作为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批准集团年度预算方案、调整方案及考核奖惩方案等重大事项。预委会主任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成员包括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预委会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挂靠在集团财务部,负责日常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的组织、协调、审核、汇总、分析、调整及考核等。
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预算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预算管理机构应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小组、执行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职责如下:
预算编制小组: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初审及上报工作。
执行小组:负责预算的具体执行,包括日常监控、信息反馈及预算调整申请等。
监督小组:负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评估预算执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流程包括准备阶段、编制阶段、审核阶段和批准阶段。
第九条准备阶段:
集团战略目标的明确与分解:预委会根据集团战略规划,明确年度经营目标和关键绩效指标(KPIs)。
预算编制指导文件的制定:预算办根据集团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编制预算编制指导文件,明确预算编制原则、方法、时间节点及要求。
预算培训:组织对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编制阶段
业务预算编制:各单位根据预算编制指导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成本预算、费用预算等业务预算。
资本预算编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资本性支出的单位,需编制资本预算。
财务预算编制:在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的基础上,编制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等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审核阶段:
单位内部审核:各单位预算编制小组完成初稿后,提交本单位预算管理机构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可行性。
集团审核:预算办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召开预算评审会议,对重大预算项目进行专项评审。
第十二条批准阶段:
预委会审议:预算办将审核后的预算草案提交预委会审议,预委会根据集团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对预算草案进行审议。
董事会审批:经预委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提交集团董事会审批。
下发执行:董事会批准后的预算方案,由预算办正式下发至各单位执行。
第四章预算执行与控制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方案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
第十四条预算执行监控包括月度、季度和年度监控,重点关注预算指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偏差及原因分析等。预算办应定期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大偏差或异常情况,相关单位应及时向预算办报告,并提出调整申请。预算调整应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十六条集团鼓励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措施,挖掘潜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现预算目标的超额完成。
第五章预算考核与激励
第十七条集团建立科学的预算考核体系,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单位及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偏差率、成本控制效果、经济效益等关键指标。
第十八条预算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十九条集团根据预算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对于预算完成情况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预算完成情况不佳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绩效奖金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预算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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