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X市X区委员会调研工作规则
政协X市X区委员会调研工作规则
(2022年6月23日政协X市X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主席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市区相关调研工作要求精神,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区政协调研工作,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总体要求
1.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要坚持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调研作为区政协履职的基础性工作加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努力使所提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坚持"身入"更要"心至",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潜心研究问题、精心提出对策;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既注重建言献策的成果,又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改进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增强责任心,确保调研活动务实高效;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种不同意见,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统一。
二、选题确定
2.明确选题依据。根据区委、区政府总体要求和区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区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课题。
3.征求选题意见。调研选题由专门委员会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委员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选题研究论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由专委会主任会议和全体会议研究提出年度调研选题意见。其中重点选题与党政相关部门沟通协商。
4.搞好选题协调。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调研选题通报协调会,与各专委会、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人民团体等相关方面,就年度调研选题进行沟通协调,提出综合平衡意见。
5.确定选题计划。选题提出单位根据综合平衡意见,起草各自年度调研计划(包括调研题目、时间、地点等),报经秘书长会议汇总研究,形成区政协年度调研计划草案,报主席会议审议,最后报区委常委会审定。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题目,经办公室协调后,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6.制定调研方案。调研组织单位根据调研计划,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题目、目的、地点、日程、调研组成员初步人选、调研提纲、调研成果体现方式、新闻报道安排、后勤保障等。
7.成立调研组织。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重要调研活动可邀请联系相关专委会的副主席带队。调研组成员一般在20人以内,以本委员会委员为主,适当吸收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重要调研活动,调研组设立临时党组织,调研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参加临时党组织。可以课题为纽带,有关专委会之间配合调研,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与专家智库合作调研。有的调研题目,可委托所在地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牵头,组织住当地的政协委员开展调研。
8.听取情况介绍。在实地调研之前,可根据调研课题需要,安排情况介绍会,邀请相关部门同志介绍情况。要注意加强委员与部门同志的互动交流,尽可能多地掌握调研内容的现实情况,使调研的问题更集中、认识更深入、思路更清晰。
9.深入实地调研。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心倾听、虚心请教,既摸清综合情况又了解典型案例,既听干部意见又听群众意见,既了解成绩经验又发现问题不足,对重要数据和材料加以核实,真正把各方面情况摸清吃透。一个调研课题原则上安排一至三个地方实地调研,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既应邀请镇街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实地考察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做样子、走过场,要点面结合,注重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可采取整体调研与分组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小而精"的调研小组,开展定向定点调研,深入基层"解剖麻雀"。个别交流要选择情况熟、有见解的同志参加,以便集中、深入地探讨问题。
10.组织讨论研究。实地调研后期或结束后,应及时安排调研组内部研讨会,总结交流调研体会,探讨相关问题,研究确定调研成果构架和核心内容。要鼓励调研组所有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特别要重视委员不同意见的讨论,以集思广益、扩大共识。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宏观和微观结合、静态和动态结合,对调查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分析、综合,透过现象看本质。
四、成果转化
11.提高成果质量。根据调研情况和调研组成员意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调研组组长负总责,参加调研的委员要亲自撰写调研报告,一般应在调研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调研成果要尊重调研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和归纳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要文风朴实,言简意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
12.丰富建言形式。把调研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加强调研资料的整合与共享,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会议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建言献策。可推荐委员代表调研组在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等会议上发言。
13.规范报送程序。调研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调研成果经调研组会议讨论后,按程序报批。重大课题的调研报告可视情况报请主席会议研究。
14.促进成果转化。强化重大调研成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及时跟踪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收集部门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调研组成员。
15.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探索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宣传报道,以扩大影响力。重要调研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团进行报道。
本工作规则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区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