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规范员工培训流程,提高培训质量,结合 水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教育培训是公司对在职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岗位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安全知识培训、技能等级培训、特种作业证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管理能力培训、学历教育培训等。
第三条 员工培训应遵循的原则
(一)员工培训坚持精细化管理,从实际出发,突出基础性、针对性、拓展性、实效性的方针,法定培训和主动培训相结合、自愿培训和强制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采用多种形式,落实全员培训,把提高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作为根本目的。
(二)员工培训遵循"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岗位培训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实际操作培训为主,理论培训为辅,大力培养各岗位带头人,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指导思想。
第二章 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 按照"统一领导,三级实施,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组成以公司、基层区队(科室)、班组为主体的三级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第五条 培训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安全管理科协助人力资源科搞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科副科长为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另设1名培训专干;基层各单位必须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职分管教育培训工作,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并配备至少1名兼职技术员协助工作。
第六条 人力资源科的职责
(一)负责员工培训需求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公司级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公司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三)负责制定和修改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四)审定各基层单位、科室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五)对各类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培训方面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八)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培训报表。
(九)负责公司员工技能鉴定的申报、培训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 公司员工培训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
(一)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业务素质提升培训。
(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复训。
(三)经营管理人员和党群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培训。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五)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复训。
(六)技能操作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培训
(七)新上岗员工、转岗员工的培训。
第八条 安全管理科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
(一)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不安全行为人员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制定不安全行为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制安全教育方面需要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依据新员工培训计划,负责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安全管理科安全教育培训项目
(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电力作业安全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本安体系知识培训。
(二)事故案例教育及各项安全活动教育。
(三)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 基层区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
(一)结合区队生产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上级指令性培训指标。
(三)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多种培训活动及技术比武活动。
第九条 各区队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
(一)区队(科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本单位员工日常安全培训。
(三)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技能操作人员初级、中级技能提升培训。
(四)师带徒培训管理和导师制的技能人才培养管理。
(五)企业文化教育培训。
(六)对本区队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行为、安全生产等知识的教育培训。
第十条 基层区队班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队年度计划和班组员工素质及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
(二)落实区队指令性培训指标。
第十一条 区队班组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
(一)岗位适应性教育培训。
(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三)现场技能操作培训。
第三章 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科负责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起草编制,经公司培训管理小组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编制程序
(一) 人力资源科每年11月底前按照集团教育中心编制培训标准化手册和本安体系的要求,编制不同岗位的需求调查问卷,并组织培训需求调查。
(二)人力资源科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编写年度培训培训需求调查报告,根据报告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三)人力资源科组织公司培训领导小组对培训计划进行审定,审定后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实施,并将审定后的培训计划录入培训信息化平台。
第十四条 教育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目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及类型、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与方法、培训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控制、费用预算等。
第十五条 各区队(科室)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各单位结合需求调查结果和本单位上年度生产情况以及员工素质自行制定,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区队(科室)可以根据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经公司人力资源科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 员工教育培训流程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教育培训管理流程:
(一)人力资源科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需要,编制月度培训计划,经培训负责人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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