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涉密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培训由所在部门和学院保密办负责进行。
二、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和学院签定《学院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并接受保密办组织的岗前教育和培训,拒绝签定保密责任书的,不得上岗。
三、涉密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涉密岗位时,应填写《学院涉密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由所在部门对其涉密程度、工作表现作出评价,学院保密办审核后,报保密委员会审批。
四、涉密人员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收发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时,必须交由机要通信、机要交通等专门部门办理,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
五、涉密人员离职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上一篇: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_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