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第2/2页)
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六)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一是关注被领导干部和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关注是否建立健全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结合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建立符合部门单位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否及时查处和上报本单位重大违纪案件。
二是关注领导干部本人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否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是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是否违规兼职取酬,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是否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是否违规占有和使用国有资产,是否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规法问题,将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规定情况贯穿于审计项目全过程,综合参考运用巡察的相关结果。
(七)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研究、部署、督促、过问情况,以及审计整改成效情况等。重点揭示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并分析整改不到位的原因。
四、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
(一)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结合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思路,地区、部门(单位)特点和重点工作,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特征,重点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本地区、部门(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重大经济决策和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简要概括评价;主要业绩应当围绕审计内容和重点,结合地区、部门(单位)实际状况,真实全面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根据地区、部门(单位)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包括进行纵向和横向的业绩比较、运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指标量化分析、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
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做到"三围绕,三不评",即围绕审计方案确定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评价,与审计事项不相关的不评价;围绕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与其经济责任不相关的不评价;围绕审计报告所列事实进行评价,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注意防范审计风险,不能评价过高、过满,不能篇幅过长,不能简单引用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力求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进行精准"画像"。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界定
聚焦地区、部门(单位)本级问题和系统内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聚焦地区、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上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地区、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重大经济决策执行及其效果等方面内容,揭示地区、部门(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对局部的、个体的和所属单位的问题,除属重大问题或普遍存在造成不良影响之外,不能简单认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而界定责任。不能认定领导干部负有责任的问题,作为其他问题反映。
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按照权责一致和"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鼓励领导干部探索创新、担当作为,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根据《规定》第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界定其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
五、审计组织和分工
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经责审计联席办)和经济责任审计一科牵头负责,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经责审计联席办负责:(1)通过书面函询,听取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及时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或单位有关的考察考核、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调查、案件查处结果等情况。函询结果告知各审计组。(2)与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参加联合进点会。(3)及时了解各审计组审计实施情况,收集办理需提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予以协助的事项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等需联合研判事项。(4)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论性文书进行审核把关。(5)审计项目结束后,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参加联合召开的审计结果通报会。(6)根据需要将审计结论性文书报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上报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报表等。
审计组所在科室及审计组负责:(1)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考虑领导干部履职特点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内容,科学确定审计重点,制定审计实施方案;(2)将需要提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予以协助的事项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等需联合研判的事项,及时报市经责审计联席办。(3)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并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进行审核。(4)审计项目结束后,按照《审计成果报送及跟踪管理办法》要求,将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市委审计办秘书科。(5)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结果书面报告;收集被审计单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的整改报告2份交市经责审计联席办。
六、审计时间安排
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2023年4月开始,于2023年11月结束。承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组根据市局统筹安排,在时间节点完成审计。
七、工作要求
(一)做实研究型审计。深入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战略谋划和实践要求。立足审计项目实施,加强审前谋划,做好审计调查,深入开展研究,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找准审计的着力点和立足点全面研究审计对象。
(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按照《XX市审计局关于提升审计业务质量和提高项目效率的具体措施》的要求,加强审计现场管理,统筹安排审计事项。坚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注重把审前、审中、审后贯通起来,做到提前考虑、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明确审计思路,找准审计重点,根据项目推进情况,不断完善实施方案,确保问题查实,审计建议准确恰当可操作。
(三)强化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认真履行审计整改跟踪监督责任,督促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审边改、边审边建等方式,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及时向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有关人员反馈审计结果。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从宏观全局高度研判提炼,得出有价值的结论,提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审计建议,形成研究报告和建议方案,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严格恪守审计边界,根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确定审计内容、获取相关资料,不得越权审计。注重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升审计公信力。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出现有关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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